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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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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实施
经济观察报· 2025-08-18 16:12
新国标实施时间表 - 2025年8月3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符合旧国标产品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2] - 不符合新国标且不符合旧国标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登记 [3] - 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依规办理登记 [3] 市场监管重点 - 严查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未获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2] - 依法整治非法改装车体结构、电气线路、限速装置及擅自更换蓄电池等行为 [2] - 严禁网络平台销售不合格车辆或非法改装车辆 [2] 零部件监管要求 - 严禁销售或进口不符合GB 42296—2022及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2] - 严禁销售或进口不符合GB 43854—2024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 [2] - 加强锂离子电池和充电器等零部件的销售监管 [2] 登记管理规范 - 登记需严格审查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 - 严禁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 [3] - 符合旧国标且在2025年11月30日前销售的产品可凭证明材料办理登记 [3]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9月1日正式实施 四部门联合发文强化管理
证券日报网· 2025-07-24 15:28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政策 - 新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1] -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推进标准实施 [1] - 标准实施涉及生产环节的研发设计、原材料调整和生产线改造,检测认证环节的流程更新,以及流通销售环节的营销体系重建 [2] 政策实施具体要求 - 《意见》从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管理端、服务端五个方面提出七项工作要求 [2] - 销售环节将严查非法销售不符合标准产品,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打击非法改装和假冒伪劣行为 [3] - 登记环节严格审查相关凭证,严禁为电动摩托车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 [3] 锂电池回收处理措施 - 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和《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 [4] - 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利用现有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处理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 [4] - 在四省市开展试点后,今年3月在全国范围开展锂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专项行动 [4] 市场现状数据 - 山东、河南、江苏、四川四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均超过3000万辆 [4] - 全国有14个省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 [4] - 将建立覆盖周边的健康评估和回收服务网点体系,方便消费者检测锂电池健康状况 [5]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实施 老旧车辆该如何处理?
中国新闻网· 2025-07-24 13:09
电动自行车行业现状 - 中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3.8亿辆,相当于每4人拥有一辆[1] - 锂电池电动自行车总量和占比逐年提高[1] - 山东、河南、江苏、四川四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均超过3000万辆,14个省份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2] 新国标实施与政策动向 -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于9月1日起实施[1] - 工信部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和《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1] - 修订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利用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企业处理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1] 锂电池回收体系建设 - 存在大量使用时间长、使用环境差、质量参差不齐的老旧锂电池,威胁安全[1] - 2022年8月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开展锂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试点[2] - 2023年3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专项行动,加快锂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工作[2] 未来工作重点 - 需具体定位超过5年车龄的电动自行车及其使用者[2] - 老旧锂电池健康评估和报废回收纳入省级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指标[2] - 加快推动以旧换新和风险车辆/电池报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