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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10
担保事项概述 - 隆达股份拟为全资子公司新达马来西亚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履行与苏美达签订的《销售合同》项下债务 [1][2] - 担保范围包括合同总价、逾期违约金、银行费用及税款等,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满后三年 [3] - 担保无需反担保,且公司与苏美达无关联关系 [2]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新达马来西亚公司为隆达股份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24日,注册资本250万林吉特,主营高温合金及特种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贸易 [2]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274.32万元,负债503.45万元,净利润亏损54.64万元(未经审计) [2] - 被担保方无重大或有事项及失信记录 [2] 内部决策程序 - 担保事项已通过隆达股份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2] -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12,000万元额度内签署法律文件 [2] - 决策程序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1][3] 担保必要性及财务影响 - 担保旨在满足子公司经营需求,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风险可控 [3] - 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36%、净资产的4.44% [4] - 公司及子公司此前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记录 [4] 保荐机构意见 - 国信证券认为担保事项审批程序合规,符合科创板监管要求,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4] - 保荐机构对担保事项无异议 [4]
隆达股份: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10
担保情况概述 - 隆达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新达马来西亚公司拟与苏美达签订《销售合同》,购买高温合金及特种合金材料制造相关设备 [1] - 公司拟为新达马来西亚公司履行《销售合同》项下对苏美达的应负债务提供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2] - 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与苏美达不存在关联关系 [2] 内部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新达马来西亚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额度 [2] -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新达马来西亚公司为隆达股份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0万林吉特 [2]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274.32万元,负债总额503.45万元,资产净额4,770.87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4.64万元 [2] - 被担保方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担保文件主要内容 - 公司拟为新达马来西亚公司履行《销售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3] -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销售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3] -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和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3] 董事会意见 -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4] - 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 [4]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形 [4] -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3.36%和4.4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