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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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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19 02:44
业务合作与开通 -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 自2026年1月19日起 在浙商银行新增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26年1月19日起可通过浙商银行办理指定基金的转换业务 本次仅开通与浙商银行代销的、由同一管理人管理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 [1]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 转换业务遵循“未知价法” 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 [2] - 转换以份额为单位申请 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出 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2] -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 正常情况下 T+1日进行有效性确认并办理权益过户 T+2日起投资者可查询成交情况 [2] - 单笔转换申请需满足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并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约定 [2] - 若转换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余额低于转出基金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 剩余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2] - 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优先级 按基金合同规定程序处理 [3] - 基金转换后 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 [3] 基金转换费用构成与计算 -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4]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 赎回费总额归入转出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规定 [5] - 申购补差费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之差 仅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时才收取差额 [5]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明确 包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外扣法)、转换费用、转入金额及转入份额的计算方法 [6] 其他业务安排与投资者服务 - 投资者在浙商银行办理定投业务的费率适用于申购费率 定投起点金额与申购一致 [7] - 投资者在浙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投和转换业务 可参加浙商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规则、程序及折扣费率遵循其规定 [7] - 投资者可通过浙商银行客服电话95527及网站www.czbank.com 或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16-7888及网站www.ctzg.com咨询详情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