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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11 04:39
董事会决议与方案调整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全体8名董事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五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1][3][5][7][9] -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进行了调整,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71,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0,7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由不超过84,062,775股调整为不超过84,065,597股[12] - 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是基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且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此次调整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募集资金用途与项目规划 -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标签标识印刷材料扩产项目、电子级功能材料扩产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17][30][32][33] - 标签标识印刷材料业务在2024年实现收入6.75亿元,同比增长23.53%,2025年上半年实现收入约4.02亿元,同比增长27.83%,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30] - 电子级功能材料业务在2024年度和2025年上半年收入分别同比增长61.91%和28.02%,公司已取得34项相关授权发明专利,产品加速进口替代进程[30] 业务发展基础与市场前景 - 公司在标签标识印刷材料领域受益于消费升级、冷链渗透率提升与电商物流增长,市场空间广阔[30] - 电子级功能材料项目新增产品如OLED支撑膜、折叠保护膜等已通过客户验证或取得小批量订单,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领域,与现有业务协同性强[31] - 公司在人员、技术及市场方面已有充分储备,拥有成熟的人才队伍、自主创新技术体系以及与下游行业领先企业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