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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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新浪财经· 2025-12-26 04:25
关联交易与对外投资概述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福捷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1][2] - 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上海福捷40%股权,关联方义和投资拟出资3,000万元,持有60%股权 [2][4]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6] 投资标的与经营范围 - 新设公司暂定名为上海福捷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8][11] - 经营范围包括技术玻璃制品制造与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与销售等 [8] - 公司明确表示,新设参股公司的业务不会涉及公司主营的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及家居玻璃产品,不产生同业竞争 [9] 交易审批与公司治理程序 - 本次关联交易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6][12]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回避表决,议案由六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6][12]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但新设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3][6][13] 交易影响与资金安排 -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9] - 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9] - 截至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除与义和投资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外,未进行过与本次交易相同类别的交易 [2][6] 战略目的与机构意见 - 本次投资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协同需求 [4] -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营效能,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 [12] -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