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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傻傻分不清?一文读懂二者区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7 21:26
混合销售行为 - 定义: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且两者之间存在紧密联系,通常由同一个纳税人向同一个客户提供[3] - 关键特征:属于一项销售行为,业务紧密关联、难以分割,无需分别核算[7] - 税务处理:按照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统一缴纳增值税,若主业是销售货物则按销售货物(通常13%)缴税,若主业是提供服务则按提供服务(通常6%或9%)缴税[4][7] - 典型案例:打印机公司销售打印机并负责安装调试[4];商场销售定价3000元的空调同时包含免费上门安装服务,安装服务是让空调正常使用的不可分割环节,消费者无法单独购买[9] 兼营行为 - 定义:纳税人在经营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且这些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5] - 关键特征:存在多项相互独立的经营行为,各项业务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可以分别核算各项收入[7][8] - 税务处理:必须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并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若未分别核算,则从高适用税率[6][7] - 典型案例:酒店同时提供住宿服务和商品销售[8];超市既销售商品又提供餐饮服务[8];汽车4S店既卖车又提供维修服务[8];商场内家电区单独销售空调(每台3000元),售后服务区单独提供空调安装服务(每台200元),两项服务可被消费者独立选择[10] 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对比 - 行为数量:混合销售为一项销售行为,兼营行为为多项经营行为[7] - 业务关联:混合销售的业务紧密关联、难以分割,兼营行为的业务相互独立、可以分割[7] - 核算要求:混合销售无需分别核算,兼营行为必须分别核算[7] - 税务处理:混合销售按主业适用单一税率,兼营行为分别适用不同税率[7] 特殊规定(建筑服务相关) -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并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11][12]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2][13] -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若已按照兼营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3]
别再混淆!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分不清?记住这几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3 22:22
兼营行为 - 兼营行为指经营过程中同时涉及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 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 [1] -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或征收率项目时需分别核算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 [2] - 纳税人兼营免税或减税项目时需分别核算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或减税政策 [3] 混合销售 - 混合销售指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服务和货物 [4] -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按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5] - 以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也适用混合销售的货物销售计税规则 [5] 特殊税务处理情形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时需分别核算销售额 安装服务可按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6] -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时若已分别核算销售额 安装服务同样可按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7] - 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需按"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8] - 纳税人销售自产活动板房、机器设备或钢结构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时不属于混合销售 需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销售额并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 [9] 税务政策依据 - 相关政策依据包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2018年第42号公告 [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