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IPO招股书公开承诺效力
icon
搜索文档
业界激辩!法院判决,否定IPO招股书公开承诺效力,影响多大?
券商中国· 2026-04-19 08:49
事件概述 - 庄园牧场因原控股股东未履行IPO招股书中关于牧场搬迁损失差额补足的公开承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一审判决驳回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4] - 该判决引发了市场对IPO招股说明书公开承诺法律效力的广泛讨论和争议 [2][7] 案件核心事实与诉求 - **承诺内容**:2017年10月,控股股东马红富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公司下属牧场因政府规划调整需搬迁,且政府补偿不足时,其将承担差额部分 [3] - **触发事件**:2019年4月,子公司圣源牧场收到政府《限期关停通知书》并于当月关停,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报废,政府补偿不足以弥补损失 [3] - **公司诉求**:公司请求判令马红富支付圣源牧场关闭搬迁损失1999.85万元及资金占用费107.52万元,合计2107.37万元 [3] 法院判决理由 - **招股书法律性质**:法院依据《民法典》认定,招股说明书属于面向公众投资者的“要约邀请”,并非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设立权利义务的合同,因此不直接构成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5] - **缺乏合同要件**: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未就补偿事宜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未就范围、方式、责任等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缺乏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 [6] - **承诺履行条件未成就**:法院认为,案涉建筑物、构筑物并未实际拆除或灭失,仍由公司正常使用,且政府补偿已履行完毕,故承诺约定的核心履行条件并未成就 [6] 业内观点与潜在影响 - **法律适用争议**:有法学专家指出,一审判决过度适用民事一般法律规范,忽视了《证券法》作为资本市场特别法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的核心规制要求,存在法律适用片面性 [2] - **对承诺机制的冲击**:若此类判决逻辑被普遍适用,将严重弱化IPO承诺的约束力,加剧实际控制人的道德风险,损害资本市场公信力 [2][8] - **对市场主体的影响**: - **对上市公司**:通过IPO实控人承诺追偿损失的维权路径可能受阻,公司资产保障机制被弱化 [8] - **对控股股东/实控人**:大幅降低其IPO公开承诺的失信成本,易诱发“重承诺、轻履行”的道德风险 [8] - **对投资者**:削弱招股说明书的公信力,损害投资者信赖基础,打击市场信心 [8] - **未来操作借鉴**:有资深投行人士认为,此案例可能推动完善承诺机制,未来控股股东的承诺可能需要像重组业绩承诺一样,签署明确的补偿协议,而非仅出具承诺函 [7]
严重!某区法院一审判决否定IPO招股书公开承诺的效力!
梧桐树下V· 2026-04-13 11:06
诉讼案件判决结果 -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全部驳回 [1] - 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要求前控股股东马红富支付圣源牧场关闭搬迁损失及资金占用费合计21,073,772.13元的诉请 [1][7][17] 法院判决的核心法律依据 - 法院认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设立权利义务的合同 [2][16] - 法院认为控股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是面向证券市场及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并非与公司达成合意、设立债权债务关系 [2][16] - 法院指出公司与马红富之间未就补偿事宜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缺乏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 [2][16] 案件事实与公司诉讼主张 - 2017年IPO时,控股股东马红富承诺,若公司牧场因政府规划调整被要求搬迁,且政府补偿不足时,其将承担差额部分 [4][8] - 2019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圣源牧场因被列入禁养区而收到《限期关停通知书》,并于2019年4月30日关停 [5] - 圣源牧场就关停补偿与湟源县政府发生诉讼,2024年4月16日青海高院生效判决判定县政府补偿圣源牧场505.49万元 [5] - 公司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圣源牧场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净值为25,053,418.45元,扣除政府补偿后,未弥补损失为19,998,518.45元 [6] - 公司据此提起诉讼,要求马红富承担上述差额损失19,998,518.45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6][7] 法院驳回诉讼的其他理由 - 法院查明案涉建筑物、构筑物并未实际拆除或灭失,至今仍由公司正常使用 [2][16] - 法院认为湟源县人民政府的补偿已履行完毕,承诺中“政府补偿不足”的核心履行条件并未成就 [2][16] 文章作者对判决的评论 - 作者不认同法院否定招股说明书中控股股东公开承诺法律效力的观点 [10] - 作者指出,由实际控制人对潜在风险做出兜底承诺是现行IPO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明确风险责任、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10] - 作者认为该判决是对现行IPO审核政策的重要挑战,并建议证券监管部门会同最高法院就此作出司法解释 [10] 相关背景信息 - 马红富已于2021年通过股权转让给甘肃一家国资公司,失去了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 [11] - 本次诉讼于2026年1月由公司提起,并于2026年3月12日开庭审理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