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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1号罚单!余韩,被罚没超10亿!
搜狐财经· 2026-01-23 20:30
证监会处罚决定概览 - 证监会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1号罚单 对当事人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股票的行为作出处罚[1] - 处罚决定为没收违法所得5.1亿元 并处以5.1亿元的罚款 合计罚没10.2亿元[1][7] - 鉴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7][8] 操纵行为详情 - 操纵期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 共1252个交易日[2] - 当事人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证券账户组进行交易[2] - 操纵手段包括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2] 交易与持仓数据 - 操纵期间 账户组累计竞价买入1.106亿股 金额21.1亿元 累计竞价卖出1.017亿股 金额21.54亿元[2] - 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81个交易日 超过20%的有45个交易日[2] - 账户组日均持有1391.33万股 占流通股的13.64% 有1026个交易日持仓占流通股比例超过10% 150个交易日超过20%[2] - 账户组在212个交易日存在对倒交易 其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2个交易日 最高达25.32%[2] 操纵行为的影响与结果 - 操纵期间 “博士眼镜”股价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 涨幅达175.58%[1][7] - 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 股价表现偏离大盘184.94个百分点[7] - 经测算 余韩操纵“博士眼镜”的违法所得为5.1亿元[1][3] 当事人的申辩与证监会复核 - 当事人申辩称不具备操纵主观故意 实际控制账户数量认定有误 且行为未对股价产生实质性影响 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4][5] - 证监会复核后认为 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其操纵主观意图及控制使用67个账户的事实 其操纵行为对股票价量产生明显影响 量罚适当 不予采纳其申辩意见[6][7]
超级大罚单!
中国基金报· 2026-01-23 19:07
案件概述 - 自然人余韩因操纵“博士眼镜”股票被证监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1亿元并罚款5.1亿元,合计罚没金额超过10亿元[2] - 余韩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2] 操纵行为细节 - 操纵期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共1252个交易日[5] - 余韩控制使用67个账户交易“博士眼镜”股票[3][5] - 操纵手段包括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5] - 账户组在837个交易日参与交易,累计竞价买入110,606,468股,金额为21.00亿元,累计竞价卖出101,705,668股,金额为21.54亿元[5] - 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81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45个交易日[5] - 账户组日均持有13,913,349股,占流通股的13.64%,有1026个交易日持仓占流通股比例超过10%,150个交易日超过20%[5] - 账户组有212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2个交易日,最高达到25.32%[6] 操纵影响与违法所得 - 操纵期间“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涨幅达175.58%[9] - 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股价表现偏离指数184.94个百分点[9] - 经测算,余韩操纵“博士眼镜”的违法所得为510,892,270.94元[4][7][9] 申辩与处罚结果 - 余韩申辩称其不具备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行为未对股价产生实质性影响,但证监会未予采纳[9] - 证监会认定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8][10] - 最终处罚为没收违法所得5.11亿元,并处以5.11亿元罚款[9] 其他关联信息 - 2021年8月,博士眼镜曾公告与山东民控、余韩等人共同设立规模1亿元的产业并购基金,后因基金未完成募集而终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