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义招标(831039)
icon
搜索文档
国义招标(83103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9:2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规定资金占用类型,限制关联方占用资金[5][6] 监督机制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多部门协同监督[9][10] 责任追究 - 对关联方及相关责任人明确处分和追责措施[11][1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6]
国义招标(8310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9:21
议案表决 - 2025年8月22日《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7] - 与关联方发生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事项需审议[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需审议[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9] - 发生的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7][1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7][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3] 投票与股权登记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晚于通知公告披露时间[23] 其他规则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36] - 公司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39] - 非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39] - 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就任[39]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等具体方案[4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4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5] -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45] - 会议主持人可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股东有异议可要求立即点票[48]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作特别提示[49] - 董事会应就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60]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3] - 出席或列席相关人员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3]
国义招标(83103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19:2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2] - 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生效,原相关制度废止[33][34] 审计组织 - 审计委员会由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8] - 内部审计机构配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设专职负责人1名[8] 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开一次会审议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内审工作[12]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计划执行及问题,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14] - 内部审计机构每5年至少审计一次下属经营单位[15] -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会计年度前后两月分别提交次年计划和年度报告[15] 审计流程 - 审计前3日送达通知书,特殊情况经批准可直接审计[19] - 审计组组长负责,调查评估后编实施方案[19] - 被审计单位接通知后准备资料并承诺真实完整[20]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可对报告提意见,90日内落实整改并报报告[23] 内控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控评价报告[24] - 公司至少每年要求事务所对财务内控有效性审计并披露报告[25]
国义招标(83103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19:21
担保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应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 为关联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有权决定除须由股东会审议批准情形以外的对外担保,权限内担保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担保管理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登记备案管理,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16]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18]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且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对外担保,需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程序[17]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0]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与法律顾问提请公司申报并依法行使权利[21] - 保证合同多人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承担超出份额的责任[22] 责任追究 - 相关人员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或怠于履职致损失,公司追究责任[18] - 公司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追究责任[23]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3] 信息披露与提供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决议后,按要求披露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内未还款,有关人员告知董事会办公室以便披露[20] - 公司按规定向审计机构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23]
国义招标(83103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19:2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2]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5]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资产处置等超一定比例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担保等超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属内幕信息[7] 管理要求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11] - 实施股权激励等事项应做好登记管理工作[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3]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将处分责任人[16] - 相关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可追责[16] - 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6] 制度说明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8] - 制度发布主体为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9]
国义招标(8310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5 19:2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选聘流程与条件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由股东会决定[6] - 选聘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固定工作场所等条件,改聘时新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相关行政处罚[8]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审计[10] - 选聘基本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开选聘、资质审查、拟定事务所报董事会等[11] 选聘评价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关注质量管理水平相关制度及实施情况[12] 审计关注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情形保持谨慎和关注[13] 信息安全 - 公司应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在聘任协议中明确信息安全责任[15] 改聘情况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改聘,年报审计期间空缺可先委任其他所但需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7] - 改聘应合理,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21] 服务期限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事务所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情况延长不超10年[2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2] - 不同事务所及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下审计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2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2] - 每年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监督职责报告[22] - 变更事务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22] 其他规定 - 事务所存在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6]
国义招标(83103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5 19:21
议案情况 - 2025年8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9票同意,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提名规定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 - 公司董事会、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9] - 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分别为持股总数乘应选人数[10]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或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投票无效或弃权[10][11]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2]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2]
国义招标(8310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5 19:04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2]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应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4] - 候选人近三年受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需披露并提示风险[6]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8]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个月内解聘[9] 信息披露 - 聘任、解聘或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北交所[8] - 辞职报告送达生效,未完成移交和披露则完成后生效[9] 其他要求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持续履行保密义务[9] - 任职期间参加北交所后续培训[9]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订,负责解释[22][23]
国义招标(8310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19:04
薪酬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薪酬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5]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管理,人力部协助实施[7]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不参与考核;任职董事按方案执行,高管薪酬含基本和绩效[9][10] 其他规定 - 岗位变动按月算薪酬,董高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薪酬税前代扣个税,可调整标准[12][14]
国义招标(831039)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9:04
审计委员会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7] 会议召开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19]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每人一票表决权[18] - 现场会议举手表决,通讯决议签字表决[20] 职责事项 - 披露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每年至少与内部审计部门开一次会[14] 报告与记录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含多项内容[22] 档案管理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0] 其他规定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与相关规定相悖时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订[25]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