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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林海: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滨湖区康乐路9号,邮政编码214000 [2] - 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7万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000,000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3][6] - 公司由无锡德林海藻水分离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承继原有权利义务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54]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10][103]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119] - 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防止控股股东侵占资产,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117]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主营蓝藻治理技术系统集成、环保设备研发制造、水污染治理等环保业务 [4] - 经营范围涵盖环境监测仪器制造、生态修复、市政设施管理等50余项环保相关领域 [5] - 经营宗旨为通过科技创新开发高技术环保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发行原则,同股同权 [6][1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2,000万股,目前已发行股份1.13亿股 [6][23]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2] - 允许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6种情况 [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会计账簿等资料 [14][36] -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凭证 [15]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9][44] -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18][43]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增加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2/3通过) [37][84]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 [22][48] - 关联交易需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重大关联交易需2/3通过 [39][86] - 董事会可决定总资产10%以下的对外投资等事项 [5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