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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字数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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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1 23:27
数电发票红冲操作指南 - 核心观点:文章详细介绍了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的适用情形、具体操作流程及关键注意事项,旨在指导纳税人正确处理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下的发票红冲业务 [1][2][3][4] - **适用情形**:蓝字数电发票开具后,发生销售退回(全部或部分)、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全部或部分)或销售折让等情形时,需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1] - **操作流程**:操作共分八步,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业务】,选择【红字发票开具】并【录入】红字信息确认单,查询并选择需红冲的票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如销货退回)选择原因并勾选商品明细,提交确认单后,系统将根据情况自动开具或需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2][3] - **注意事项**:红冲流程发起方取决于蓝字发票状态,若蓝字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或属于特定收购发票,则由开票方直接发起并开具红票;若蓝字发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则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但需经对方在72小时内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方可开具,超时则确认单自动作废;用于出口退税勾选的发票需先操作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受票方若已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需暂依确认单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4]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新规 - 核心观点:文章概述了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信息采集内容、评价指标优化以及信用修复机制的强化,旨在构建更完善的纳税人信用管理体系 [10][11][12][14][15][16][17][18][19] - **评价范围与信息采集**: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其他类型纳税人可自愿申请纳入;税务机关采集的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基本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如税费申报、缴纳、检查信息)和外部信息(如相关部门评定的信用记录) [10][11][12] - **评价指标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从100分起评,根据经常性与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齐全程度,起评分可分别为100分、93分或90分;直接判级方式适用于新设立经营主体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 [14][15] - **信用修复机制**:加大了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部分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修复标准加分比例提升;建立了欠缴税费指标渐次修复机制,根据补缴占比和及时性计算修复加分;新增“整体守信修复”情形,对已纠正失信行为且连续6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的,每增加1个月无记录可修复1分,上限为11分;细化了直接判D级指标的修复条件,根据偷税金额、罚款、补缴时间等要素,将申请修复前无新增失信记录的时长要求调整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三档 [16][17][18][19]
电子税务局App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3 17:10
红字数电发票开具流程 - 蓝字数电发票发生销售退回或开票有误时需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2] - 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可"掌上"完成红字发票开具操作 [2] 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 -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通过【更多】-【功能中心】-【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进入操作界面 [5] - 选择"我是销售方"或"我是购买方"并输入对方纳税人名称或蓝字发票号码进行查询 [8] - 点击需红冲的蓝字发票后选择冲红原因 系统根据原因控制可修改项目信息 [9][10] - 购买方未用票时提交确认单后系统直接生成红字电子发票 [11] - 购买方已用票时需对方确认后方可生成红字发票 [15] 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规则 - 接收方可对确认单选择"确认"、"拒绝"或"撤销" [16] - 发起方在对方未确认前可撤销确认单 [18] - 双方确认场景中 状态为"销方录入待购方确认"时购方需确认 [22] - 状态为"购方录入待销方确认"时销方需确认 [24] - 网页端开具的纸质发票需在移动端确认后至网页端完成开具 [26][27] 红字发票开具限制条件 - 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标签为"待退税"、"已退税"等6类情况不允许启动红字确认单 [16] - 蓝字发票风险类型为"异常凭证"时不允许申请红字确认单 [16] - 对方超过72小时未操作则红字确认单自动作废 [28] - 蓝字发票被认定为异常凭证时系统自动作废红字确认单 [2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 [37] - 保障金计算公式:(上年职工人数×1.5%-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39] - 2023-2027年期间执行分档减缴政策:安排比例达1%以上按50%缴纳 比例低于1%按90%缴纳 [41][42] - 在职职工30人以下企业免征保障金 [42] - 用人单位年平均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2倍时按2倍工资计算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