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浆米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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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2.5小时罚5万元,不冤
新浪财经· 2026-01-03 04:35
事件概述 - 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中心学校芋头塘小学食堂因使用过期米线供学生食用被查处 [1] - 该食堂于2025年11月23日采购了20公斤保质期仅24小时的干浆米线 [1] - 2025年11月24日清晨,食堂加工了10公斤该米线供餐,此时米线已超过保质期2小时30分钟 [1] - 剩余的10公斤过期米线被摆放在冷藏室内,于11月25日被执法人员查获 [1] - 事发后未出现师生食用不适情况 [1] 监管处罚 -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校食堂作出了行政处罚 [1] - 处罚措施包括警告、没收剩余米线并处以5万元罚款 [1] 行业风险分析 - 学生食品安全不容半点马虎 [1] - 米线、凉皮等食品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 [1] - 食用受污染的此类食品中毒风险较大 [1] - 此次事件中,价值76元的过期米线换来了5万元罚款 [1] - 该事件对当事人和其他从业者而言,是无视食品安全底线的深刻教训 [1]
云南一小学食堂所用米线超保质期2.5小时被罚5万元,货值76元
央视网· 2025-12-30 11:57
事件概述 - 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中心学校芋头塘小学食堂因使用过期米线供学生食用被查处 [1][2] - 事件发生于11月24日,食堂加工了已超过保质期2小时30分的米线供餐 [1][2] - 事发后未出现师生食用不适情况 [1][2] 事件详情 - 食堂于11月23日采购了20公斤当日生产的干浆米线,货值共计76元,采购价为每公斤3.8元 [1][2] - 该批米线外包装标示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23日4点00分,保质期为24小时 [2] - 11月24日上午6时30分,食堂将10公斤该米线加工出70余份供学生食用,此时米线已超保质期2小时30分 [1][2] - 剩余的10公斤米线于11月25日被执法人员在食堂操作间冰箱冷藏室内查获 [1][2] 处罚决定 - 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校食堂作出行政处罚 [1] - 处罚内容包括: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干浆米线10公斤、并处以罚款5万元 [1][2]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2] - 因学校早餐为学生自主刷卡消费,无法区分销售过期米线的违法所得 [2]
米线超保质期2.5小时,食堂被罚5万元,货值76元
新浪财经· 2025-12-30 11:54
事件概述 - 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中心学校芋头塘小学食堂因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被行政处罚 [1][2][3] - 事件发生于2025年11月24日,涉事食堂在当日清晨6时30分将已过期的米线加工供餐 [1][2][3] - 至案发时止,未发现有师生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 [2][4] 涉事产品详情 - 涉事食品为干浆米线,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23日4点00分,保质期仅24小时 [2][3] - 食堂于11月23日采购该米线20公斤,采购单价为每公斤3.8元,货值总金额为76元 [1][2][3] - 11月24日早餐加工使用了10公斤过期米线,制成70余份供学生食用,使用时已超过保质期2小时30分 [1][2][3] - 剩余的10公斤过期米线在食堂操作间冰箱内被查获 [1][2][3] 行政处罚决定 - 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校食堂作出行政处罚 [1][2][4] - 处罚内容包括:给予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干浆米线10公斤、并处以罚款5万元 [1][2][4] - 处罚依据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2][4] - 因食堂早餐采用自主刷卡消费且记录不显示具体品名,无法认定和计算销售过期米线的违法所得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