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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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资本规模化品牌化运营公园
新浪财经· 2026-01-14 06:55
公园建设与运营现状 - 北京已建成各类公园1136个 年均接待游客超5亿人次[1][2] - 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3% 725个公园与城市无界融通[2] - 未来十年北京计划新建200个公园[2] 政策核心措施与方向 - 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公园品质激发城市发展活力的若干措施》 包含15项具体措施 推动公园向“绿色活力中心”进化[1][2] - 核心原则为“公益为本、生态优先”[2] - 推动公园与城市全方位、深层次融合 打破空间与功能的“围墙”[2] -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 在节假日客流高峰时动态增设临时停车区、接驳车和移动厕所等服务设施[2] - 鼓励公园灵活引入简餐、咖啡茶饮、文创市集等便民设施[2] - 将座椅、路灯等纳入“城市家具”进行统一管理[2] 业态融合与消费场景构建 - 制定经营准入标准和公园业态白名单 推动“公园+文化”“公园+旅游”“公园+体育”“公园+教育”深度融合[2] - 构建以公园为中心的城市活力圈[2] - 鼓励公园开放草坪、林下和滨水等区域 打造帐篷露营、水岸游憩等热门消费场景[3] - 支持园艺驿站等公益服务设施建设[3] 配套与空间利用优化 - 放宽重点区域公园配套建筑比例[3] - 郊野公园可合理利用林下空间设置非硬化活动场地[3] - 破解公园用地和用房的政策瓶颈 明确公园符合条件的房屋可以规范出租 首次承租有装修免租期[3] - 以郊野公园为例 此前规定配套建筑面积不能超过200平方米[3] 运营机制改革与创新 - 公园可在坚持公益属性基础上 采取自主或委托企业运营 委托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4] - 鼓励社会资本开展规模化、品牌化运营[4] - 实行“一园一策” 历史名园侧重文化传承 综合公园强化多元业态融合 社区公园聚焦便民服务 专类公园塑造特色品牌 生态公园拓展运动健身、自然教育等户外体验[4] - 建立创新绩效激励机制 公园经营收入将主要用于提升管理服务 形成“以园养园、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4] 管理与监督体系完善 - 建立公园的“定期体检”机制 评估结果直接用于公园优化提升[3] - 完善区级公园管理架构 压实乡镇(街道)管理责任 形成上下联动的管理格局[3] - 鼓励热心市民参与公园的监督和建议 邀请行业专家、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公园共管 形成共建共享的合力[4]
打造公园立法的“北京样板”,北京全面修订公园条例
新京报· 2025-09-25 17:47
立法修订背景与目标 -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9月24日审议《北京市公园条例(修订草案)》[1] - 修订旨在尊重公园发展差异性和多样性,强化精准施策,将北京创新实践和有效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打造公园立法的“北京样板”[1][2] - 修订聚焦公园管理中存在的分类指导不充分、规划用地政策不完善、公园运营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以及市民诉求,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2] 公园建设发展现状 - 截至2024年底,全市纳入名录的公园数量达1100个,“千园之城”格局基本形成[2] - 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2.92%[2] - 现行《北京市公园条例》于2002年制定,2019年进行过局部修改[2] 公园分类与规划体系 - 修订草案明确公园实行分类管理,由市园林绿化部门制定具体规范[3] - 科学划分公园类型,明确历史名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生态公园的定义与功能定位[3] - 明确公园布局分区指导原则,针对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规定建设重点[3] - 北京市将构建布局均衡、功能丰富、特色明显、通达便利的全域公园体系[3] 公园用地保障与建设管理 - 强化公园用地保障和保护,禁止擅自改变公园用地性质和用途[3] - 确需临时占用公园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3] - 完善公园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制度,明确公园设计方案编制和建设验收程序,规范公园建设流程[3] 公园运营管理与服务优化 - 规定允许开放草坪、林下空间等区域,满足游客搭建帐篷等户外活动需求,并对开放区域实行轮换养护[5] - 规范公园配套服务经营,引入竞争机制,由园林绿化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配套服务项目的经营期限、服务标准[6] - 鼓励业态创新和资源共享,为游客提供多元化服务[6] - 系统规定公园管理单位在游园须知、开放管理、门票价格、园容维护、厕所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职责[4] 游园行为规范与禁止事项 - 重点规范车辆和滑行工具管理,明确除特定车辆外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入园[4] - 加强噪声管理,要求公园管理单位规定活动的区域、时段和音量,预防和减轻噪声污染[4] - 明确列举七类禁止行为,包括在禁止区域游泳、垂钓、滑冰;刻画涂污损坏设施;攀折花木损坏植物;惊扰伤害动物或违规投喂;强行兜售物品或非法提供有偿服务;占用公共区域开展直播培训等活动影响他人;其他违反法规破坏游园秩序的行为[4] - 规定公园管理单位对禁止行为有劝阻、制止和拒绝提供服务的机制[4] 特定类型公园保护要求 - 对历史名园提出特别要求,规定需编制保护方案,明确保护和利用要求[4] - 对生态公园提出保护要求,明确以生态保护为主,游览活动不得影响其核心生态功能[4]
让市民有更多绿色获得感
北京晚报· 2025-09-03 15:05
公园管理政策修订背景 - 北京市公园数量达1100个 成为千园之城 公园功能从传统散步扩展至露营 健身 娱乐等多重休闲需求[1] - 现行公园管理条例自2003年实施 22年间公园业态发生巨大变化 原有管理规定无法覆盖新出现的游园需求[1] - 市民对绿色空间需求增长 露营设备 滑行工具 商业拍摄等活动缺乏统一管理标准 导致园方与游客间产生矛盾[2] 条例修订核心内容 - 首次允许有条件的公园划定开放共享区 支持搭建帐篷 运动健身等户外活动[2] - 儿童车 平衡车 滑板车等滑行工具入园许可权下放至各公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2] - 明确限制娱乐 健身 讲解等活动违规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2] - 商业拍摄需进行登记或签订协议 并依法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2] 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 推行轮换养护机制 避免草坪长期受压损坏[3] - 要求商业拍摄结束后恢复场地原貌 禁止恐吓伤害动物及擅自投喂放生行为[3] - 通过精细化管理平衡市民享绿需求与生态保护要求 体现城市治理智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