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周期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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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远企最新发声!涉及监管问题
清华金融评论· 2026-04-14 11:08
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等效性 - 全球金融监管从二战后碎片化走向一致性,通过标准引导、执行评估和跨境合作,在等效性上取得较大进展,对维护全球金融稳定效果明显 [3] - 当前国际监管框架出现结构性裂痕,巴塞尔协议Ⅲ第三支柱信息披露要求的执行偏差度最高值已创下该协议实施以来的纪录,协议面临改革以来在执行层面的巨大挑战 [3] - 加强全球金融监管的关键在于构建“核心原则+适应性调整”的双层架构,既要维护资本充足、流动性管理等核心标准的严肃性,又要建立监管弹性空间,允许各国实施适应性监管,以防范监管竞次效应并适应金融结构差异 [3] 跨周期监管 - 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探索跨周期监管,巴塞尔协议Ⅲ引入了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旨在经济扩张期多计提资本,在经济下行期释放,以抑制过热、防止银行剧烈收缩并抵御风险 [4] - 跨周期监管是一种前瞻性监管思维,可对行业整体、单家机构或同类业务领域实施,以防止风险过度集中,其主要目的是提高金融体系和单体机构穿越周期的能力,避免巨大单体、局部和系统性风险 [4][5] - 由于准确判断周期十分困难,巴塞尔协议Ⅲ改革以来,很少有监管当局对整个金融行业采取跨周期监管措施,较多的是对单体金融机构提出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 [5] - 对金融机构施行跨周期监管需聚焦三个方面:商业模式是否可持续并与资源禀赋、市场环境适配;考核激励机制是“竭泽而渔”还是“放水养鱼”;跨周期预防性储备是否真实充足,能在上行期充实资本拨备,下行期释放以平滑冲击 [5] 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内生机制监管 - 金融机构是风险防控的内因和决定性力量,国际上一些机构的重大风险几乎都与其内控机制失灵失效相关,监管的重要目标是培育、激发和巩固其风险防控内生机制 [7] - 从国际实践看,健全的金融机构风险内控体系应筑牢三道防线:机构内部的治理制衡,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安排形成决策理性,建立股东与高管间的防火墙;前中后台的业务制衡,构成防控闭环;市场约束的外部制衡,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形成外部监督合力 [7] - 当前国际金融监管需将防止金融机构内控失灵作为重大课题研究,因其能在防风险方面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8] 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 - 据金融稳定委员会数据,2024年底全球非银金融资产规模已超256万亿美元,占全球金融资产的51%,首次超过银行业资产,同比增速9.4%,是银行业的两倍,全球私募信贷规模目前已超过2万亿美元 [9] - 银行监管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已建立以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巴塞尔协议Ⅲ系统框架,覆盖业务和风险全链条,对保持全球银行业稳定作用显著 [9] - 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对杠杆率高、产品结构复杂、透明度低、客户评级较低,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比较零散、约束性不强、有效性不高,整体监管框架仍在探索中 [9] - 随着非银金融活动日益重要,建立系统监管标准已十分迫切,必须明确监管主体、范围和工具,建立与其风险负外部性相匹配、具有刚性约束的监管框架 [9] 金融运行韧性监管 - 维护金融运行韧性是金融监管的重要职责,当前新的变化带来了多重挑战:货币形态与传导原理变化,数字货币、加密货币规模与增速上升,非银金融媒介及支付去银行化改变了传统货币创造机理;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产业革命可能重构金融供给方式,带来全方位影响和新型风险;金融机构业务外包普遍集中在少数大型公司,可能带来单点集中度风险引发系统性风险;网络攻击、气候变化等非传统风险尚未建立有效隔离屏障 [10] - 尽管国际金融运行整体强劲健康,但这些新变化带来了潜在不稳定性,防止金融运行韧性遭受损害是监管重点且变得更加迫切 [10]
监管严打IPO“带病申报”: 中鼎恒盛踩四大“红线” 两保代遭“封杀”半年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26 20:00
公司概况 - 中鼎恒盛主营业务为隔膜压缩机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拟募资规模高达10亿元,投向四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 -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规模为11.68亿元,拟募资规模接近总资产规模 [2] 财务表现 - 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从0.70亿元增长至2.40亿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84.90% [3] - 同期净利润从1718.16万元增长至7367.43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07% [3] - 研发费用从2020年的394.09万元增至2022年的1220.68万元,占总营收比例为5.08%,刚好达到创业板定位要求 [3] 财务问题 - 理账前后财务数据差异较大:2020年母公司单体报表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差异率分别为43%和36%,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差异率分别为20%和24% [4] - 存货理账未依据原始业务单据,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0.65亿元、1.20亿元、1.47亿元和1.84亿元 [4] - 存在零件未完整发货即确认设备收入的情形,2021年、2022年涉及金额分别为230万元、2823.75万元 [7] 研发问题 - 2022年10个研发项目中7个存在研发信息不匹配情形,研发资料原件与审计底稿存在明显差异 [6] - 研发领料单据制单人为行政文员且未提供相关研发需求,存在将2021年领用的研发材料手工调整为2022年研发领料的情形 [6] - 报告期内形成的11台研发样机中,部分研发样机编码与销售合同记载的产品编码一致但未做会计处理 [6] 保荐机构问题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及保荐代表人贾超、陈金科被通报批评,六个月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8] - 未充分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性,对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流向核查不到位,遗漏核查300万元资金流水 [8][9] - 对关键岗位人员与自然人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主要通过访谈确认,未获取充分客观的核查证据 [10] 行业监管动态 - 监管跨周期追责成为常态,撤回材料不等于"安全着陆",申报即担责 [1][13] - 年初以来,各地证监局、沪深交易所对违规涉事券商及责任人已出具超过30张监管函,涉及14家机构 [11] - 凝固力及其保荐机构五矿证券因研发费用和收入确认不规范等问题被处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