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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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 新潮能源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27
诉讼基本情况 - 公司作为原告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两名注册会计师提起诉讼,案由为服务合同纠纷 [1] - 诉讼金额为3,801,000元 [1] - 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1] 案件事实与理由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两份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对2024年财务数据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1] - 公司指控审计方未遵守法律及审计准则,草率出具报告损害公司权益 [2] - 涉案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为沈家桢和冯蕾 [1] 诉讼请求 - 要求撤销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832号《审计报告》和ZA1283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 - 要求被告重新出具符合标准的审计报告 [2] - 索赔总额3,801,000元 [1][2] 诉讼影响 - 公司称此举为维护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2] - 目前无法预估案件对当期及未来利润的具体影响 [1][2]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四大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为法定信披渠道 [2][4]
中国外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0:06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3月2日 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谭小青 宋朝学 李晓英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信永中和从业人员总数12,000余人 其中合伙人259人 注册会计师1,780人 [1]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 -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议案 [2] - 2024年6月7日通过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审计履职情况 - 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 - 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2] - 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 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 独立性及执业质量进行核查评价 [3] - 2024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工作的汇报 [4] - 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4年年报第一次沟通会 听取年度审计计划和预审工作安排汇报 [4] - 2025年3月21日召开年报第二次沟通会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年度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 [4] 总体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态度 展现良好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5] - 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