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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控股(83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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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控股: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3-08-28 22:02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1120011)。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
立方控股: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8-21 15:46
业绩总结 -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46532.34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0.65%[15] - 2022年度扣非净利润4330.65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24.25%[15] - 2023年1 - 6月公司营业收入18359.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8%[15] - 2023年1 - 6月扣非净利润1005.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58%[15] -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不含运费)分别为56.46%、56.09%、54.60%[1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0.20%、64.14%、70.80%[19] - 报告期内安全应急系统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77%、4.22%、2.48%[21]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24.58万元、2701.03万元和4394.50万元[84] 用户数据 - 报告期内除停车运营业务外,公司相关业务客户数量分别为2,558名、2,575名、2,433名[23] 未来展望 -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1667.50万股,完成后将在北交所上市[8][10] - 公开发行受多因素影响,若不满足上市条件可能发行失败[10]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技术、市场等多方面风险[14][89][90][91]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拥有127项软件著作权、94项专利(含19项发明专利),主持或参与5项团体或地方标准制订[42] - 智慧停车系统车牌识别率达99.90%,通道控制0.6秒起落杆平稳运行,反向寻车定位精度1 - 2米左右,延迟3秒[57] - 安全应急系统日常升降速度2 - 6秒可调节,应急装置1秒内完全升起[6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未提及相关内容 其他新策略 - 本次募投项目有智慧物联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补充营运资金项目[66] - 募投项目达产后每年计提折旧摊销金额2405.38万元[24]
立方控股: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3-08-10 22:02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1120011)。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
立方控股:立方控股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三轮问询的回复
2023-08-10 15:46
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查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查问询函") 已收悉。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控股"、"发行人"、"公 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浙江天册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查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 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公开发行说明书中"释义"所定 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 字体 | 释义 | | --- | --- | | 黑体或黑体加粗 | 《审查问询函》中的问题 | | 宋体 | 对《审查问询函》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在本审核问询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 | 问题 | ...
立方控股: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方控股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08-10 15:44
补充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1 补充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编号: TCYJS2023H1131 号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构成《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在内容上有不一 致之处,以本补充 ...
立方控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发行人第三轮问询的回复
2023-08-10 15:44
目 录 | 一、关于 2022 年业绩下滑幅度远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第 1—23 | 页 | | --- | --- | | 二、关于缺少验收单确认收入的合规性及内控有效性…………第 24—33 | 页 | | 三、关于其他问题…………………………………………………第 34—46 页 | |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2022 年业绩下滑幅度远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根据问询回复,(1)2022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6,532.34 万元,较 2021年度下降0.65%;归母扣非后净利润4,330.65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24.25%, 2022 年业绩下滑主要受宏观经济波动与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2022 年 公司产品销售收入除城市停车系统销售收入在 2022 年增长 61.90%外,其他产品 销售收入均有一定程度下滑。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捷顺科技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下降 8.59%,归母扣非后净利润较 2021 年下降 105.21%,由盈利转为亏 损。(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选取的可比公司为捷顺科技和科拓股份,其中, 科拓股份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数据;在问询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