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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菜定义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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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法律视角看“预制菜”
中国经济网· 2025-09-22 14:44
食品安全法视角 - 预制菜不等于不安全食品 其安全定义是食品无毒无害 符合应有营养要求 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1] - 预制菜不会因其特定加工方法就必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其风险控制与其他餐饮服务活动相同 [1] - 由于制作工艺特征 预制菜的食品安全风险往往被认为低于现制现售的风险性 [1] 产品质量法视角 - 预制菜目前不等于不合格产品 因无国家标准定义 在餐饮服务中被认定为以次充好不合格产品的法律标准依据不足 [2] - 当预制菜的定义与标准明晰后 市场价格与品质差异将清晰 判定是否为以次充好的法律定性将更明确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角 - 预制菜存在消费者知情权争议与经营者义务的灰度空间 消费者有权事先获知相关信息 [2][3] - 由于缺少认定标准与强制性明示要求 多数经营者采取不予明示的做法 [3] - 若经营者能主动明示其认定的预制菜 将赢得消费者信任与诚信经营的市场回报 消费者知情权将随定义与标准明确而得到保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