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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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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就业创业!央行等部门,重磅发布
证券时报· 2025-12-27 07:22
文章核心观点 - 财政部、人社部、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加强财政金融与就业政策协同,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以支持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创业,从而带动就业扩容[1][2] 加力支持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 - 探索设立可量化、可考核的融资担保就业贡献度指标,衡量机构带动就业人数正增长及单位担保资源带动就业高于平均水平的情况[2] - 优化以就业贡献度为导向的担保资源分配机制,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在分配再担保业务授信额度时,将新增就业贡献度作为重要影响因素,并对贡献度大的合作机构给予资源倾斜[2] - 深化“政、银、担”合作,鼓励制定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专属服务方案,探索创新开发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的专项金融产品,开展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业务[3] -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逐步减少乃至取消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抵质押反担保要求,弱化盈利考核,加大首贷首担客户开拓力度,以降低融资门槛[3] 助力重点群体创业带动就业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应届及往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等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4] -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需为十类重点就业群体(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及其吸纳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增信,重点支持初创期企业[4] - 在具备条件的地方,试点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一般担保责任模式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增信,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此类业务纳入再担保范围[4]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创业担保贷款减收或返还部分担保费,推动银行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银担损失分担模式的业务给予再担保费差异化优惠[4][5] - 鼓励地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资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费奖补、担保基金补充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5] - 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快审、快批、快保、快贷”机制,推广线上化及银担“总对总”模式,简化流程以提升发放效率[5] 强化信息归集共享与加强组织实施 - 指导意见提出需强化信息归集共享,但具体措施未在提供内容中详细展开[1] - 文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4条具体举措,要求加强组织实施以确保政策落地[1]
四部门:加强财政金融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加力就业岗位挖潜扩容
新浪财经· 2025-12-26 16:12
12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加力支持就 业创业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加强财政金融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加力就业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 点群体创业,提升金融资源的就业带动力,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坚持服务实体与支持就业融合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劳动 密集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助力企业在扩大生产投资中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实现高质量发展 与就业扩容相辅相成。 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运作有机统一。强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政策传导和体系引领作用,优化资源配置, 推动体系提升稳就业促创业政策效能。金融机构遵循市场化运作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在依法合规前提下 自主选择服务对象。 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统筹兼顾。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强化科 技赋能,打造便捷化线上普惠小微产品,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坚守风险可控底线,将审慎经 营要求贯穿业务全流程。 责任编辑:王馨茹 12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加力支持就 业创业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加强财政金融与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