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利尔(83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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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利尔(83164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8:52
战略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四个月内召开[12] - 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2] 会议决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参会人员有保密义务[19][2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一般回避表决[23] - 细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
格利尔(83164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3]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等原则[7] - 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渠道等[8]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2]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12] 沟通方式与要求 -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等[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4] - 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裁一般应出席[16] 股份披露与沟通 - 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变动达5%整数倍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6] - 可与特定对象一对一沟通,有前后要求[17] 其他工作要求 - 设置专线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25] - 派专人接待来访投资者,建来访档案[25]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等需经董秘审核[25]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25] - 员工协助工作并接受相关知识培训[26] 责任人与生效时间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管负责人[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格利尔(83164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6 18:52
制度修订情况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定期提前5天、不定期提前3天通知,全票同意可不限时[6]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6]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书面、通讯[6]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7] 其他规定 - 可研究讨论征集股东权利等事项[8] - 制作会议记录,出席独立董事签字确认[9]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10] - 出席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保密[11]
格利尔(831641)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2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议案[3] 审批规则 - 交易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9] - 交易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9]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9] - 与关联人之间业务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9] 业务要求 - 亏损或潜在亏损达或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且达或超500万元,两交易日内披露[18] - 额度在批准期限内可循环使用[8] - 以自身名义设账户,不得用他人账户操作[7] - 有匹配自有资金,按额度控制规模,不影响经营[7] 档案管理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8]
格利尔(83164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8:52
证券代码:831641 证券简称:格利尔 公告编号:2025-095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之子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格利尔(83164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8:52
会议表决 -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前五天通知,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4] - 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前三日通知[15] 会议要求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18] 回避处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规定人数,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作决议,董事会审议议案[21]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说明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情况[22] 委员职责 - 闭会期间可跟踪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相关部门配合提供资料[23]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资料,可向相关人员质询并获及时回应[23] - 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评估业绩指标、薪酬方案等,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3] 细则说明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格利尔(83164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8:52
董事会决议 - 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8]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提前三天,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5]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通讯,记录由秘书保存[15][16]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6] 生效时间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格利尔(83164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18:5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3]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8] 重大交易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11]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报告[11] 诉讼和仲裁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1] 股份变动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重大事件需告知公司[13][20]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5种情形需报告业绩预告[20] 股东与实控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告知公司[20] 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等应向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等说明[2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2] 信息管理 - 涉及财务方面的信息以财务部门提供为准[23] - 公司各部门对外提供报表等信息不得早于公告时间[23] 责任人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24] 责任追究 - 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信息问题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格利尔(83164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2
证券代码:831641 证券简称:格利尔 公告编号:2025-112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之子议案《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 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格利尔数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格利尔(83164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2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得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现金分红条件 - 满足条件时,年度现金分配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 不同发展阶段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80%[12]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40%[12]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20%[12]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且超5000万元,或达或超总资产10%视为重大投资[12] 股利派发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 分红提案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交董事会审议[16] 政策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论证,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情况[19] - 拟发行证券等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19] - 已披露的应在年报提示执行情况[19] 其他规定 - 利润分配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19] - 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19] - 每三年重新审阅利润分配政策[19] - 制定、修改股东回报规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9] - 制度与法规相悖按规定执行[21]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