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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迪克1月29日获融资买入790.48万元,融资余额3841.06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1-30 09:42
股价与交易表现 - 2025年1月29日,金迪克股价下跌5.81%,当日成交额为1.28亿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额为790.48万元,融资偿还833.46万元,融资净买入为-42.98万元 [1] - 截至1月29日,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合计3841.06万元,其中融资余额3841.06万元,占流通市值的1.43% [1] 融资融券状况 - 公司当前融资余额超过近一年80%分位水平,处于高位 [1] - 融券方面,1月29日融券偿还、卖出及余量均为0,融券余额0.00元,但该余额水平超过近一年90%分位水平,处于高位 [1] 股东结构变化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319户,较上期减少4.55% [2] - 同期,人均流通股为28525股,较上期增加4.77% [2] 财务业绩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65.76万元,同比增长91.93% [2] - 同期,公司归母净利润为-8647.06万元,同比减少61.74% [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成立于2008年12月29日,于2021年8月2日上市 [1] - 公司主营业务是专注于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收入100.00%来自疫苗产品 [1] 分红历史 - 公司自A股上市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6160.00万元 [2] - 近三年,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1760.00万元 [2]
欧林生物摊上事了!昔日合作方追讨1920万元提成
深圳商报· 2025-12-30 23:31
诉讼案件概况 - 公司因合同纠纷被自然人王建华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1920万元(含违约金)[1] - 案件已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1] - 原告主张其已按约提供两项疫苗技术资料,要求公司支付产品提成1600万元及违约金320万元[3] - 公司经审阅分析后认为,原告诉讼请求缺乏充分事实与法律依据,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3] 案件对公司经营与财务的具体影响 - 涉案产品为公司已合法上市销售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及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公司称其研发、生产及销售符合法规,不存在权利瑕疵[4] - 公司认为此次诉讼不会对营业收入、现有产品生产经营及市场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业务运营一切正常[4] - 法院冻结了公司1个非基本户银行账户,冻结资金1920万元[4] - 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6%,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的8.57%[4] - 公司认为冻结资金占比较小,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4] - 案件尚未审理,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4] 公司基本情况与近期业绩 -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人用疫苗研发、生产及销售的生物制药企业,于2021年6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5] - 公司自2009年成立至今仅有三款商业化产品:吸附破伤风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Hib)以及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5] - 公司上市后次年业绩下滑,2022年和2023年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75.38%、33.94%[5] - 2024年业绩有所回暖,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9亿元,同比增长18.69%;归母净利润2076万元,同比增长18.24%[5]
成大生物(688739)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5-03-02 16:15
收购主体信息 - 韶关高腾注册资本30亿元,股东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18] - 粤民投注册资本160亿元,珠海贤丰粤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6250%等[21][23] 股权结构 - 韶关高腾直接持股辽宁成大15.30%,间接持股成大生物54.67%[24] - 韶关高腾为辽宁成大第一大股东,通过辽宁成大间接持有广发证券等多家公司股份[32][39][40] - 粤民投通过相关公司间接持有中国宝安等公司股份[34] 要约收购情况 - 预定收购股份数量183,971,587股,占成大生物总股本44.18%[46] - 库存股数量4,814,6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16%[47] - 要约收购价格25.51元/股,所需最高资金总额4,693,115,184.37元[48][50] - 收购人已存入938,630,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50] - 要约收购期限自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3日[52] 未来计划 - 未来12个月内公司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等计划[79][81] 合规情况 - 24个月内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等无特定交易或安排[102][106] - 要约收购报告书等符合相关要求,收购合法有效[1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