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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利尔(83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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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利尔(831641)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5-04-29 23: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8,960,267.4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6,776,462.1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7,315,000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 红利 7,731,5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1641 证券简称:格利尔 公告编号:2025-030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 ...
格利尔(831641)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公告
2025-04-29 23:54
回购注销情况 - 2025年4月28日拟回购注销7名离职员工16.5万股限制性股票[3] - 回购注销价格4.40元/股,资金用自有资金[6] 股份占比变化 - 回购注销前总股本76,022,000股,后75,857,000股[8] - 回购注销前限售股占比41.26%,后41.13%[7] - 回购注销前无限售股占比58.74%,后58.87%[7] 其他 - 回购不影响激励计划及团队履职,对业绩财务无重大影响[9] - 股东大会通过后通知债权人并报纸公告[10]
格利尔(831641) -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9 23:53
业绩情况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54,402.25万元,未达82,000万元指标[3] - 2023及以后年度新增客户2024年销售收入未达12,000万元指标[4] 回购注销 - 拟对41名激励对象1,293,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5] - 回购价格4.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7] - 回购资金预计5,689,200元加利息,源于自有资金[7][8] - 董事、高管拟注销510,000股,占授予总量6.7283%[9] - 核心员工拟注销783,000股,占授予总量10.3298%[10] - 回购后总股本从77,315,000股减至76,022,000股[11] 其他事项 - 2025年4月28日会议通过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回购实施前股份以2025年3月31日登记数据为准[12] - 回购不影响激励计划、团队履职及经营财务状况[13] - 股东大会通过后通知债权人并报纸公告[14] - 备查文件含多项会议决议及核查意见、法律意见书[15]
格利尔(831641) - 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23:53
业绩相关 -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1] - 41名激励对象129.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1] 公司决策 - 公司将回购注销129.3万股限制性股票[1][2] - 回购注销事项合规,审批程序合法[2] - 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事项[2]
格利尔(83164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9 23:2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法律意见书 致: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 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格利尔数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格利尔(831641) - 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9 23:22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四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316 号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16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316 号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利尔")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 ...
格利尔(831641) - 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5-04-29 23:22
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320 号 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320号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利尔公 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04 月 28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316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格利尔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 ...
格利尔(831641)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9 23:22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317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317 号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利 尔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格利尔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审计报告 第1页 五、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如有)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格利尔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格利尔公司的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 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