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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9 11:12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百川""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91. 7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101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特别提示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791.7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3 元/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 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 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58.34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 ...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9 01:40
发行概况 -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91.7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 -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 -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791.74万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3元/股[2] 发行结构 -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58.3480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2] -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18.7610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2] -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02.9790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77%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70.0000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23%[2] - 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1,468.06724倍 高于100倍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 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即474.6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9] - 回拨后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28.3790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1.77%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144.6000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8.23%[9] 申购与中签情况 - 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3,737,065户 有效申购股数为76,836,050,500股[8] - 回拨后 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148966532% 有效申购倍数为6,712.91722倍[9] - 网上摇号抽签于2025年12月9日进行 中签结果将于2025年12月10日公布[10] 缴款与股份流通安排 -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于2025年12月1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3] -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2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4] - 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5] -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 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6] -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6] 发行中止与违约条款 - 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6] -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7] - 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参与相关证券的网上申购[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