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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浆米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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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小学食堂所用米线超保质期2.5小时被罚5万元,货值76元
央视网· 2025-12-30 11:57
事件概述 - 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中心学校芋头塘小学食堂因使用过期米线供学生食用被查处 [1][2] - 事件发生于11月24日,食堂加工了已超过保质期2小时30分的米线供餐 [1][2] - 事发后未出现师生食用不适情况 [1][2] 事件详情 - 食堂于11月23日采购了20公斤当日生产的干浆米线,货值共计76元,采购价为每公斤3.8元 [1][2] - 该批米线外包装标示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23日4点00分,保质期为24小时 [2] - 11月24日上午6时30分,食堂将10公斤该米线加工出70余份供学生食用,此时米线已超保质期2小时30分 [1][2] - 剩余的10公斤米线于11月25日被执法人员在食堂操作间冰箱冷藏室内查获 [1][2] 处罚决定 - 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校食堂作出行政处罚 [1] - 处罚内容包括: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干浆米线10公斤、并处以罚款5万元 [1][2]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2] - 因学校早餐为学生自主刷卡消费,无法区分销售过期米线的违法所得 [2]
米线超保质期2.5小时,食堂被罚5万元,货值76元
新浪财经· 2025-12-30 11:54
智通财经记者 熊强 12月25日,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中心学校芋头塘小学食堂因使用过期米线供学生食用被查处。该校食 堂11月23日采购了20公斤当日生产、保质期仅24小时的干浆米线,货值共计76元。次日清晨6时30 分,食堂加工10公斤该米线供餐,此时米线已超保质期2小时30分,剩余10公斤米线于25日被查获。 事发后未出现师生食用不适情况,东川区市监局对该校食堂作出警告、没收剩余米线,并罚款5万元 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中心学校芋头塘小学食堂于11月23日向供货商东川区粮 油购销公司采购了干浆米线20公斤,采购价每公斤3.8元,共计76元。 责任编辑:杨赐 11月23日上午,供货商将外包装标示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23日4点00分、保质期为24小时的干浆米 线20公斤配送到该学校食堂,该批米线用于加工后供学生食用。24日上午6时30分,芋头塘小学食堂 将上述10公斤干浆米线加工出70余份供学生食用,米线使用时已超过保质期2小时30分。剩余10公斤 摆放在该食堂操作间冰箱冷藏室内,于11月25日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货值金额76元,因该学校食堂 早餐由学生自主刷卡消费,刷卡只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