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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丰精工(87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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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丰精工(8731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5 19:3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3] - 制度于2025年9月25日生效实施[31][32]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买、卖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10][11] 文件提交要求 - 应在年报、中报等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7][18][19] 股票自查期间 - 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期间为年报等披露日前6个月或3个月[17][18][19] 材料相关要求 - 进行证券发行等事项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包含姓名、知悉时间等内容[21] - 档案相关材料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23]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22] 其他规定 - 重大事项时应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相关人员签名[18] - 5%以上股份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26] - 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28] - 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27] - 制度内容冲突或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修改[29]
七丰精工(8731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5 19:32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 2025年9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议案,7票同意[3]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成员3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或罢免[8] - 主任委员由会计独董担任,委员内选举报董事会批准[8]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6年[8]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2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审机构[11]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11] 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 - 可视频、电话开会,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3] - 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指定独董代行[23] - 成员有利害关系回避,意见无效时董事会审议[23]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2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罢免[24]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24] 工作细则其他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6][27]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七丰精工(873169) - 印鉴管理制度
2025-09-25 19:3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印鉴管理制度>的议案》[3]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全体员工,印章含公司及子公司公章等[6] 刻制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私自刻制印章,需到公安指定处进行[8] 保管制度 - 公司印章保管实行“审用分离、分散保管”,不同印章由不同部门或专人管理[10] 使用流程 - 用印前填《用章登记表》,按审批流程管控,特定情况加盖印章须经公司批准[12][14] 监督检查 - 公司指定部门不定期鉴定印章,使用和保管单位定期检查[17] 责任追究 - 未执行保管制度等情形,公司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8]
七丰精工(873169)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25 19:32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5-097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1:《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 ...
七丰精工(87316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5 19:32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5-095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9:《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及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
七丰精工(87316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5 19:32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7] - 特定股份股东及亲属、有违法违规记录等不得担任[12][13][14] 独立董事选举与罢免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股东会选举[16] - 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提议[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任不超六年,亲自出席会议少于1/2审计委审议履职[18][20] - 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重大关联交易等需半数以上同意[24][32]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不符合资格一个月内辞职,否则董事会提请撤换[15][20] - 辞职致人数不足,改选前履职,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改选[21] 资料保存与委托规定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保存10年[30] - 委托书规定,不宜全权委托,一事一授[3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冲突按新规修订[36]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会审议生效[37][38]
七丰精工(8731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5 19:32
制度通过情况 - 2025年9月24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2] 离职生效与补选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生效,高管自辞职报告收到生效[9] - 董事和高管(除董秘)辞职60日内补选,董秘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11] 职务解除 - 股东会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可解除董事职务,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可解除高管职务[11] 离职后要求 - 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2] - 离职后1年忠实义务有效[14]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7]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7] 追责与复核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损失和费用[19]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9] 制度执行 - 按规定执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修订[22][23][24]
七丰精工(87316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5 19: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7票同意[2] 差错认定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财务报告差错、信息错误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差异等情形[5] - 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未披露等属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10][12]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或幅度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3]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超20%认定为重大差异[13] 责任承担 - 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对年报信息披露担责,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担责[15][16] 惩处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5种从重或加重惩处情形[1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4种从轻、减轻或免处情形[18]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6种,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19][20]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董事会以临时公告披露决议[21][22]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
七丰精工(873169) - 关于取消监事会、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25 19:31
上市与股改 -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227.409万股[5] -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2014年7月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6] - 公司股改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777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7] 财务数据 - 2014年7月15日净资产为1537万元,占比86.49%[7] - 2014年7月15日折股为240万元,占比13.51%[7] 公司变更 - 公司原住所拟由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工业园盐东区精工路3、7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秀才路7号[5][74]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7]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持有公开发行前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证券公司等特殊情形除外[1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13] - 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诉讼,董事会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情况依法诉讼[14]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 审议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20]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本章程所定人数(7名)的2/3,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成员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4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4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59] 其他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76]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76] - 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77]
七丰精工(87316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9-25 19:30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4] - 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6] 时间信息 - 现场会议2025年10月14日14:00召开[7] - 网络投票2025年10月13日15:00 - 10月14日15:00[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0日[9][10]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13:00 - 16:00[15] 议案信息 - 审议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议案[11] - 议案1.00、3.0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00、2.00经监事会审议通过[12] -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3.1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3] 登记及联系信息 - 分情况登记,可用信函或传真,不受理电话登记[14] - 登记地点为公司会议室[15] - 会议联系人为朱晓琴,电话0573 - 868510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