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83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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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汇科(831167) - 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3-04-24 00:0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3]002864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 .. . . .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r | 审计报告 | 1-5 | |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86 | 大學會計讀事務所 大华会计师藝各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 ...
鑫汇科(831167)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3-04-24 00:0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2 年 4 月 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886 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5.21 元/股,发行股数为 700.00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 总额为 106,47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264,433.9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87,205,566.04 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账,并由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名国成增验字 【2022】第 0005 号《验资报告》。 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科"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
鑫汇科(831167) - 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2023-04-24 00: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相关要求,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的精 神,严格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自我规范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属性为民营企业。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蔡金铸、丘守庆,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 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7.34%。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蔡金铸、丘守庆,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7.3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接受他人表决权委托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
鑫汇科(831167)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说明
2023-04-24 00:00
大华核字[2023]000984 号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录 页 次 l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11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 l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鑫汇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鑫 汇科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 k 爱�补距离浴灰 大华会计师尊务所(特殊普训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 86 (10) 5835 0011 传真: 86 (10) 5835 0006 www.dahua-r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
鑫汇科(831167)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4-24 00:0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20 截止 2022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北 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名国成增验字[2022]第 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86 号),同意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人民币 15.21 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06,47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264,433.96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87, ...
鑫汇科(831167) -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04-24 00: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2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 会议类型 | 姓名 | 应出席会议 | 亲自或通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 | | --- | --- | --- | --- | --- | --- | --- | | | | | 讯方式出 | 会议 | | 两次未亲 | | | | | 席会议 | | | 自出席 | | 董事会 | 潘秀玲 | 6 | 6 | 0 | 0 | 否 | | | 钟宇 | 6 | 6 | 0 | ...
鑫汇科(8311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04-24 00: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质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 ...
鑫汇科(831167)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04-24 00:0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0985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學 外部事務所 大华会计师墓各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php.cn/.gov.cn)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zc.nnof.gov.cn) "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 1-4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摹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3]000985 号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 ...
鑫汇科(831167) - 2022 Q4 - 年度财报
2023-04-24 00:00
公司上市与资质认定 - 2022年5月27日公司成功登陆北京证券交易所[5] -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多次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7月公司被聘为副组长单位[5][6][7] -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股本为49,982,941股[23] - 2022年6月,母公司被认定为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9月,被认定为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7] - 2022年6月,子公司新迅电子被认定为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7月,子公司心静电磁被认定为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47] 审计相关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1] - 注册会计师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因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经营指标,存在管理层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且报告期内收入确认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129][130] - 注册会计师针对收入确认实施多项审计程序,包括了解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访谈管理层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执行收入和成本分析程序等[131] - 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且在年报审计中认真履职[133] 公司经营风险 - 公司可能无法持续获得客户供应商资格,存在被替代风险[13] - 公司客户和元器件供应商较为集中,合作关系变化会影响经营[14]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回款有风险[14] -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存在波动情形,业务扩大或带来营运压力[15] - 2023年3月20日公司收到搬迁通知,搬迁可能导致客户和订单流失[15] - 因企业面临搬迁,新增“搬迁导致客户和订单流失的风险”[15] - 智能控制器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需求、原材料供应价格及汇率波动带来不确定性[148] - 公司已通过苏泊尔、美的集团等知名家电品牌商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但存在被替代风险[151] - 公司下游品牌客户市场份额集中,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或客户自身经营变化会影响销售和业务发展[152] - 公司元器件供应商集中,中颖电子为IC第一大供应商,爱特微为IGBT第一大供应商,合作不利会影响生产经营[152] -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收款不利或客户变化会影响应收账款回收[160] - 公司存货余额可能随业务规模扩大持续增加,影响资金使用效率[161] -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存在波动,业务规模扩大后会给营运管理带来压力[162] - 公司面临产品价格下降、利润空间缩小风险,需通过创新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竞争力[150] - 公司面临人工成本上升风险,将通过提升生产自动化等降低人工成本率[157] - 控股子公司新迅电子诉讼累计金额为209.55万元,占期末净资产比例为0.77%[175] - 公司部分子公司报告期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收政策变化或影响净利润[165] - 公司面临技术升级迭代、研发失败、业务规模扩大管理、技术人员流失等风险[165][167][168][17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下降16.74%,扣非净利润下降33.00%[14] - 2022年营业收入为617,453,684.78元,较2021年减少16.74%[29] -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91,941.02元,较2021年减少38.56%[29] - 2022年末资产总计为556,129,552.86元,较2021年末增加2.83%[31] - 2022年末负债总计为283,691,002.77元,较2021年末减少15.75%[31] - 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8,852,499.51元,较2021年末增加36.37%[31] - 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192,469.62元,较2021年增加112.77%[33] - 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44,较2021年有所下降[33] - 2022年存货周转率为5.19,较2021年有所下降[33] - 2022年总资产增长率为2.83%,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6.74%,净利润增长率为-44.26%[34] - 2022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50,558,992.81元、155,443,811.66元、143,393,219.68元、168,057,660.63元[36] - 2022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70,336.02元、8,222,354.04元、4,593,077.28元、6,306,173.68元[36] - 2022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1,137,115.97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915,095.93元[38][39] - 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961,701.06元,净额为1,647,832.53元[39] -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7亿元,同比下降16.74%;扣非净利润2014.41万元,同比下降33.0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419.25万元,同比上升112.77%[51] - 2022年末货币资金1.09亿元,占总资产19.54%,较上期末增加90.64%,主要因募资及经营现金流入增加[55][57] - 2022年末应收票据3559.78万元,占总资产6.40%,较上期末减少45.90%,因国内销售收入下滑[55][57] - 2022年末应收账款1.09亿元,占总资产19.53%,较上期末减少31.70%,因销售收入同比减少[55][58] - 2022年末预付款项990.17万元,占总资产1.78%,较上期末增加639.30%,因提前预订原材料[55][59] - 2022年末其他流动资产6239.75万元,占总资产11.22%,较上期末增加1194.76%,因购买银行大额存单[55][59] - 2022年末应付票据6590.02万元,占总资产11.85%,较上期末增加169.01%,因自开银行承兑汇票增加[55][63] - 2022年末应付账款8992.14万元,占总资产16.17%,较上期末减少37.01%,因采购减少且及时付款[55][63] - 2022年末预收账款为0,较上期末减少100.00%,因预收款业务已确认收入[55][64] - 报告期末递延收益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14.00万元,降幅32.43%[68] - 2022年营业收入617,453,684.78元,较2021年下降16.74%;营业成本520,059,044.47元,较2021年下降16.13%[71] - 2022年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798.64万元,同比下降46.37%;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611.57万元,同比下降44.26%[72] -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107.90万元,同比减少39.18%[72]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08.81万元,同比减少126.53%[73] - 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609,763,159.51元,较2021年下降17.16%;其他业务收入7,690,525.27元,较2021年增长39.76%[85] - 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419.25万元,较2021年增加112.77%;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522.15万元,较2021年减少260.62%;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830.07万元,较2021年增加156.51%[94] - 报告期投资额71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4.30%[97] -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下降16.7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下降33.00%[155]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智能控制技术及其产品应用营业收入498,903,708.4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06%;半导体元器件分销营业收入110,859,451.0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76%[87] - 境内营业收入438,370,123.5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86%;境外营业收入171,393,035.9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95%[89] - 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9.76%,原因是本期鑫汇科研究院对外收取技术开发服务收入179.00万[90] - 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346,612,508.39元,占年度销售比56.14%[92] -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1.83亿元,占年度采购比47.94%,其中中颖电子采购金额1.28亿元,占比33.54%[93] - 新迅电子主营业务收入7059.11万元,净利润-182.42万元;心静电磁主营业务收入4170.02万元,净利润111.21万元等[1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是从事家用电器智能控制技术研发及产品创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客户包括苏泊尔、美的集团等[42] - 公司销售有境内销售、境外销售和VMI三种模式,采购分为“自主采购”和“指定采购”[44][45] -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主营业务等均未发生变化[50]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261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52] - 公司报告期内有7家子公司,包括鑫汇科电器集团、新迅电子等[104] 公司投资情况 - 报告期内对鑫汇科机电和鑫汇科电器股权投资275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55%和100%,本期投资亏损26.37万元[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初始成本14.6万元,报告期投资收益9.4万元,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207.53万元[101] - 理财产品投资发生额6900万元,未到期余额6000万元,均为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103] - 报告期内投资设立鑫汇科机电和鑫汇科电器,分别加快电机控制系统领域发展和利于资源整合[109] - 2022年6月9日成立鑫汇科机电,注册资本500万,公司持股55%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40] - 2022年12月30日成立鑫汇科电器,注册资本5000万,公司100%控股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40] 税收优惠政策 - 公司根据相关政策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110] - 公司及子公司新迅电子企业所得税享受15%优惠税率[111][113] - 子公司心静电磁、科尔技术、鑫汇科电机等企业所得税按小微企业享受20%优惠税率[115][117][118] - 2022 - 2024年,小微企业可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119]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公司和新迅电子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64] 研发情况 - 本期研发支出金额为33418832.49元,上期为35101190.52元[121] - 本期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41%,上期为4.73%[122] - 本期和上期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均为0元,资本化比例均为0%[122] - 期初研发人员158人,期末131人,占员工总量比例期初为15.67%,期末为16.29%[124] - 公司拥有专利数量本期为261个,上期为221个;发明专利数量本期为43个,上期为38个[125] - 电阻加热技术及产品创新项目处于研发阶段,旨在提升炉灶类和烧烤类产品性能[126] - 发热丝(管)加热技术及产品创新、IH加热技术及产品创新项目处于试产阶段,分别完善加热技术和提升家用嵌用多头灶加热性能[126] - 多功能锅最高炒菜温度从第一代的200度提升到近300度[128] - 嵌入式一拖二半桥电磁加热灶具连续功率范围为300 - 3000W[127] 会计政策与估计 -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解释15号,相关规定执行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134][135] -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解释16号,相关规定执行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136][137] -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未变更[138]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139] 公司未来规划 - 公司未来将深耕智能控制技术研发创新,围绕产业链扩展[146] - 公司将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在国内市场灵活布局[146] -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高科技新产品[146] 关联交易 - 公司预计购买原材料等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万元,实际发生7.077993万元[178] - 公司预计销售产品等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0万元,实际发生7.462036万元[178] - 公司预计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220万元,实际发生194.253284万元[178] 担保事项 - 刘亮、赵克芝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授信提供5000000元担保,担保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184] - 蔡铸、丘守庆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授信提供30000000元担保,担保期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4日[184] - 蔡铸、丘守庆为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向公司授信提供250
鑫汇科(831167) -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04-24 00: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鑫汇科")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则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