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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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都没去就敢签字,多家会计所被重罚,审计乱象曝光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6 16:04
财政部处罚概况 - 财政部集中公布33份行政处罚,涉及7家会计师事务所及18名注册会计师 [1][3] - 处罚反映出审计程序缺失、职业操守失守等严重行业问题 [1] - 相较于针对注册会计师个人的罚单,直接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罚单更能反映问题严重性 [3] 重点会计师事务所处罚案例 - 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业务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30.5万元,主要问题包括未到现场执行审计程序、直接沿用其他所资料为69户企业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由非注册会计师控制、通过虚构业务转移收入等内部管理漏洞 [1][3] -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没收违法所得13万元并处罚款39万元,主要问题为未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能识别天马国药虚构出口业务,导致营业成本虚增2.4亿元、研发费用虚列363.73万元 [3][4] 注册会计师个人处罚情况 - 14名注册会计师被暂停执业资格,其中12人暂停3个月,2人暂停1个月,另有4人受到警告 [7][8] - 处罚主要集中于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或程序执行不到位,例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明知企业存在问题却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天健江苏分所顺应企业不合理要求进行错误审计调整 [8] 处罚影响分析 - 注册会计师被短期暂停执业资格对个人及其中型以上规模事务所影响有限,象征意义大于实质,因暂停期间仍可工作,且业务可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协同签字 [9] - 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的影响更大,暂停3个月及以上易因无法按时出具报告而丢失客户,若处罚方为证监会则影响更甚,上市公司可能因声誉问题直接更换审计机构 [10]
现场都没去,审计报告就敢签!财政部重罚7家会计所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4 21:46
处罚概况 - 财政部集中公布33份行政处罚决定,其中20份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其余针对企业[1] - 本次处罚为财政部定期组织的执业质量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的集中体现[1] - 尽管罚单披露集中引发业内关注,但实际处罚力度与往年相比总体持平,未见明显加重[1] 会计师事务所处罚详情 - 处罚涉及7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河南守正创新、北京兴荣华、立信中联、天健、中兴财光华、致同等[2] - 河南守正创新被暂停业务资格3个月,为本次最重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130.5万元[1][4] - 河南守正创新存在严重内部管理漏洞,由非注册会计师控制,并通过虚构业务协作转移收入[4] - 该所未到项目现场执行审计程序,直接利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料为69户企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4] - 北京兴荣华被没收违法所得13万元并处罚款39万元,未涉及业务资格暂停[4] - 北京兴荣华未能识别天马国药虚构出口业务,导致该公司2023年度营业成本虚增2.4亿元、研发费用虚列363.73万元[5] 注册会计师处罚详情 - 共有14名注册会计师被暂停执业资格,其中12人暂停3个月,2人暂停1个月,另有4人受到警告处分[1][7] - 处罚核心原因多与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缺乏职业怀疑态度相关[1][5]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明知企业存在问题却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情形,对亿利财务公司相关风险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7] - 天健江苏分所在亚邦制药审计中,明知其无义务承担子公司反担保代偿损失约6556万元却进行错误审计调整[7] - 被暂停业务1个月及仅被警告的罚单中,大多未提及审计程序执行不充分或明知企业问题却发表不恰当意见等严重违规情形[8] 处罚影响分析 - 注册会计师被短期暂停执业资格对本人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影响相对有限,象征意义大于实质影响[9] - 暂停执业期间注册会计师不能签字但可继续工作,业务可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协同签字[9] - 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的影响相对更大[10] - 暂停非证券类业务1个月以内影响有限,可错开报告出具期[10] - 暂停时间达到3个月及以上则影响明显加大,易因无法按时出具报告而丢失客户[10] - 证监会处罚比财政部处罚影响更大,一旦被暂停业务资格,上市公司可能因声誉问题更换审计机构[6][10] 监管趋势与处罚标准 - 处罚反映出监管部门对行业执业质量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2] - 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守履行必要审计程序、获取适当审计证据、识别重大风险、保持职业怀疑等核心基本要求[5] - 在审计程序履行与证据获取上存在重大过失易受严格惩处,存在主观故意则可能面临业务资格暂停甚至刑事处罚[5] - 相较于非上市企业,上市公司造假危害性更大,会计师事务所如履职不当需承担更大责任[6] - 此次暂停业务3个月虽为本次最重处罚,但往年曾有暂停6个月、12个月乃至吊销资格的更重案例[5]
科陆电子: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 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3名 其中监事林婕萍以通讯方式参与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赢主持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1] - 全体监事出具书面确认意见 保证半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8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摘要同步发布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 审计机构续聘决议 -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 认可立信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 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关联交易协议审议 - 批准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认为其作为持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提供丰富金融服务支持 [3] - 认定续签协议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融资风险 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4] 金融机构风险评估 - 通过《关于对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确认其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4] - 认定美的集团财务公司内控制度完善且有效执行 风险管理未发现重大缺陷 未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4] - 评估结论显示双方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报告全文于2025年8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4]
*ST新潮: 新潮能源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27
诉讼基本情况 - 公司作为原告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两名注册会计师提起诉讼,案由为服务合同纠纷 [1] - 诉讼金额为3,801,000元 [1] - 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1] 案件事实与理由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两份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对2024年财务数据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1] - 公司指控审计方未遵守法律及审计准则,草率出具报告损害公司权益 [2] - 涉案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为沈家桢和冯蕾 [1] 诉讼请求 - 要求撤销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832号《审计报告》和ZA1283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 - 要求被告重新出具符合标准的审计报告 [2] - 索赔总额3,801,000元 [1][2] 诉讼影响 - 公司称此举为维护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2] - 目前无法预估案件对当期及未来利润的具体影响 [1][2]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四大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为法定信披渠道 [2][4]
多家中介机构收千万罚单,上半年会计所罚没款同比增超90%
第一财经· 2025-06-30 20:48
监管趋严态势 - 上半年证监会及交易所披露118张罚单涉及近40家会计所其中16家遭行政处罚合计罚没1.97亿元同比增加94% [1][4] - 监管强化"全链条追责"模式对财务造假案涉事中介机构追责力度加大包括会计所、律所等 [2][6] - 新《会计法》实施后会计所因财务造假被罚没金额达7.75亿元同比激增3.75倍 [4][5] 典型处罚案例 - 大信所因星星科技、广汇物流等公司年报审计虚假记载被罚没1799.05万元4名签字会计师各罚50-60万元 [2][4] - 中审众环所因宜华集团年报审计虚假记载被罚没350.94万元 [3] - 中喜所因华讯方舟鉴证业务违规被罚50万元 [3] - 天衡所因中利集团、江苏舜天审计违规罚没4964.43万元为单家最高 [4] 处罚力度升级 - 近一年会计所平均罚款倍数升至2.45倍较前期1.66倍显著提高5倍以上罚款案例近10起 [5] - 普华永道中天因重大财务造假被采取"没一罚十"顶格处罚 [6] - 监管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 [6] 政策导向 - 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发文要求全方位打击财务造假强调"追首恶"与"打帮凶"并重 [6] - 监管明确将严惩造假策划者、组织者及第三方配合者重点打击造假利益链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