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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材: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9亿元,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及三家银行(工商银行株洲高新支行、中国银行株洲分行、招商银行株洲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 - 公司子公司博戈无锡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株洲分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2] - 协议内容与上交所范本无重大差异[2]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株洲高新支行开立专户存储清洁能源装备提质扩能项目资金[2] - 公司在中国银行株洲分行开立专户存储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资金[2] - 公司在招商银行株洲分行开立专户存储新能源汽车减振制品能力提升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 - 子公司博戈无锡专户余额为0元,资金暂未划转[3]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募集资金仅限用于公告披露的四个指定项目,不得挪用[4][7] - 允许以存单等存款方式存放资金,但不得质押或转让[4][7]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专户情况,银行需配合提供查询服务[5][7] - 单次支出超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5][8] - 协议自签订生效至资金支出完毕且销户后失效[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