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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83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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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8310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5 19:2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2]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5天、不定期提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限[7]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7]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会议审议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应经会议审议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 其他规定 - 会议可研究公司其他事项,应制作记录并由独立董事签字确认[8][9] - 公司应为会议召开提供便利支持[1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12]
国义招标(8310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9:2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议案[2]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6] 减持规定 - 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7]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披露[8] 信息披露 - 股份被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数量[9] - 股份变动(权益分派除外)公司获悉当日报送持股变动信息[10]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2]
国义招标(83103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9:21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证券服务机构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5] 报告有效期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六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一年[16]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6]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违规实施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责任董事赔偿,严重时提请股东会罢免[25]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实施关联交易,董事会等责成改正,赔偿损失,严重时董事会罢免[25] - 董事和高管关联交易弄虚作假,股东会或董事会罢免职务,追究法律责任[25] 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7] 日常关联交易 - 每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总金额,超预计需就超出事项审议披露[17]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方部分交易可免于审计、评估、审议和披露[16][17][18]
国义招标(831039)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9:21
战略委员会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通知与举行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通知期限[12] - 快捷通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决议与表决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6] - 定期和临时会议举手表决,通讯决议签字表决[18] 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20]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超十年[21] 规则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相悖时按后者执行并修订[23] - “以上”含本数,规则自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3]
国义招标(831039)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5 19:2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会审议[2]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应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有明确履约时限[6] - 承诺人应严格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条件达成及时履行并披露[7] 特殊情况处理 - 承诺人财务恶化可能无法履约时,应告知公司、提供新担保并披露[7] - 控股股东等变更,原承诺义务应履行或新方承接,受让方遵守原承诺[8] 无法履约规定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客观原因无法履约应及时通知并披露[8] - 非客观原因无法履约应披露原因,提新承诺或豁免申请并审议[9] 公司责任与制度生效 - 公司未履行承诺应披露原因、责任,督促承诺人并询问措施[1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14]
国义招标(831039)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5 19:21
会议议案 - 2025年8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9票同意[2]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登记在册股东可网络投票,同一股份选一种表决方式[5] - 股东会通知应明确投票代码等事项[7]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交易日[7] 投票计数规则 - 多次有效投票计总数,未投其他议案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制中票数超规定或投票超应选人数视为弃权[9] - 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投票为准[9] - 网络和现场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0] 其他规定 - 审议重大事项对非特定股东投票单独统计披露[10] - 细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国义招标(8310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9:2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监管协议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顾问[9] - 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公告[9] - 银行三次未履职,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一个月内重新签订[10] 资金使用与管理 - 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超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12] - 可将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账户,2个交易日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4] - 闲置资金投资产品经董事会审议,会后2个交易日公告[14] - 发现产品重大风险及时披露并说明安全措施[14]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不用于高风险投资[15] - 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公告[16]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7] 募投项目与资金用途 - 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未达50%且超期限需重新论证[18] - 改变资金用途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0] - 拟变更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21] - 节余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审议[22] - 超募资金在同一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3] 监督与责任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与使用[25] - 保荐机构每年至少现场核查一次[26] - 董事会建立健全制度并确保实施[28] - 未按规定使用致损失,责任人担责[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30]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0]
国义招标(831039) - 战略管理办法(试行)
2025-08-25 19:21
证券代码:831039 证券简称:国义招标 公告编号:2025-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之子议案《关于制订<战略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管理工作, 构建闭环战略管理体系,提高战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推动整体战略的 落地执行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办法。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开展战略管理工作的依据 ...
国义招标(8310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9:2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至少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6] 职权与审议规则 - 董事会行使职权超股东会授权范围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交易(特定除外)满足特定标准之一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11] - 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评估值在3000万元以上股权、资产(含土地)需董事会决定[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提供担保交易需董事会审议,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15]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8]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8]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有关联关系董事按规定表决[32]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3] - 部分董事或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4] 其他 - 2025年8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8]
国义招标(83103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5 19:21
证券代码:831039 证券简称:国义招标 公告编号:2025-064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 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 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公司利润分 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 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之子议案《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