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经纪

搜索文档
央行拟规范经纪业务:经纪机构不得参与债券一级发行和柜台债券业务
证券时报网· 2025-07-18 22:55
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起草并发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26条细则,旨在规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 [1] - 货币经纪公司已成为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重要中介,过去一年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银行间本币交易额达433万亿元,占全市场总成交额20% [1] - 《办法》重点加强对经纪业务的功能和行为监管,填补银行间市场缺乏专门规范经纪业务制度文件的空白 [1] 经纪机构执业范围与入市要求 - 经纪机构可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衍生品等交易提供服务,但不得参与债券一级发行和柜台债券业务 [2] - 经纪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展业需向央行报告,非专门从事经纪业务的机构需设立独立经纪业务部门 [2] - 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要严格隔离 [2] 信息披露与通讯管理 - 经纪机构需实时、完整、准确披露最优经纪报价和成交信息 [2] - 除向基础设施机构报送成交信息外,增加需实时报送客户委托报价的要求 [2] - 经纪相关通讯工具应与个人通讯工具严格隔离,录音、通讯记录至少保存5年以上 [2] 禁止性行为规定 - 《办法》提出13项禁止性行为,包括禁止经纪机构自持头寸参与交易 [2] - 禁止为不符合条件客户提供服务 [2] - 禁止利用信息优势获取不当收益和帮助委托人规避监管 [2] 监管与处罚机制 - 央行及分支机构可对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3] - 对违规行为可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等方式处罚 [3] - 基础设施机构将开展一线监测,银行间市场自律组织进行自律管理 [3]
央行最新发布!
证券时报· 2025-07-18 19:39
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起草《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26条细则 旨在规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 [1] - 2024年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银行间本币交易额达433万亿元 占全市场总成交额20% 涵盖债券回购、同业拆借、现券交易、利率衍生品等品种 [1] - 货币经纪公司已成为联系各类市场参与机构的枢纽 对二级市场信息汇聚和定价、交易效率和市场流动性有重要影响 [1] 经纪机构类型与执业范围 - 经纪机构包括货币经纪公司及其他提供经纪服务的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等机构开展经纪业务参照货币经纪公司进行同等管理 [2] - 经纪机构可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衍生品等交易提供服务 但不得参与债券一级发行和柜台债券业务 [3] 经纪机构入市与运营要求 - 经纪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展业需向央行报告 非专门从事经纪业务的机构需设立独立经纪业务部门 与自营业务严格隔离 [3] - 经纪机构需实时、完整、准确披露最优经纪报价和成交信息 增加实时报送客户委托报价要求以提升信息透明度 [3] - 经纪相关通讯工具应与个人通讯工具严格隔离 录音和通讯记录需全程留痕并至少保存5年以上 [3] 监管与禁止性行为 - 对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提出13项禁止性行为 包括禁止自持头寸参与交易、为不符合条件客户提供服务、利用信息优势获取不当收益等 [3] - 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可对经纪机构开展执法检查 银行间市场相关基础设施监测展业情况 自律组织进行自律管理 [3]
央行:货币经纪公司应当具备健全的业务 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审慎开展相关业务
快讯· 2025-07-18 17:03
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中国人民银行就《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1] - 货币经纪公司需具备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1] - 货币经纪公司应审慎开展业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1] - 非专门从事经纪业务的机构需设立独立经纪业务部门 [1] - 非专门经纪机构需配备专业人员和专门渠道 [1] - 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必须严格隔离 [1]
国利货币朱嘉乾:生态伙伴共创金融市场智能化未来
新华财经· 2025-06-24 21:46
新华财经专业终端发布 - 新华财经专业终端(智能升级版)在北京正式发布 [1] - 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与新华财经共同成立金融数据创新实验室 [1] 国利货币背景与优势 - 国利货币是国内首家获准成立的货币经纪公司,服务4000余家金融机构 [3] - 在境内外货币、债券、外汇、黄金、衍生品领域提供精细化数据服务 [3] - 具备系统化和数字化建设的丰富实践经验 [3] 合作模式与生态融合 - 合作体现"权威信息+专业交易"双重优势生态融合 [3] - 新华财经提供国家级金融信息平台资源,国利货币贡献专业交易数据与场景洞察 [3] - 通过基因互嵌实现乘数效应,降低试错成本并推动系统升级 [3] 金融数据创新实验室规划 - 实验室目标为驱动数字创新并释放数据价值 [4] - 聚焦投研、交易、风控等金融机构全链路痛点 [4] - 联合开发创新数据产品组件,建立可信数据虚拟空间 [4] 具体服务产品 - 通过新华财经终端分发国利货币实时清洗的标准化报价行情 [6] - 推出"债券市场情绪雷达"工具,整合实时行情与买卖力量对比指数 [6] - 提供组件化工具支持客户自有系统集成,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 [6] 技术保障与普惠金融 - 新华财经金融信息安全生态体系为业务提供底层技术保障 [5] - 合作赋能中小金融机构,联合提供普惠型信息服务 [5] 未来合作方向 - 结合AI与云计算技术打造可信数据虚拟空间 [7] - 开发数据挖掘工具、推送工具及开发工具支持客户投研模型构建 [7]
这6家金融机构注意了!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新办法→
金融时报· 2025-06-21 19:29
监管政策修订 -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监管、规范经纪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 - 修订背景为原2005年《试点办法》已实施20年,当前行业在提升交易效率同时存在风险问题 [1] - 国内现有6家货币经纪公司:上海国利、上海国际、平安利顺、天津信唐、中诚宝捷思、上田八木 [1] 注册资本与准入要求 -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200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1亿元人民币,强化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 [2] - 明确经纪业务品种需取得相关金融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向监管派出机构报告 [2] - 优化境内外出资人资质条件,夯实发展基础 [2] 业务范围扩展 - 新增允许为黄金、衍生品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但仍禁止从事金融产品自营业务 [3] - 场外金融衍生品经纪业务范围排除权益类、商品类衍生品,基于功能定位与风险考量 [3] - 可向金融基础设施机构、估值机构及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数据服务,需确保数据安全规范使用 [3] 业务规范与监管协同 - 要求货币经纪公司确认金融机构已获市场准入资格及交易授权后开展服务 [4] - 强化全流程管理,涵盖尽职调查、匿名撮合、留痕管理等环节,与现有监管规制衔接 [5] - 需加强跨市场监管协作,覆盖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的货币、债券、外汇等多领域业务 [5] 经纪人行为管理 - 新增"经纪人管理"专章,建立培训、激励约束、廉洁从业等机制,确保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 [6] - 严格管控经纪人权限变动,离职人员需及时调整业务权限及通讯工具账户 [6] - 明确十四类禁止性事项,包括超范围服务、传输虚假信息、赚取价差收益等扰乱市场行为 [6]
整理:6月20日欧盘美盘重要新闻汇总
快讯· 2025-06-20 23:09
国内金融政策 -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间货币、债券、外汇、黄金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 [1] -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细化市场风险管理要求 [4] 财政数据 - 1-5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623亿元,同比下降0.3% [1] - 1-5月印花税收入1787亿元,同比增长18.8% [1] - 1-5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581.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2% [4] 行业监管与发展 - 国家药监局审议通过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新措施 [1] -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否认本周将召开"限产保价"会议 [4] 跨境金融合作 - 央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将于6月22日上线运行跨境支付通 [4] 国际金融动态 - 美联储理事沃勒表示最早可能在七月会议上降息 [5] - 欧盟放弃将对俄罗斯石油价格上限降至45美元的提议 [5] 地缘政治影响 - 伊朗导弹袭击以色列特拉维夫、内盖夫地区和海法,以国防军称约25枚弹道导弹从伊朗发射 [3] - 美国财政部发布新一轮伊朗制裁措施 [5] - 伊朗限制互联网并准备讨论铀浓缩限制问题,但拒绝零浓缩铀选项 [5]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
证券时报· 2025-06-20 22:10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核心要点 政策修订背景与意义 - 现行《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发布于2005年,修订旨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优化服务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3] - 国内现有6家货币经纪公司,服务金融机构种类和数量持续增加,在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方面作用显著 [3] 业务范围调整 - 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间货币、债券、外汇、黄金、衍生品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 [3] - 明确衍生品经纪业务范围,不包括权益类和商品类衍生品 [3] - 新增数据服务权限,可依法利用经纪业务形成的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服务 [3] 准入与资本要求 -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2000万元人民币提高至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4] - 出资人资质条件优化:要求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禁止委托资金或债务资金入股 [4] - 出资比例限制: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 [4] 监管强化措施 - 修订合规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6] - 新增"经纪人管理"专章:要求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可疑交易、通讯工具、业务场所及档案管理 [6] - 明确禁止性事项以防止损害客户权益或扰乱市场秩序 [6] - 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金融监管总局将与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在准入、业务管理和风险处置方面协作 [6] 实施时间 - 修订后的《办法》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原试点管理办法同步废止 [1]
提高资本注册要求、延展经营范围,《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迎修订
搜狐财经· 2025-06-20 19:01
行业监管政策修订 -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优化服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 - 现行《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发布于2005年,目前国内共有6家货币经纪公司 [2] 注册资本与准入条件 - 适度提高货币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1] - 优化出资人准入资质条件,精简部分行政许可操作程序条款 [1] 业务范围扩展 - 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之间货币、债券、外汇、黄金、衍生品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 [1] - 明确货币经纪公司可依法合规利用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1] 业务经营规则细化 - 明确经纪业务品种准入要求及经纪服务对象范围 [1] - 强化业务全流程管理,包括尽职调查、交易确认、匿名撮合、留痕管理等环节 [1] - 规范服务收费管理,确保收费质价相符 [1] 风险监管强化 - 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完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管理、薪酬管理、信息披露等要求 [1] - 明确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数据安全管理、外包管理等监管要求 [1] 经纪人员行为监管 - 增加"经纪人管理"专章,加强对经纪人员行为规范的管理 [2] - 要求建立合规培训、激励约束、廉洁从业和监督问责等管理机制 [2] - 防范经纪人道德风险,加强对可疑交易、通讯工具、业务场所等的规范管理 [2] 跨部门监管协作 - 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加强监管协作 [3] - 相关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货币经纪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等市场的经纪行为进行监管和检查 [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快讯· 2025-06-20 18:28
行政许可事项优化 - 适度提高货币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并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1] - 优化出资人准入资质条件 [1] - 精简部分行政许可操作程序条款 [1] 经营业务范围扩展 - 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之间货币、债券、外汇、黄金、衍生品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 [1] - 明确货币经纪公司可依法合规利用经纪业务过程中汇集的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1]
金融监管总局:适度提高货币经纪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 优化出资人资质条件
快讯· 2025-06-20 18:25
金融监管政策修订 - 修订坚持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原则 适度提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并优化出资人资质条件 [1] - 修订坚守功能定位原则 聚焦主责主业并优化经纪业务范围 [1] - 修订强化风险监管原则 完善合规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等要求 [1] - 修订加强行为监管原则 强化经纪人行为规范管理并明确执业禁止事项 [1] - 修订注重监管协同原则 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的协同监管 [1]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 - 管理办法修订旨在从严把好准入关口 夯实行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1] - 修订内容细化完善经营规则 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1] - 监管更加注重数据安全管理 防范经纪人道德风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