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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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热评︱证券纠纷调解新政落地:筑牢投资者信心基石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19 21:19
过去,广大中小投资者在处理小额纠纷时,面临诸多困境。诉讼所需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经济成本高 昂,维权周期漫长,当维权成本超过预期收益时,投资者往往无奈放弃,不仅承受经济损失,还对市场 信心造成打击。新修订的调解规则直击痛点,针对标的数额低于5000元、不涉及资金股权给付义务,或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优先适用简易调解程序,且要求在调解员确定之日起20日 内完成,特殊情况延期也不得超过30日。 同时,新规引入小额速调机制,行业机构可自愿与中证协签订协议,承诺接受特定金额范围内的调解建 议方案。这些机制大幅降低了中小投资者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避免"因小失大"放弃维权,弥补了传统诉 讼与仲裁在效率上的不足。此外,调解失败后投资者仍可选择其他救济途径,既保障了投资者的选择 权,又提升了纠纷解决的灵活性。 自愿参与小额速调的机构可快速化解纠纷,降低声誉风险,而失信惩戒机制则强化了行业诚信意识,推 动证券行业朝着更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助力构建稳定有序、繁荣发展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修订发布《证券纠纷调解规则》,为投资者提供了一条低成 本、高效率的维权路径。此次修订的亮 ...
证券纠纷调解规则修订发布
中国证券报· 2025-05-16 05:18
证券纠纷调解规则修订 核心观点 - 中证协修订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规则》,旨在完善证券行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1][2] - 新规则涵盖调解工作机制、当事人权利义务、组织架构、申请受理程序等全流程,并引入小额速调机制降低维权成本 [1][4] - 规则强调党的领导、行业调解公信力建设及自律惩戒机制,要求证券公司不得拒绝普通投资者的调解请求 [2][3] 调解机制优化 - 明确调解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坚持"可调尽调"原则,提供就近、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2] - 建立案件调解时限制度,平衡充分沟通与效率,防止久调不决 [2] - 完善与法院、仲裁机构的协作机制,通过司法确认、公证等方式提升调解协议执行力 [3] 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 - 证券法规定普通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时证券公司不得拒绝,对严重失信行为建立自律惩戒机制 [3] - 引入小额速调机制:机构可自愿签订协议,承诺在约定金额范围内接受调解方案,加速小额纠纷解决 [4] - 中证协可参照法院示范判决集中调解群体性纠纷,实现"同案同判"并降低维权成本 [3] 行业协作与效能提升 - 规则落实三部门《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强化调解规范化基础 [2] - 深化与其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合作,优化调解案件受理、程序管理、保密等全流程机制 [2] - 中证协将持续优化调解服务,加强跨机构协作以提升整体调解效能 [4]
中证协修订证券纠纷调解规则:引入小额速调机制,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15 22:20
证券纠纷调解规则修订 核心观点 - 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证券纠纷调解规则》,旨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畅通调解渠道、提升投资者满意度 [1] - 新规设置简易/普通调解程序、引入小额速调机制、明确调解时限(简易程序20-30日/普通程序30-60日/复杂案件180日)[1][5][7] - 强化调解公信力,建立对不履行调解协议行为的自律惩戒机制 [3] 调解程序优化 - 简易程序适用于标的低于5000元或不涉及资金给付的纠纷,5日内指定调解员,20日内完成(可延至30日)[5][7] - 普通程序30日内完成(可延30日),复杂案件最长180日 [7] - 支持现场/在线/电话等多途径调解,防止久调不决 [6] 机制创新 - 小额速调机制允许机构预先承诺接受特定金额内的调解方案,投资者拒绝则方案无效 [9] - 示范判决衔接机制提升协议履行效力,可通过司法/公证/仲裁确认 [8] 调解员管理 - 调解员需满足5年以上从业经验(证券/监管/法律/会计等七类资质)[10] - 聘期3年可连任,出现违规中立/受贿/拒绝任务等七类情形时解聘 [11][12] 监管协同 - 与法院、仲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深化"三位一体"纠纷化解体系 [4][8] - 落实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关于提升调解效能的联合意见要求 [2]
为投资者维权“减负” 中证协修订发布调解规则
证券日报网· 2025-05-15 16:47
本报记者 周尚伃 (编辑 郭之宸) 从具体内容来看,《证券纠纷调解规则》涵盖调解工作的全流程,在多个关键环节进行了优化和创新。 在规范调解工作方面,明确调解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秉持公平公正、中立及可调尽调原则,建立失信惩 戒机制,进一步提升行业调解公信力。在健全调解机制上,提升"三位一体"纠纷多元化解效能,完善受 理、调解程序、监督等多方面制度,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保障调解有序进行。在完善调解流程上,根 据纠纷复杂程度设置简易和普通调解程序,丰富调解途径并明确调解时限。同时,中证协深化与人民法 院、仲裁机构的合作,明确调解协议效力确认途径,增强调解协议的执行力。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修订后的《证券纠纷调解规则》引入小额速调机制,明确示范判决与调解衔接机 制,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具体而言,行业机构可基于自愿原则,事先与中证协签订协议,承诺在一定 金额范围内接受协会提出的调解建议方案,便于小额纠纷能够及时得到解决,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此外,《证券纠纷调解规则》还健全调解各项制度,确保调解工作有序开展,推动调解工作朝着规范 化、法治化方向发展,进而提升调解服务效能。据悉,中证协为将强制调解制度落实落细,保障这一法 定制 ...
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纠纷调解规则》
快讯· 2025-05-15 15:08
证券纠纷调解规则修订 - 修订后的《证券纠纷调解规则》衔接《联合意见》要求,涵盖调解工作全流程,旨在提升行业调解公信力 [1] - 明确调解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秉持公平公正、中立及可调尽调原则,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1] - 健全调解机制,完善受理、调解程序、监督等制度,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以保障调解有序进行 [1] 调解流程优化 - 根据纠纷复杂程度设置简易和普通调解程序,丰富调解途径并明确调解时限 [1] - 深化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合作,明确调解协议效力确认途径以增强执行力 [1] - 引入小额速调机制和示范判决与调解衔接机制,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1] 行业影响与目标 - 此次修订是推动证券行业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 [1] - 协会将持续优化调解服务,加强各方协作,使调解成为投资者解决纠纷的有力途径 [1] - 修订旨在为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