行政区划代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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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这些新规将施行
财联社· 2025-09-01 09:08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对在教 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财政部、教育部将统筹考虑学 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研究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喀什、和田、阿克 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四地州等地区在园儿童继续执行现行政策。 《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 身安全和健康; 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 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发布 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拒绝提供拟出租住房的有关重要信息。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2025年9月1日至2 ...
事关养老金、学前教育、“小电驴”新国标……这些新规即将施行!
证券时报· 2025-08-31 21:43
学前教育政策 - 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 [4] - 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类型公办标准减免保育教育费 [4] 住房租赁监管 - 禁止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5] - 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需在合同中明确押金条款 [5] - 禁止使用暴力等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腾退房屋 [5]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 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强化 塑料总质量限整车5.5%以下 [6] - 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 缩短制动距离 鼓励安装后视镜 [6] - 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防篡改技术 2025年12月1日后所有在售产品需符合新标 [6] 传染病防治机制 - 新修订法规强调建立健全防治体制机制 明确各方责任 [7] - 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模式 [7] 人工智能内容标识 - 服务提供者需对生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 文件元数据添加隐式标识 [11] - 应用程序平台需审核AI服务提供者的标识材料 [11] - 用户发布生成内容时需主动声明并使用标识功能 [11] 农村公路建设 - 以提升路网质量为重点 推动提档升级和结构优化 [12] - 偏远地区有序推进路网延伸 提高通达水平 [12] - 现有不符合技术等级公路需升级改造 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12] 行政区划代码管理 - 县级及以上代码由民政部确定 乡级代码由省级民政部门确定 [13] - 明确省地县乡四级代码位数和组成 规定各号段建制类型 [13] - 实行顺序编制、唯一对应、废码不用原则 [13] 最低工资标准 - 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20元上调至2540元 [15] - 非全日制小时工资从26.4元调整为27.7元 [15] 区域科技协同 - 长三角四省市同步施行科技创新协同决定 [17] - 明确战略科技力量共育、平台共建和关键技术共研 [17] 平安建设重点 - 福建省将电信诈骗、金融风险等11个领域列为重点治理内容 [18] 退役军人就业 - 山东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优先招录退役军人 [20] 职业教育培训 - 河南省要求职业学校推行就业导向培训模式 突出实操技能 [22] 企业检查规范 - 海南省规定检查不得要求提供无关资料 企业有权拒绝违规检查 [24]
9月新规来了:事关免费学前教育、租房、养老金……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31 18:51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提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 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9月1日起实施。通知新增3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同时,在此前基础上增加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 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类申请渠道。 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9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规定,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电动 自行车使用的塑料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自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 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9月1日起施行。办法 ...
9月,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央视新闻· 2025-08-31 09:49
学前教育政策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2] 消费金融政策 -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 个人消费贷款实际用于消费部分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4] 养老金制度 - 新增3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 增加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渠道[6] 电动自行车行业 - 新版强制性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 塑料总质量不超过整车质量5.5%[7] 劳动保障政策 -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均属无效[9] 人工智能行业 - 要求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必须进行标识 服务主体需承担标识责任义务[11] 行政区划管理 - 规定行政区划代码编制和废止情形 要求设立时编制代码/撤销时废止代码/变更时重新编制代码[12] 住房租赁行业 - 规定出租住房应符合建筑消防标准 禁止厨房阳台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 规范押金收取和返还要求[14] 农村交通建设 - 要求加大对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 允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吸纳居民参与日常养护[15] 最低工资标准 - 北京市最低工资调整为每小时14.6元/每月2540元 湖南省调整为三档2200元/2000元/1800元每月[17] 制造业支持政策 - 广东省对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等四类项目给予财政支持 单个项目最高可获5000万元奖补[20] 法律援助范围 - 广西将产品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和假劣农资农业生产损失赔偿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22]
首个行政区划代码管理领域部门规章发布——消除系统壁垒 打通信息通道
经济日报· 2025-07-08 06:15
然而,一定时期以来,由于缺乏专门的规章制度,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责任不明确、规则不健全、程序不 完善以及代码发布不及时、信息获取难等问题,不利于社会各界在相关工作和活动中便利便捷地应用代 码。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燕翀介绍,在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中,代码不规范不统一会导致政 务数据难以整合和共享,增加数据清洗、比对的成本,降低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社会公众享受 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在办理户口迁移等户籍业务时,缺少规范统一的行政区划代码,可能会因校验规 则不统一,导致业务办理受阻,给群众带来不便。在开展数据统计分析时,缺少规范统一的代码,会造 成各专业、各部门间基层汇总数据无法衔接,制约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难以真实反映实际情 况,不利于科学合理地制定政策和规划。在企业经营和经济活动中,行政区划代码不规范不统一也可能 导致发票开具、税务申报等环节出现问题。 近日,民政部向社会公布了《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这是我国行政区划代码管理领域首个部门规 章,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行政区划代码管理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依法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 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通过"小切口"立法填补制度空白、有效回应 ...
我国出台首个行政区划代码管理领域部门规章
新华网· 2025-07-07 12:42
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记者朱高祥、魏冠宇)记者7日从民政部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民政部 近日出台《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这是我国行政区划代码管理领域首个部门规章,将为代码确定的 权威性、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统一性和应用的有效性提供制度保障。办法共20条,于2025年9月1日起 施行。 办法明确了确定代码的主体和规则。规定县级及以上代码由民政部确定,乡级代码由省级民政部门确 定。明确省、地、县、乡四级行政区划代码的数字位数和组成,规定了各个号段代表的不同建制类型, 提出了顺序编制、唯一对应、废码不用等编码要求。 办法还对代码公布作出制度性规定,明确代码公开发布的载体、形式和频次等,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及 时的代码数据。代码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考虑到各方面对年 末、年中等时点代码全量信息的需求,民政部每年在国家地名信息库发布一次全国代码信息,同时规 定,省级民政部门每半年发布一次本地区乡级代码信息。 燕翀表示,民政部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代码信息数据管理和应用研究,推动拓展代码应用 场景,更好发挥代码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管理的应有作用。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 ...
《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解读
央视网· 2025-07-07 11:03
央视网消息:近日,民政部公布了部门规章《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 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三)关于需要确定行政区划代码的情形。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规定了编制和废止两种确定代 码的情形,要求设立行政区划时编制代码、撤销行政区划时废止代码、变更隶属关系时废止并编制新的 代码,界线变更、驻地迁移、更名等调整沿用原有代码,并强调《办法》施行前已经确定的代码一般不 做改变,既保证了代码与行政区划建制之间的唯一对应关系,又减少了不必要的代码变更,充分体现代 码管理的科学性。 (四)关于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科学有效的编码规则是代码规范管理的重要制度基础。《办 法》衔接既有国家标准和实践做法,分级明确了代码组成和各号段含义以及约束性编码要求,将有关管 理要求和成熟经验上升为部门规章,有助于实现代码编制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 (五)关于行政区划代码的公开发布。行政区划代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日常生活等方 面应用十分广泛。为确保各方面及时准确获取代码信息,《办法》对代码公布作出两方面规定:一是建 立公告公布制度。为确保代码确定后各方面及时准确获取权威信息,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民 ...
民政部公布《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央视网· 2025-07-07 11:03
央视网消息:民政部日前公布了《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 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行政区划代码管理领域的第一个部门规章。 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 (202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79号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区划代码管理,提升行政区划代码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 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区划代码的确定、公布、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区划代码,是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根据编码规则确定、公布的行政区 划建制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数字代码。 第四条 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应当遵循分级分类、及时准确、安全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 省级、地级、县级行政区划建制的行政区划代码由国务院民政部门确定,乡级行政区划建 制的行政区划代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行政区划变更后,需要确定行政区划代码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 部门提请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 第九条 县级行政区划建制的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六位数字码形式编制。其中,前两位数字为其所隶 属的省级行政区划建制的识别 ...
《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出台 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快讯· 2025-07-07 10:25
民政部日前公布了《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 行,这是我国行政区划代码管理领域的第一个部门规章。《办法》共二十条,从行政区划代码的确定、 公布和应用三个环节,对行政区划代码管理进行了全周期制度设计,体现科学赋码、权威公布、规范应 用,实现编用结合的管理闭环,为代码确定的权威性、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统一性和应用的有效性提 供有力制度保障。(央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