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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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5年第四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22 03:13
新增销售渠道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6年1月22日起新增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中证卫星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的销售机构 [3][4] - 投资者可通过新增的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4] 业务规则说明 -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方式,销售机构根据约定在投资者指定账户自动完成扣款及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或招募说明书为准,销售机构可设置不低于该要求的金额 [1][5] - 基金转换是指持有人按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额转为同一管理人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具体业务规则与收费公式参见公司官网公告 [1][5] 费率安排 - 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或新增的销售机构申购、定投或转换相关基金,可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及费率折扣决定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1][7] - 基金管理公司对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费率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活动变更以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1][7] 信息披露与报告发布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2025年第四季度报告已于2026年1月22日在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公布 [9] -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9] 投资者咨询渠道 - 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客服电话95555,网址www.cmbchina.com)、平安人寿(客服电话95511转1,网址http://life.pingan.com)或平安基金(客服电话400-800-4800,网址fund.pingan.com)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2][8] -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详情,应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6]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19 02:44
业务合作与开通 -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 自2026年1月19日起 在浙商银行新增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26年1月19日起可通过浙商银行办理指定基金的转换业务 本次仅开通与浙商银行代销的、由同一管理人管理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 [1]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 转换业务遵循“未知价法” 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 [2] - 转换以份额为单位申请 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出 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2] -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 正常情况下 T+1日进行有效性确认并办理权益过户 T+2日起投资者可查询成交情况 [2] - 单笔转换申请需满足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并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约定 [2] - 若转换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余额低于转出基金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 剩余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2] - 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优先级 按基金合同规定程序处理 [3] - 基金转换后 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 [3] 基金转换费用构成与计算 -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4]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 赎回费总额归入转出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规定 [5] - 申购补差费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之差 仅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时才收取差额 [5]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明确 包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外扣法)、转换费用、转入金额及转入份额的计算方法 [6] 其他业务安排与投资者服务 - 投资者在浙商银行办理定投业务的费率适用于申购费率 定投起点金额与申购一致 [7] - 投资者在浙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投和转换业务 可参加浙商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规则、程序及折扣费率遵循其规定 [7] - 投资者可通过浙商银行客服电话95527及网站www.czbank.com 或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16-7888及网站www.ctzg.com咨询详情 [8]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23 14:55
业务开通公告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1] 适用范围与时间 - 该基金转换业务仅限于通过销售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投资者 [2] - 业务开通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起(含),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4] - 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4] -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4] - 转换定价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 - 办理转换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 - 基金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5] - 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相关文件规定,若导致剩余份额低于规定最低持有份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赎回剩余份额 [5] - 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T日的转换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后查询成交情况 [5] - 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 [6] - 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 [6] -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 基金转换费用 -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7] - 补差费率计算公式为:补差费率=MAX[(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7] - 如转入或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0] [7] 业务暂停情形 - 基金管理人可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而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7] -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时可暂停业务 [8] - 因市场剧烈波动等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时可暂停业务 [9] -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转出时可暂停业务 [10] -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也可导致业务暂停 [11] - 基金暂停或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进行公告 [12] 特别提示 - 若转入基金发布了暂停大额申购或其他限制申购金额的公告,则本公告所述的基金转换业务亦受其约束 [13]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9 03:14
核心公告摘要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宣布自2025年12月19日起,在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渠道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1][3] 适用范围与办理 - 基金转换业务仅限于通过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渠道办理的投资者 [2] - 具体适用的基金范围未在提供文本中详细列出 [2] 业务规则 - 基金转换是指将持有的某只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4] - 转换业务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两只基金必须由同一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 [4] - 转换以份额为单位申请,费用按每笔单独计算,定价以申请受理当日各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础 [4] - 办理转换时,转出基金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 - 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优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份额 [5] - 单笔转换最低份额遵循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若转换导致剩余份额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管理人有权强制赎回剩余份额 [5] - 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确认T日的转换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查询成交情况 [5] - 转换后,转入份额的持有期自其被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 [6] - 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优先级 [6] - 具体转换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 转换费用计算 -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7] - 补差费率计算公式为:MAX[(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若申购费为固定费用,则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0] [7]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份额净值 [7]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7] -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7] - 净转入金额 = 转入金额 - 补差费用 [7] -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7] 业务暂停情形 - 基金管理人可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而暂停转换业务 [6] - 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时可暂停业务 [8] - 因市场剧烈波动等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现金支付困难时可暂停业务 [9] - 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转入或转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暂停业务 [10] -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也可导致业务暂停 [11] - 业务暂停或重新开放时,管理人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12] 特别提示 - 若转入基金发布了暂停大额申购或其他限制申购金额的公告,则本公告所述的基金转换业务同样受其约束 [13] - 公司保留对转换业务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进行调整的权利,调整生效前将按规定公告 [12]
关于增加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等三家机构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14 07:18
新增销售机构 -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11月17日起新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家机构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 [1] - 新增销售业务仅限于前端申购模式 [1] 业务范围与费率说明 - 相关基金的费率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公司最新业务公告 [2] -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其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 -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份额转换为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 [2] - 若基金同时采用前端和后端收费模式,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2] 业务规则与投资者咨询 - 业务办理的具体规则和流程以新增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 - 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销售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 [2] - 公告提供了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兴业证券及东方基金公司的客服电话与网址供投资者咨询 [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13 12:58
合作业务开通 - 银华基金与国元证券签署销售代理协议 国元证券将自2025年11月14日起开通银华基金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1] - 业务开通范围为国元证券销售的 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 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且通过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的银华旗下开放式基金[2] - 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2] 业务办理细则 - 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 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2] -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公司《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及后续修订[2] -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转换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2] - 办理转换时 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 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2] 信息咨询渠道 - 投资者可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2] - 投资者可通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2]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9 01:30
业务开通范围 - 中信建投基金在北京银行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 [1] - 基金转换业务仅限于通过北京银行办理的投资者 [2] 适用时间安排 - 基金转换业务自2025年9月29日起开放办理 [3] - 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时间一致 [3] 转换业务规则 - 基金转换指持有人将某只基金份额转换为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4] - 转换需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两只基金需为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 [4] - 转换以份额为单位申请 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4] - 转换定价以申请受理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 - 转出基金需处于可赎回状态 转入基金需处于可申购状态 [5] - 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优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份额 [5] - 单笔转换最低份额遵循各基金合同规定 [5] - 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确认T日申请 T+2日后可查询成交情况 [5] - 转入份额持有期自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 [6] - 巨额赎回时转出与赎回具有相同优先级 [6] 费用计算方式 - 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赎回费两部分构成 [7] -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净值 [7] - 补差费率取转入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差值与0的较大值 [7] - 若适用固定费用则补差费用取两基金申购费用差值与0的较大值 [7] 业务暂停情形 - 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时可暂停转换 [7] - 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净值时可暂停 [7] - 连续巨额赎回导致现金支付困难时可暂停 [8] - 可能损害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转入转出可暂停 [8] - 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可暂停 [9] 特别提示事项 - 若转入基金发布暂停大额申购公告 转换业务同样受约束 [11] - 基金暂停转换或重新开放时需在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 [10] - 公司保留调整转换费率规则的权利 调整前需公告 [10]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25 06:53
业务开通范围 - 中信建投基金在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开通部分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1] - 基金转换业务仅限于通过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渠道办理 [2] 适用时间安排 - 基金转换业务自2025年9月25日起正式开通 [3] - 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保持一致 [3] 转换业务规则 - 基金转换指持有人将某只基金份额转换为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4] - 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必须为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的基金 [4] - 转换以份额为单位申请 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4] - 转换定价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 - 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 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 - 遵循"先进先出"业务规则 优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份额 [5] - 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确认有效性 T+2日后可查询成交情况 [5] - 转入基金份额持有期自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 [6] - 巨额赎回时转换与赎回具有相同优先级 [6] 费用计算方式 - 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赎回费两部分构成 [7] - 具体计算公式包括转出金额、赎回费用、补差费用和净转入金额等关键参数 [7] - 补差费率取转入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差值与0之间的较大值 [7] 业务暂停情形 - 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时可暂停转换 [8] - 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净值时可暂停 [8] - 连续巨额赎回导致现金支付困难时可暂停 [8] - 可能损害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转入转出操作可暂停 [8] - 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可暂停 [9] 特别提示事项 - 若转入基金发布暂停大额申购公告 转换业务同样受其约束 [1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05 03:52
业务开通安排 - 中银基金与国金证券自2025年9月5日起正式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 [1] - 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 - 投资者可通过国金证券及中银基金指定渠道办理业务 [6][13][14] 转换业务规则 - 同一基金产品的不同份额间不能互转 [1] - 转换费用由赎回费与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 具体费率取决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异及赎回费率 [2] - 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单笔转换不得低于1000份 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需一次性转出 [10] - 转换申请在交易时间结束前可撤销 T+1日确认有效性 T+2日起可查询结果 [9][11] 费用计算机制 - 转换计算公式为 A=[B×C×(1-D)/(1+H)+G]/E 其中J=[B×C×(1-D)/(1+H)]×H 代表申购补差费 [3] -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时 申购补差费为零 [2] - 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费率收取 并按约定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 [3] 操作限制与调整 - 转换业务仅限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且需同时代理转出与转入基金 [4] - 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注册登记时间及计算公式 并另行公告 [4][12] - 具体业务规则以销售机构实际安排为准 [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23 03:27
新增代销机构及业务开通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5年8月22日起通过申港证券代理销售旗下部分基金 [1] - 投资者可通过申港证券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 新增代销合作涵盖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费率优惠活动 [1] 业务适用范围与限制 - 金鹰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等三只基金处于封闭期 暂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 - 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中登系统基金及FOF基金产品存在转换限制 不支持与非FOF基金或不同份额间相互转换 [2] -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义为通过销售机构约定每期自动扣款及申购的投资方式 [2] 费率优惠安排 - 通过申港证券申购及定投适用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享受费率优惠 最低折扣不低于1折 [2] - 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 不享受折扣 [2] - 申港证券实施的费率优惠活动不再受基金管理人限制 以销售机构公布为准 [2] 后续合作扩展 - 其他基金若新增申港证券为代销机构 将同步开通基金转换、定投及费率优惠 无需另行公告 [3] 客户咨询渠道 - 申港证券客服电话956029 官网www.shgsec.com [3] - 金鹰基金客服电话4006-135-888 官网www.gefund.com.cn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