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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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寄存”平台“金”“钱”去向成谜
新浪财经· 2026-02-02 02:19
公司业务模式 - 公司核心业务为“寄卖通单”中的“寄存”业务,消费者将黄金寄给平台,平台按收货时回收价收购并支付80%款项,20%作为押金,黄金名义上仍属消费者,可随时按市价卖出或按原回收价赎回[1][3] - 该业务模式被金融业内人士视为抵押贷款和典当业务的杂糅,平台免费使用了消费者的黄金,涉嫌非法融资[1] - 业务协议规定,若黄金价格跌破下单时总价值的85%,公司将强制平仓,业务结束时结余资金返还消费者[3] - 消费者赎回时获得的是同克重金料而非原物,若想换成金条再售需缴纳每克1.5元的费用[3] 公司运营与资金问题 - 公司出现兑付困难,消费者寄存的黄金无法取回,卖出黄金后的资金也无法提现,例如有消费者在1040元/克卖出后,40余万元资金未能提现成功[1][4] - 平台此前承诺每日可兑换1克黄金或提现500元,但消费者至今未收到黄金或资金[4] - 消费者在平台充值需将资金打入公司员工的个人支付宝或银行账户,而非公司对公账户,涉及的私人账号包括法定代表人张志腾等人[2][7] -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腾持有公司90.9091%的股份[7] 业务模式的法律与风险定性 - 律师指出,该业务实质构成面向不特定公众的“保本保流动性”承诺,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6] - 该模式被金融专家定性为变种的抵押贷,平台通过第一时间熔金和销售消费者寄存的黄金,完成了零成本融资(即未支付的20%款项)[5] - 律师分析认为,消费者资金流入个人账户,意味着资产与平台控制人个人财产混同,加大了追赃难度,若有证据表明资金未用于真实黄金采购或对应保值措施,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2][8] - 该业务模式被指信息严重不对称,黄金是否被真实保管、挪用、抵押或变卖完全依赖平台单方面信用,无独立第三方托管或审计保障[6] 事件进展与监管回应 - 深圳市罗湖区已关注到公司经营异常,并组建工作专班介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9] - 在工作专班督促下,公司已开始处置资产、筹集资金,并启动了兑付工作[9] - 此事件被建议作为对以“商品交易”为名行“金融集资”之实的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穿透式监管的警示,监管需聚焦核查资金是否流入个人账户及业务是否脱离实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