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利尔(83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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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利尔(83164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2
证券代码:831641 证券简称:格利尔 公告编号:2025-107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之子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 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 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 的担保等。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 ...
格利尔(83164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18:52
证券代码:831641 证券简称:格利尔 公告编号:2025-116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 案《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子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 计工作在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
格利尔(83164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下属各级子、孙公司[6] 子公司管理 - 公司通过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提名及选举董监[8] - 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报审议,报送报表并接受审计[10][11] - 子公司担保、募资、关联交易需规范[13]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子公司配合[1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格利尔(8316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2
制度表决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等多种情形下,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5][6] 减持披露 - 董高人员计划转让应提前15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买卖限制 - 董高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格利尔(831641)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2
证券代码:831641 证券简称:格利尔 公告编号:2025-123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 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格利尔(831641)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6 18:52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制度内容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投票权总数为股份数与拟选董事人数乘积[6] - 投票可集中或分散,不得超规定总数[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9] 投票流程 - 会前置备选票,董秘解释投票方式[6] - 投票须注明候选人及票数,不超合法数则有效[6] - 监票人清点票数,按得票高低选董事[7] 特殊情况 - 候选人得票相同或当选人数不足有重新选举办法[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披露投票制度及当选董事得票等信息[9]
格利尔(83164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2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5日公司通过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10] 文件提交 - 应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收购报告书等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 自查期间 - 买卖股票自查期间为年报披露日前6个月及中报披露日前3个月[15] - 重大事项中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5]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21]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26] 其他要求 - 登记表应包含姓名、知悉时间等内容[19]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21] - 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立即披露[24]
格利尔(831641)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8-26 18:5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5] 选聘方式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开选聘应公开发布文件[9] 选聘限价 - 原则上不得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和监督,需履行多项职责[12] 更换要求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信息披露 - 应在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会受处分,股东会可解聘事务所[17][18] 资料保存 - 选聘等文件资料应保存至少10年[1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
格利尔(83164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2
募集资金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10] - 单次支出净额1000万内且未达10%,经相关流程报总经理签批[16] - 单次支出净额1000万以上且达10%以上,须报董事会审批[16] 资金使用特殊情况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需重新论证[14] - 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20] - 募投项目自筹支付后置换应在6个月内实施[2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且低于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24] - 节余超200万或5%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4] - 节余高于500万且高于10%需股东会审议[24]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编制报告披露[26] - 募投项目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披露[27]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存放使用[27]
格利尔(8316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2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2] 离职规定 - 任职不符资格公司将解除职务[6][7] - 董事辞任、高管辞职生效时间不同[7][8] - 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解任情况有规定[5] 交接要求 - 离职生效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0] 股份限制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追责复核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4]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