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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经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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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明年起施行
中国证券报· 2025-11-15 04:10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旨在加强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监管,规范相关行为,提高市场交易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办法主要内容概览 - 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包括总则、经纪机构与从业人员、业务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1] - 明确经纪业务范围,经纪机构可向委托方提供货币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及相关衍生品市场等经纪服务,但不得为金融机构参与债券发行业务提供经纪服务 [1] - 要求经纪机构强化内控和业务全流程管理,提升人员管理、尽职调查、签约服务、询价报价、撮合交易、信息披露、留痕管理等环节规范性 [1] - 明确委托方责任,委托方应与经纪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配合经纪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加强对通讯工具管理,确保委托真实性 [1] - 加强监督管理,明确经纪业务禁止性事项,完善违法违规查处机制,防范损害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和破坏市场秩序 [1] 后续工作安排 -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各方沟通协作,推动办法落实,促进经纪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1]
《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明年起实施
证券日报网· 2025-11-14 21:48
政策发布与实施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 涵盖总则、经纪机构与从业人员、业务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1] - 下一步央行将加强与各方沟通协作 推动《办法》落实 促进经纪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2] 经纪业务范围界定 - 经纪机构可提供货币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及相关衍生品市场等经纪服务 [1] - 明确禁止经纪机构为金融机构参与债券发行业务提供经纪服务 [1] 经纪机构运营规范 - 要求经纪机构强化内控和业务全流程管理 [1] - 需提升人员管理、尽职调查、签约服务、询价报价、撮合交易、信息披露、留痕管理等环节规范性 [1] 市场参与者责任 - 委托方应与经纪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并配合经纪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1] - 委托方需加强对通讯工具管理 确保委托真实性 [1] 监管与执法框架 - 明确经纪业务禁止性事项 完善违法违规查处机制 [1] - 旨在防范损害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1]
央行最新发布!
证券时报· 2025-07-18 19:39
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起草《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26条细则 旨在规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 [1] - 2024年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银行间本币交易额达433万亿元 占全市场总成交额20% 涵盖债券回购、同业拆借、现券交易、利率衍生品等品种 [1] - 货币经纪公司已成为联系各类市场参与机构的枢纽 对二级市场信息汇聚和定价、交易效率和市场流动性有重要影响 [1] 经纪机构类型与执业范围 - 经纪机构包括货币经纪公司及其他提供经纪服务的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等机构开展经纪业务参照货币经纪公司进行同等管理 [2] - 经纪机构可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衍生品等交易提供服务 但不得参与债券一级发行和柜台债券业务 [3] 经纪机构入市与运营要求 - 经纪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展业需向央行报告 非专门从事经纪业务的机构需设立独立经纪业务部门 与自营业务严格隔离 [3] - 经纪机构需实时、完整、准确披露最优经纪报价和成交信息 增加实时报送客户委托报价要求以提升信息透明度 [3] - 经纪相关通讯工具应与个人通讯工具严格隔离 录音和通讯记录需全程留痕并至少保存5年以上 [3] 监管与禁止性行为 - 对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提出13项禁止性行为 包括禁止自持头寸参与交易、为不符合条件客户提供服务、利用信息优势获取不当收益等 [3] - 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可对经纪机构开展执法检查 银行间市场相关基础设施监测展业情况 自律组织进行自律管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