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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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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操纵证券市场罪,正元智慧实控人获刑
新浪财经· 2026-02-14 17:48
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律诉讼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坚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50万元 [1][2][6][7] - 公司公告称,陈坚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该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7] - 此案源于2023年11月,陈坚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公安机关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后取保候审,公司此前已就相关强制措施及进展发布公告 [2][7] 公司近期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7.68亿元,同比增长2.35%,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82.66万元,同比下降31.99% [3][8] - 公司是智慧校园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及综合服务运营商,业务聚焦教育信息化,运用ICT技术构建多类中台,打造“数字基座+场景应用”的产品体系 [3][8] 公司股份回购与减持计划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4日通过议案,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84.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8] -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9日首次减持回购股份1.1万股,占总股本0.01%,减持所得资金总额约为20.35万元,成交均价为18.5元/股,截至2026年1月31日累计减持1.1万股 [4][9] 公司股价市场反应 - 在披露实际控制人判决公告的2026年2月13日,公司股价报收20.05元/股,当日上涨3.19% [1][7]
首例!私募起诉证监局,市值管理为何沦为操纵市场?
新浪财经· 2026-02-13 21:29
案件概述 - 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审结上海市首例因操纵证券市场受行政处罚后引发的行政诉讼案 涉案私募机构及相关人员不服上海证监局处罚并提起诉讼 最终被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3][7] - 案件核心涉案主体包括上海登橙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任该公司总裁刘某宇 以及时任精功集团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金某顺 [4] - 上海登橙咨询关联的庞增添益5号 12号 13号共3只私募基金产品的5个账户是操纵市场的核心载体 [4] 违规行为细节 - 违规行为发生在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期间 目的是为维持“会稽山”股票价格 化解股票质押风险 [4] - 金某顺审批同意精功集团等关联方向上海登橙咨询实际控制的公司提供资金 随后上海登橙咨询操控私募基金账户 凭借资金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会稽山”股票 [4] - 操纵过程分为建仓 拉抬 维持 清仓四个阶段 在拉抬阶段的43个交易日内 涉案账户组连续竞价买入成交数量均位列市场第一 其中20个交易日的买入占比超过40% [5] - 在拉抬阶段 “会稽山”股价上涨12.62% 与同期下跌的上证指数偏离幅度达22.03% 远超同期黄酒行业上市公司股价变动水平 [5] - 涉案账户组累计买入“会稽山”股票4320.74万股并全部卖出 最终合计亏损约173.49万元 [5] 监管处罚结果 - 2024年9月10日 上海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 认定金某顺 上海登橙咨询 刘某宇的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 [5] - 对金某顺和上海登橙咨询各处以120万元罚款 合计240万元 对刘某宇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5] 诉讼与抗辩 - 上海登橙咨询与刘某宇不服处罚 以“自身行为属于合法市值管理 并非操纵市场”及处罚依据不足为由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7] - 金某顺在庭审中抗辩称 其审批提供的资金用于股权投资保证金或定融产品费用 并非用于增持股票 且精功集团当时无质押平仓风险 同时认为案涉行为已超过行政处罚时效 [7] - 上海登橙咨询辩称其与金某顺不存在合谋 投资决策系自主作出 符合行业趋势与宏观政策 且自身不具有持股优势 [7][16] - 刘某宇称其与金某顺关于股票增持的商谈未实际推进 在调查中未明确区分保证金用途是为了规避“个别清偿”认定 并非故意隐瞒 [7][17] 法院判决与认定 - 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上海登橙咨询与刘某宇的全部诉讼请求 支持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7][17] - 法院认定三方当事人的抗辩理由缺乏充分事实与法律支撑 涉案资金划转时点与账户交易时点高度吻合 涉案私募基金违背分散投资原则集中交易单一股票 操作行为明显异常 [8] - 法院指出 三方在监管调查阶段已自认相关行为 在听证和诉讼阶段的反言未作出合理解释 补充证据无法达到证明目的 [8] - 法院明确其所谓“合法市值管理”本质是借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之实 操纵行为最终亏损及提起行政诉讼均不能掩盖违规事实或免除违法责任 [8][17] 案件核心争议与监管信号 - 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厘清“合法市值管理”与“伪市值管理”的法律边界 [9] - 本案打破了两个认知误区 第一 操纵市场的认定核心是行为违法性 而非是否盈利 即使亏损也会被追责 [9][18] - 第二 以“市值管理”为名不能规避违规责任 合法市值管理旨在提升公司质量并遵守信披要求 而合谋集中资金操纵股价属于伪市值管理 必受严惩 [9][18] - 该案释放明确监管信号 伪市值管理的生存空间将持续压缩 穿透式监管不断强化 私募行业合规红线进一步收紧 借市值管理操纵市场后起诉脱责的路径已被堵死 [9][18]
投入数亿元 上海知名投资机构连同他人操纵股价 搞了1年多倒亏173万元 不服监管处罚起诉证监局!法院判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11 22:52
案件核心判决与事实认定 - 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认定上海太合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金良顺 刘欣宇合谋操纵会稽山股票市场[3][5] - 法院认定当事人存在明确的共同意图以维持会稽山股价 资金流转证明合谋 且相关私募基金集中投资于会稽山等两只个股反复买卖 有违常理[3] - 操纵行为发生在2017年12月19日至2019年4月8日 分为建仓 拉抬 维持 清仓四个阶段[9][10][11][15][16] 操纵行为的具体数据与市场影响 - 在拉抬股价的第二阶段 案涉账户组累计竞价买入成交量1781.86万股 占期间市场竞价成交量比例高达33.80%[11] - 在65个交易日中 案涉账户组有39个交易日申买数量排名市场第一 申买量占市场总申买量比例超过30%的有18个交易日[11] - 在43个交易日内 案涉账户组连续竞价买入成交数量排名市场第一 竞价买成交量占市场比例超过40%的有20个交易日[3][12] - 操纵期间内 案涉账户组持有会稽山流通股比例最高上升至5.03% 在拉抬阶段会稽山股价上涨12.62% 偏离上证指数22.03%[3][11][13] 涉事主体与违法事实 - 涉案主体为上海登橙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曾用名上海太合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及其时任总裁刘欣宇 以及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金良顺[6] - 操纵动机是为了维持会稽山股价以应对股票质押风险 经金良顺与刘欣宇对接商讨后 由上海太合汇投委会审议通过增持计划[7] - 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向上海太合汇实际控制的公司提供资金 以支持其增持会稽山股票[7] - 上海太合汇控制使用庞增添益5号 12号 13号等3只私募基金产品的5个账户进行交易[8] 交易阶段与资金变动详情 - 第一阶段 建仓期 累计买入成交752.42万股 占市场成交量3.7% 买入金额8227.84万元 持股占流通股本比例升至1.26%[10] - 第二阶段 拉抬期 累计买入成交1781.86万股 占市场成交量33.80% 买入金额17795.19万元 持股占流通股本比例升至5.03%[11] - 第三阶段 维持期 累计买入成交832.49万股 占市场成交量11.17% 买入金额7753.61万元 持股占流通股本比例升至6.08%[15] - 第四阶段 清仓期 累计卖出成交2478.86万股 占市场成交量15.86% 卖出金额24768.43万元 最终全部卖出并合计亏损约173.49万元[16] 监管处罚与法律依据 - 上海证监局基于2005年《证券法》认定相关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 对上海登橙公司及金良顺各处120万元罚款 合计240万元 对刘欣宇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1][17] - 原告曾辩称其行为属于正常投资和市值管理 且当时政策鼓励控股股东开展市值管理 但法院指出市值管理应以遵循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为前提 严禁操纵股价[2][4] - 此案是上海首例因操纵证券市场受行政处罚而涉诉的行政案件[1]
投入数亿元,上海知名投资机构连同他人操纵股价,搞了1年多倒亏173万元,不服监管处罚起诉证监局!法院判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11 22:37
案件背景与核心判决 - 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驳回原告上海某咨询公司及其主管人员刘某宇要求撤销处罚的诉讼请求 此案为上海首例因操纵证券市场受行政处罚而涉诉的行政案件[1][3][5] - 上海证监局于2024年9月10日认定相关方合谋操纵“会稽山”(文中简称K股票)股票 对上海登橙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太合汇)及金某顺各处120万元罚款 对刘某宇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2][18] - 法院认定 当事人通过私募基金账户组在43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买入成交数量排名市场第一 其中超过40%的有20个交易日 操纵期间“会稽山”股价上涨12.62% 偏离上证指数22.03%[3][13] 涉案主体与操纵事实 - 涉案公司为知名私募上海太合汇(后更名上海登橙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其董事局主席肖遂宁曾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行长和平安银行董事长[6][7] - 涉案个人为时任上海太合汇总裁刘某宇(刘欣宇)与时任精功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金某顺(金良顺) 操纵标的为“会稽山”股票[6][17] - 操纵动机为维持“会稽山”股价以应对股票质押风险 2017年7月经金某顺与刘某宇商讨后 上海太合汇投委会决议在二级市场增持[8] - 为提供资金支持 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期间 向上海太合汇实际控制的公司提供资金[8] 操纵行为具体过程与数据 - 操纵期间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19年4月8日 上海太合汇控制使用3只私募基金产品的5个账户进行交易[9][10] - 第一阶段(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7月10日)以买入建仓为主 账户组累计竞价买入成交752.42万股 占市场同期竞价成交量3.7% 买入金额8,227.84万元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升至1.02%[11] - 第二阶段(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以拉抬股价为主 账户组累计竞价买入成交1,781.86万股 占市场同期竞价成交量33.80% 买入金额17,795.19万元 持股占流通股本比例升至5.03%[11][12] - 在第二阶段 账户组在65个交易日中有39个交易日申买数量排名市场第一 申买量占市场总申买量比例超过30%的有18个交易日 在43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买入成交数量排名市场第一 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比例超过40%的有20个交易日[12] - 第三阶段(2018年10月18日至2019年2月19日)以维持股价为主 账户组累计竞价买入成交832.49万股 占市场同期竞价成交量11.17% 持股占流通股本比例升至6.08%[14] - 第四阶段(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4月8日)以卖出清仓为主 账户组累计竞价卖出成交2,478.86万股 占市场同期竞价成交量15.86% 卖出金额24,768.43万元 最终持股比例降至0[15] - 整个操纵期间 账户组买入“会稽山”股票43,207,438股并全部卖出 合计亏损约173.49万元[16] 法律定性 - 法院认定 相关方存在明确的维持股价的共同意图 资金流转证明存在合谋 且私募基金集中投资于单一个股反复买卖有违常理[3] - 市值管理应以遵循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为前提 禁止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 本案行为不符合市值管理要求 扰乱了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4] - 上海证监局认定 该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刘某宇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17]
支持行政处罚决定!上海首例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处罚行政案件一审判决
证券时报· 2026-02-11 18:16
案件概述 - 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了上海首例因操纵证券市场受行政处罚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原告为上海登橙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时任总裁刘欣宇 被告为上海证监局 [2][3] - 上海证监局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 认定上海登橙咨询公司与精功集团时任董事长金良顺合谋 通过集中资金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操纵会稽山股票交易 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3][4] - 上海证监局对上海登橙咨询公司及金良顺各处120万元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欣宇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3] 操纵行为细节 - 操纵动机是为了维持会稽山股票价格以应对股票质押风险 经金良顺与刘欣宇对接商讨后 意图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票 [4] - 操纵期间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19年4月8日 上海登橙咨询公司控制使用3只私募基金产品的5个账户交易会稽山股票 资金来源于金良顺审批的精功集团等 [4] - 在43个交易日内 涉案私募基金账户组在连续竞价买入成交数量排名市场第一 其中超过40%的有20个交易日 持有会稽山股票比例占流通股本比例上升至5.03% [5] - 操纵期间 会稽山股价上涨12.62% 偏离上证指数22.03% 上海证监局根据交易申报量、成交量占比及所占实际流通股份比例等因素 综合判断其交易量价处于非合理区间 存在异常 [5] 案件争议与法院判决 - 原告辩称其行为是正常投资和市值管理 与金良顺不存在共谋 且当时监管政策鼓励控股股东开展市值管理 请求撤销行政处罚 [5] - 上海金融法院审理认为 结合询问笔录、质押合同及股价变化 刘欣宇与金良顺维持股价的共同意图明确清晰 资金流转证明存在操纵合意 且私募基金集中于会稽山等两只个股反复买卖有违常理 支持上海证监局认定存在操纵合谋 [5] - 法院明确市值管理应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 维护正常价格发现机制并遵循信息披露要求 而操纵股价等行为应严格禁绝 案涉行为不符合市值管理监管要求且扰乱了市场秩序 因此一审判决支持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6]
倍轻松实控人马学军遭证监会立案
YOUNG财经 漾财经· 2026-02-09 18:50
公司核心人物及监管动态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学军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中国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 [2] - 这是马学军在一个半月内第二次被立案,此前于2025年12月2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2] - 公司公告称调查系对马学军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其本人仍在正常履职 [5] 公司治理与资金占用问题 - 2021年以来,马学军通过多种隐蔽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包括以员工借款名义累计占用1669.21万元,通过关联企业深圳市星佳顺贸易有限公司转移资金5400万元,以及提前支付供应商采购款变相占用资金3855万元 [3][4] - 仅2024年一年占用资金就高达8593.29万元,部分款项直至期末仍未还清 [4] - 公司还存在3000万元违规担保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4] - 公司已连续四年收到上交所业绩问询函,监管焦点集中在信息披露合规性上,侧面印证公司治理存在长期漏洞 [4] 股东减持与业绩表现 - 2025年11月20日,马学军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255.26万股公司股份,转让价格25.35元/股,合计套现约6470万元,减持后持股比例从40.48%降至37.51% [4] - 此次减持发生在公司2025年业绩预报之前,而彼时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已亏损6562.8万元,业绩颓势明显 [4] - 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显示,全年归母净利润将亏损8400万元至1.05亿元,扣非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亏损 [4] - 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营收10.85亿元,归母净利润仅1025.32万元 [4] - 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资产合计6.76亿元,负债合计3.98亿元,股东权益仅剩2.78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2809.96万元 [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01年,于2021年7月登陆科创板,主营业务为智能便携健康硬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核心产品涵盖颈椎按摩仪、眼部按摩仪等 [2] - 马学军自公司成立以来长期主导经营管理,目前直接持股比例为37.51%,合计控制公司49.38%的股份,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2]
倍轻松实控人马学军再遭证监会立案
经济观察网· 2026-02-06 18:51
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学军于2025年2月4日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 - 这是马学军在短期内第二次被立案,其曾于2025年12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2] - 两次立案调查的路径似乎从公司公开信息合规性向可能影响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的个人行为层面深入[3] 公司业绩预告重大亏损 - 公司于2025年1月28日发布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00万元到-8,400万元[2] - 该预亏与上年同期的盈利1,025.32万元形成巨大反差[2] - 公司将业绩“变脸”归因于经营战略调整过渡期带来的营收下滑、销售费用投入产出未达预期以及固定成本未能同步压缩[3] 实控人减持与立案时间高度关联 - 2025年11月20日,马学军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2,552,579股,占总股本2.97%,转让价格25.35元/股,合计套现约6470万元[5] - 减持后,马学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2.35%降至49.38%[5] - 减持完成仅一个多月后,公司及马学军本人便因信披问题被立案,随后又因涉嫌操纵市场再被立案,紧密的时间序列引发市场对减持行为是否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的强烈质疑[2][5] 公司治理结构风险与市场形象 - 马学军作为实际控制人,同时身兼董事长与总经理,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在缺乏有效制衡的治理框架下,蕴含决策透明度与内部控制失效的隐患[3] - 公司公告称针对马学军的调查系对其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其本人仍在正常履职[4] -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公告其子公司涉入一起专利侵权诉讼,被索赔1000万元[6] - 业绩预亏、实控人连环被查、涉诉等多重负面事件在极短时间内接连爆发,共同塑造了公司正面临严峻复合型危机的市场形象[6]
倍轻松实控人一个多月两遭立案 三季度末宝盈基金持股
中国经济网· 2026-02-06 17:35
公司近期监管动态 -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军于2026年2月4日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 - 本次调查系对马学军个人的调查 公司表示不会对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 其本人仍在正常履职[1] - 此前于2025年12月25日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 公司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11月20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学(应为马学军)为第一大股东 持股32,235,281股 持股比例37.51%[3] - 第六大股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1,700,000股 持股比例1.98%[2][3] - 公司前十大股东还包括宁波赫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49%)、汪奈青(持股5.6%)等机构与个人[3] 公司上市与募资情况 - 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发行新股1541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25.00% 发行价格27.40元/股[3] - 上市首日盘中创下股价高点185.58元/股 此后股价一路震荡下行[3] - 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4.22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9亿元 较原拟募资净额4.97亿元少1.38亿元[4] 公司基本与历史信息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0年 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从事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594.5419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8594.54万人民币[5] - 公司首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为翟平平、任国栋 安信证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3155.64万元[5] -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5]
688793,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8:59
公司核心事件 - 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董事长马学军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于2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 - 公司表示本次调查系对马学军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其本人仍在公司正常履职,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4] - 此前在2025年1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4]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预计区间为-1.05亿元至-8400万元[4] - 公司预计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9200万元至-7100万元[4] - 业绩变动原因为:公司进行经营战略阶段性调整,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带动毛利额下降;同时销售费用投入产出效能未达预期,而固定支出和刚性成本短期内无法与营收规模同步压降[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登陆科创板,是一家专注于健康产品创新研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 -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4] - 实际控制人马学军于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职高学历[4]
涉嫌操纵市场,知名上市公司实控人被立案!
中国基金报· 2026-02-05 21:29
公司核心事件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学军于2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立案 [1]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曾于去年12月2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 - 公司称针对马学军的调查系对其个人,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其本人仍在公司正常履职,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3][4] 实际控制人背景与关联问题 - 马学军自2001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3] - 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末期间,马学军通过公司员工借款形式合计占用资金408.23万元 [6] - 在2021年12月及2022年4月,公司通过提前向供应商深圳市轻松联益五金塑胶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款的方式,使该供应商将相关款项转至马学军关联方或用于其指定用途,以此方式合计占用资金800万元 [6] - 公司表示相关资金占用问题已整改完毕,马学军已清偿完毕相关资金本金和利息 [7] 公司业务与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健康产品创新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智能便携健康硬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7] - 公司最新业绩预告显示,2025年业绩预计将由盈转亏,归母净亏损预计在8400万元至1.05亿元之间 [7] - 截至2月5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2.97元/股,上涨0.75%,总市值为19.74亿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