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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1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华控股,英文名称为Kehua Holdings Co Ltd [4] - 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镇前街99号,邮编213354 [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40.7705万元,股份总数19,440.7705万股 [4][5] - 公司系由科华控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发行股份8,000万股 [2] - 2017年11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3,340万股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3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设主席1人 [5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48]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3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10]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对中小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1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15][45]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5][17]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25% [28]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6]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2/3以上通过 [29]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 [15]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总资产30%或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 [15][29]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1/10表决权股东或1/3董事提议召开 [45][46] - 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应由独立董事占多数 [4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建议股东会撤换 [38]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需按规定编制并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 [5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 [12] - 公司应保障股东权利,特别注重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