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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WEIFU HIGH-TECHNOLOGY GROUP CO LTD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5号 生产经营地包括华山路8号 长江路17号 锡协路139号及新华路13号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6,785,693元 总发行股份数为966,785,693股普通股 [3][6] - 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 经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1995年9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发起人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 初始发行股份115,435,500股 [6] 公司治理结构 -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 依法行使重大决策权包括选举董事 修改章程 合并分立等事项 [13][20]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包括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 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2人 [48] - 设立党委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实行"双向进入 交叉任职"领导机制 [40][41]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4] 股份管理 -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6] - 股份增减方式包括向不特定/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派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9]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 员工持股计划 异议股东收购等 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9]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受短线交易限制 收益归公司所有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 表决权 质询权 查阅会计账簿等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 [13][14]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章程 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 [17]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利益 保证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9] 重大事项决策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 超总资产30%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 [21] - 重大资产处置标准为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20] - 关联交易审批标准为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超净资产0.5% [50]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职权包括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管理信息披露等 [48] - 董事会决策权限为对外投资 资产处置等交易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需经董事会批准 50%以上需报股东会 [50] - 独立董事具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征集股东权利等 [56]
威孚高科: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20:2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2年,经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并在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3] - 1995年9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00万股 [3] - 公司注册名称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WEIFU HIGH-TECHNOLOGY GROUP CO,LTD [3] - 公司住所位于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5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1,986,293元 [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4] 经营宗旨与范围 - 经营宗旨包括以最新生产技术增强竞争力、以最好质量取得用户信任、以最优服务满足用户需要、以最佳收益吸引股东投资 [5] - 经营范围涵盖机械行业技术开发、内燃机燃油系统产品制造、汽车零部件销售、进出口业务等 [5][7] - 许可项目包括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修理,一般项目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销售等 [7]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971,986,293股,其中普通股799,606,293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72,380,000股 [9] - 发起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13,202,199股,2007年4月起所有发起人股份获得流通权 [8][9]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参加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查阅公司资料等权利 [15]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缴纳股金、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7][1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向公司书面报告 [39]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等重大事项 [18][4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等情形下召开 [43][44]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要过半数和三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76][77][7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110]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111]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49]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55][128]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3年,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56][131][1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等事宜 [57]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二 [58][147] - 监事会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职权 [14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59][149] 财务会计 -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按规定时间披露 [61][15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61]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