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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程沙洲完成 对抚顺特钢要约收购
证券时报· 2025-09-12 06:16
要约收购结果 - 锦程沙洲在要约收购期间实际接受股权比例为1.01% 低于预定收购5%的目标 [1] - 预受要约股东账户数为366户 预受股份总数为1989.36万股 [1] - 收购人将按约定条件全额购买所有预受股份 [1] 股权结构变化 - 要约收购完成后锦程沙洲直接持股比例达1.59% [2] - 一致行动人东北特钢集团持股13.99% 江苏沙钢集团持股15.43% [2] - 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升至31% [1][2] 收购条款细节 - 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5.6元 预定收购股份数量为9860.5万股 [1] - 收购期限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0日 [1] - 9月股价多数时间低于5.6元/股要约价 部分投资者因此接受要约 [2] 历史股权交易 - 2023年12月东北特钢向沙钢集团转让2.51亿股(占比12.73%) 转让价9.3元/股 [2] - 转让总价款达23.34亿元 [2] - 2017年沈文荣通过注资44.62亿元获得东北特钢43%股权 间接控制抚顺特钢 [2]
抚顺特钢要约收购期满 实施后控股股东持股合计31%
证券时报网· 2025-09-11 21:21
要约收购结果 - 锦程沙洲在要约收购期间计划收购5%股权但实际仅接受1.01%股权 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1989.3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1.01% [1] - 要约收购价格为5.6元/股 收购期限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0日 预受要约股东账户总数为366户 [1] - 由于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少于预定收购数量 收购人按约定购买全部预受股份 [1] 股权结构变化 - 要约收购完成后 锦程沙洲直接持股1.59% 一致行动人东北特钢集团持股13.99% 江苏沙钢集团持股15.43% [2]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达31% [1][2] - 2023年12月东北特钢向沙钢集团转让12.73%股权(2.51亿股) 转让价格9.3元/股 总价款23.34亿元 [2] 市场反应与背景 - 要约收购报告发布时股价为5.97元/股(2025年7月25日) 但9月股价多数时间低于要约价5.6元 导致部分投资者接受要约 [2] - 2017年沈文荣通过注资44.62亿元获得东北特钢43%控股权 间接控制抚顺特钢 [2] - 本次要约收购未达预期目标(5%) 实际收购比例仅1.01% [1][2]
11连板大牛股 再次停牌核查!
证券时报· 2025-09-10 19:52
股价异动与停牌核查 - 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2日至9月10日连续11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185.29% [2][4] - 复牌后连续2日涨停再度触及异常波动,于9月11日起停牌核查 [2][4] - 股价严重偏离基本面,存在快速下跌风险 [4] 股权结构与估值风险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75%,流通盘较小易引发非理性炒作 [6] - 截至9月10日市盈率达329.8倍(行业平均30.8倍),市净率12.61倍(行业平均3.22倍) [6] - 总股本1.34亿股,当前股价76元/股 [6] 要约收购方案 - 中昊芯英联合海南芯繁及方东晖出资超21亿元取得控制权,其中中昊芯英出资9.65亿元 [6] - 交易完成后中昊芯英与海南芯繁合计持股天普控股50.01%,原实控人尤建义持股降至25% [7] - 收购方中昊芯英专注AI芯片研发,估值44.12亿元,由前谷歌TPU团队负责人创立 [7] 收购进展与不确定性 - 海南芯繁收购资金尚未到位,其股东未完成实缴出资 [8] - 股份转让需上交所合规确认及登记结算手续,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8] - 收购方明确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主营业务或资产重组计划 [8]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51亿元,同比下降3.44% [9] - 归母净利润1129.80万元,同比下降16.08% [9]
曙光数创: 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7:16
收购交易结构 - 海光信息拟通过发行A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科曙光 中科曙光为被合并方 海光信息为合并方[1] - 交易完成后中科曙光将终止上市 海光信息承继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合同权利义务[1] - 该交易构成对曙光数创的间接收购 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1] 要约收购安排 - 海光信息需向曙光数创除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外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全面要约[1] - 要约收购系履行法定义务 不以终止曙光数创上市地位为目的[1] - 公司已于2025年6月9日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8月8日披露进展公告[1][2] 交易实施进度 - 收购需经双方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2] - 未能按规在60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将每30日通报进展直至正式公告[2] - 海光信息及有关方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目前要约收购计划未发生变化[2]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已披露编号2025-040、2025-041、2025-043及2025-044系列公告[2] - 公司将持续关注收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人 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部分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98,605,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 要约价格为5.60元/股 [2][4] - 要约价格计算基础为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抚顺特钢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5.36元/股 最终定价5.60元/股符合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2] -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 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 [6] 要约收购时间安排 - 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0日 共计30个自然日 [2][8] -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2025年9月8日、9月9日、9月10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2][8][27] 收购资金安排 - 基于要约价格5.60元/股和收购数量98,605,000股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552,188,000元 [7] - 收购人已将覆盖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银行保函提交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履约保证 [7] - 收购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利用收购股份质押融资的情形 [7] 收购目的与影响 - 收购人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及对上市公司价值与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 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提升持股比例 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 增强股权结构稳定性 [2] - 收购完成后将利用自身资源为上市公司引进更多战略及业务资源 把握特殊钢和合金材料市场发展机遇 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5] -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收购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 [5] 预受要约操作细节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为770001 申报简称为"抚钢收购" [3][12] -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无权利限制股票数量 超出部分无效 [9] -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 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 [11] 预受要约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2日 本次要约收购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839,8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43% [28] - 若预受股份数量不高于98,605,000股 收购人按约定条件购买全部预受股份 若超过该数量 则按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17] 股份与资金结算 -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 收购人将含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结算备付金账户 再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8] - 收购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 凭股份转让确认书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9] - 收购完成后将按规定及时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书面报告并公告 [20]
抚顺特钢: 抚顺特钢: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00:08
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人发起部分要约收购 目标为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全体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 - 要约收购价格为5.60元/股 不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2] -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98,605,000股 占抚顺特钢股份总数的5% [2][6] - 基于要约价格5.60元/股和收购数量98,605,000股计算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552,188,000元 [3] 要约收购时间安排 - 要约收购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 自2025年8月12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止 [2][4] -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2025年9月8日、9月9日、9月10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2][4][8]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为770001 申报简称为抚钢收购 [3] 收购目的与资金安排 - 收购人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及对上市公司价值与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 旨在通过要约收购提升持股比例 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增强股权结构稳定性 [2] -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要约收购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3] - 收购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况 也不存在利用收购股份进行质押融资的情形 [3] - 收购人已将覆盖最高资金总额552,188,000元的银行保函提交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作为履约保证 [3] 预受要约操作规则 -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账户中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 超出部分无效 [4] -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 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5][7] - 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不超过98,605,000股 收购人按约定条件购买全部预受股份 若超过则按同等比例收购 计算公式为: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98,605,00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6] - 出现竞争要约时 预受要约股东需先撤回原预受要约才能进行再次预受 [6][8] 信息披露与程序安排 - 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开市前 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6][8] - 股东需通过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事宜 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申报手续 [5][7] - 投资者可在上交所网站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4]
济川药业: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曹飞要约收购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2025年第二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3 17:17
要约收购背景与概述 - 曹飞通过股权转让获得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10%股权,交易价格为1010万元,持股比例增至60%,成为控股股东[1] - 曹飞通过济川控股及西藏济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济川药业516,757,360股股份,占总股本56.07%[1] - 本次股权转让系家族内部结构调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曹飞与曹龙祥成为共同实际控制人[1] 要约收购执行情况 - 因持股比例超过30%,触发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收购对象为除曹龙祥及关联方外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 - 要约价格由26.93元/股调整为24.85元/股,系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3] - 要约收购期限为2025年6月18日至7月17日,共30个自然日,预受要约股东账户34户,股份总数16,300股,占比0.0018%[3] - 清算过户手续于2025年8月1日办理完毕,曹飞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516,773,660股,占比56.07%[4] 股权结构与控制关系 - 曹飞及其一致行动人曹龙祥共同控制公司563,612,118股股份,占总股本61.15%[4] - 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未受影响[4] 规范运作与承诺履行 -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依法行使股东权利[4] -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符合上市规范要求,未发现违反内部控制制度情形[5] - 收购人出具三项承诺: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5][6][7] - 承诺内容包括关联交易按公允原则进行、不利用持股关系损害利益、不从事竞争业务、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五方面独立性[5][6][7] 后续计划执行情况 - 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主营业务计划[8] - 无资产出售、合并、合资或资产重组计划[8] - 无调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9] - 无修改公司章程计划[9] - 无重大员工聘用变动计划[9] - 无分红政策重大调整计划[10][11] - 无其他对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11] 资金往来与担保 - 公司未出现为收购人及关联方提供担保或借款等损害利益的情形[11]
申科股份: 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结果暨复牌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2 00:18
要约收购背景与原因 - 深圳汇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竞得公司41.89%股权 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2][3] - 收购人需向除原控股股东何全波及第二大股东北京华创外的所有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要约价格16.13元/股 对应股份数量86,587,534股 占公司总股本57.73% [2] - 本次要约系履行法定义务 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2][3] 要约收购实施与结果 - 要约期限为2025年7月29日至8月27日 期间共有349个账户的14,565,471股股份接受要约 未超过预定收购数量 [1][5] - 收购人将按约定全部收购预受要约股份 完成后其直接持股比例达9.71% [1][5] - 待此前竞得的41.89%股份过户完成后 深圳汇理最终持股比例将达51.60% 成为控股股东 [2][5] 股权结构与复牌安排 - 要约收购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交所上市条件 [1][5] - 收购人承诺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 [5] - 公司股票于8月28日停牌 将于2025年9月2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1][5]
万里股份: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至创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万里股份之2025年第二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1 18:11
要约收购履行情况 - 北京至创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出部分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0,657,48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0% 要约收购价格为7.00元/股 [1] - 要约收购期限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 预受要约股东账户总数为126户 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7,905,28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572% [2] - 持续督导期从2024年8月2日至2025年9月13日 本次持续督导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1] 规范运作情况 - 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规范运作 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2]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 依法行使股东权益 [2] - 财务顾问确认本持续督导期内各方均按要求规范运作 [2] 公开承诺履行 - 收购人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2] - 收购人实际控制人莫天全也对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作出承诺 [2] - 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形 [3] 后续计划落实情况 - 收购人未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未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计划 [4] - 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刘仕钦因个人原因辞职 由总经理侯跃峰暂代职责 [4] - 公司补选叶剑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 万里股份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5] -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 相关制度废止 [5] - 收购人未对员工聘用、分红政策、业务和组织结构作出重大调整 [6][7] 担保与借款情况 - 未发现上市公司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或借款的情形 [7] 持续督导总结 - 万里股份依法履行了要约收购的报告和公告义务 [7] - 未发现收购人违反公开承诺及已公告后续计划的情形 [7] - 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7]
茂化实华: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1 16:12
发行方案概述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茂名港集团定向发行155,962,606股股份 [1] - 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表决权比例将超过30% 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1] - 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豁免要约收购 否则发行将终止 [2] 豁免要约收购依据 -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豁免情形 [2] - 茂名港集团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股份 [2] - 需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2] 公司治理程序 -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豁免要约收购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2] - 本次发行系关联交易 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