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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收购背景与目的 - 收购方蜀道集团拟通过认购宏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上市公司纾困,优化资本结构并改善流动性[5] - 宏达股份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达82.87%,面临42,343.33万元返还利润款及22,299.81万元延迟履行金债务压力[5][6]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偿还债务,提升蜀道集团持股比例以增强控制权稳定性[6] 收购方基本情况 - 蜀道集团为四川省国资委全资控股企业,注册资本5,422,600万元,2024年总资产1.50万亿元,净利润59.06亿元[6][10] - 一致行动人包括宏达实业(蜀道全资子公司)和天府春晓(蜀道实际控制50%),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3][7][8] - 蜀道集团业务涵盖交通基建、矿产投资等四大板块,控股四川路桥等多家上市公司[13] 交易结构与资金来源 - 发行价格4.68元/股,认购6.096亿股,总金额28.53亿元,其中22.82亿元来自银行并购贷款,5.71亿元为自有资金[17][18] - 资金用途明确,不存在杠杆融资、代持或上市公司资助情形[18] - 交易已获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批准,尚需完成股份登记程序[19]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蜀道集团间接控制的清平磷矿与宏达股份在磷酸一铵业务存在同业竞争,2024年该业务毛利占上市公司57.99%[23][24] - 蜀道承诺5年内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目前整合方案仍在论证中[25][26] - 历史关联交易包括磷矿石、锌精粉采购及液氨销售,2024年前24个月交易额超8,594万元[29] 后续计划与独立性保障 - 蜀道集团承诺12个月内不改变主营业务、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管理层调整[19][20][21] - 出具保持独立性承诺函,确保人员、财务、业务等五方面独立[22] - 本次收购触发要约义务,但因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30][31]
宏达股份: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收购主体及一致行动人 - 收购主体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包括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和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6][7] - 蜀道集团注册资本5422.6亿元,2024年总资产1.5万亿元,净资产4565.29亿元,营业总收入2571.03亿元,净利润59.06亿元 [6][7] - 宏达实业2024年总资产1.9亿元,净资产-30.95亿元,净利润2.99亿元;天府春晓2024年总资产74.09亿元,净资产-57.68亿元,净亏损7613.21万元 [7][8][9] 收购方案 - 蜀道集团以现金认购宏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认购价格4.68元/股,认购数量6.096亿股,认购金额28.53亿元 [16][17] - 收购完成后蜀道集团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将从31.31%提升至47.17%,仍为控股股东,四川省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 [14][15] - 资金来源包括22.82亿元并购贷款和5.71亿元自有资金,贷款利率为LPR加点 [23][24] 同业竞争情况 - 蜀道集团间接控制的清平磷矿与上市公司在磷酸盐业务存在同业竞争,2024年清平磷矿磷酸一铵产品毛利占上市公司毛利比例达57.99% [30][31] - 蜀道集团承诺5年内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避免新增同业业务 [32][33] - 目前正在研究论证相关业务整合方案,将在本次发行后尽快启动资产整合 [33][34] 关联交易 - 收购前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磷矿石、锌精粉和销售液氨等,2024年相关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 [36][37] - 蜀道集团承诺将规范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6][37] 其他重要事项 -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近5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宏达实业涉及的经济纠纷诉讼已通过破产重整解决 [7][9] - 收购人部分董事、监事及亲属在收购前6个月内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但声明不涉及内幕交易 [37][38] - 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已获股东大会批准 [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