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集团(0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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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集团(00382) - 截至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月份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6-02-03 16:30
股份数据 - 上月底法定/注册股份15亿股,本月增5亿股,月底结存20亿股,股本从1500万美元增至2000万美元[1] - 上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11.99066722亿股,本月无变动[2] 购股权计划 - 首次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上月底结存股份期权1475.3529万股,本月失效458.1606万股,月底结存1017.1923万股[4] - 2024年购股计划本月新增股份期权1.09968658亿股[4] 公众持股量 - 公司截至本月底符合公众持股量门槛要求[3]
中汇集团(00382) - 第三份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2026-01-27 06: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中滙集團控股有限公司[4]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Ogier Global (Cayman) Limited办事处[4] - 公司股本为2000万美元,分为20亿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股份[4][25] 股东与股份 - 各股东责任以所持股份未缴付股款为限[4] - 公司有权购买或收购自身股份、认股权证及控股公司相关股份和认股权证,购买方式需获股东决议案授权[26][27]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以通过普通决议案增设新股份增加股本[27] 股东大会 - 公司须在每个财政年度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2] - 股东周年大会须发出不少于21日书面通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须发出不少于14日书面通知召开[57]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为两名亲身出席的股东或其委任代表,若公司仅有一名在册股东,该出席股东即构成法定人数[61] 董事会 - 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两名,无上限,公司可在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增减董事人数,但不得少于两人[75][76] - 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除非另行决定,否则为两名董事,替任董事计入法定人数[90] - 董事会会议问题由过半数票决定,相同票数时主席可投第二票或决定票[92] 股息与财务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宣派股息,不得高于董事会建议[103] - 董事会认为可供分派溢利许可时,可每半年或在选定时段按固定比率支付股息[104] - 董事会须根据《公司法》编制周年报表并作出存档[117] 其他 - 公司财政年度通常为每年9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134] - 公司可随时通过特别决议案更改或修订章程大纲与细则[134] - 公司经特别决议案批准,有权以存续方式在开曼群岛境外注册并撤销开曼群岛注册[135]
中汇集团(00382) - 於2026年1月26日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的投票结果
2026-01-26 21:25
股东周年大会 - 2026年1月26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以投票表决全部决议案[3] 议案投票结果 - 采纳财务报表等议案赞成票877,098,818股(99.95%)[4] - 宣派末期股息每股7.4港仙议案赞成票877,553,738股(100.00%)[4] - 重选廖榕就等执行董事议案赞成率超99%[4] - 向董事授出配發股份等授权议案有对应赞成率[4][5] - 增加法定股本至20,000,000美元赞成票875,236,452股(99.74%)[5] - 批准修订并采纳章程大纲及细则议案赞成票876,639,366股(99.90%)[5] 投票股份数目 - 具备投票权的实际股份数目为1,194,493,362股[6]
中汇集团(00382) - 有关将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一)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
2026-01-14 20:45
公司信息 - 中滙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为0382[2] - 公司执行董事为廖榕就、陈练瑛及廖伊曼等[4] 股东周年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6年1月26日举行[2] - 代表委任表格英文版有误但已澄清[2][3]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6年1月14日[4]
威灵电机专利侵权案终审胜诉,通达公司被判下架产品并赔偿105万元
巨潮资讯· 2026-01-13 12:10
专利诉讼结果 -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威灵电机在与通达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中胜诉 维持一审判决 [2] - 法院判令通达公司立即下架侵权产品 并赔偿威灵电机经济损失105万元 [2] 侵权事实与影响 - 通达公司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 擅自对威灵电机拥有的专利号为201910471319.5的电机产品实施制造、销售及许诺销售行为 [4] - 侵权产品包括ZKFN-56-10-1、ZKFN-34-10-1等型号的直流电机 [4] - 通达公司通过线下与互联网渠道在国内外市场大量售卖侵权产品 严重侵占了威灵电机专利产品的市场份额 [4] 公司背景与实力 - 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 是美的集团旗下威灵控股有限公司的核心子公司 为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4] - 公司专业研发制造电机及其驱动系统 产品广泛应用于空调、洗衣机、冰箱、洗碗机等家电领域及汽车等相关产业 [4] - 公司拥有广东顺德、安徽芜湖、安徽合肥、江苏淮安、江苏常州五大制造基地 年产能超过1.5亿台 [4] - 截至2025年12月 公司已拥有授权专利超过2200项 [5] - 公司产品远销亚洲、美洲、欧洲及大洋洲等多个地区 与三星、LG、海尔、美的等全球知名家电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5] 行业意义 - 此次胜诉为家电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规范发展传递了积极信号 [2]
ESG驱动可持续教育:中汇集团(0382.HK)再获认可荣膺“年度ESG先锋奖”
格隆汇· 2026-01-12 14:25
文章核心观点 - ESG正演变为衡量企业长期价值、风险结构与发展质量的重要坐标,被纳入更核心的决策框架[1] - 中汇集团荣膺“年度ESG先锋奖(中小市值)”,体现了市场对其将ESG理念融入运营、持续创造社会价值的高度认可[1] - 对教育行业而言,ESG是一道关乎生存与发展的“必答题”,实践深度直接决定了办学质量、品牌声誉与可持续发展的根基[3] - 中汇集团将ESG深度融入主业,赢得市场信任,这终将转化为更坚实的品牌护城河、更优质的发展资源与更可持续的长期价值[8] ESG行业趋势与重要性 - 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化,ESG成为衡量企业长期价值、风险结构与发展质量的重要坐标[1] - 监管层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投资端对高质量增长重新定价,ESG被纳入更核心的决策框架[1] - 在教育行业,ESG是关乎生存与发展的“必答题”,其实践深度直接决定办学质量、品牌声誉与可持续发展根基[3] - 教育天然承载公共福祉与社会未来的核心使命,高质量教育是区域经济活力与人类社会进步的关键动力[3] 中汇集团ESG战略与治理 - 公司是粤港澳大湾区规模最大的民办高等及职业教育集团,将“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质量职业教育”深植于长期战略[4] - 公司拥有近10万人的在校生规模,精准对接区域产业升级所需的人才缺口[4] - 已建立由董事会直接监督的ESG管治体系,并设立跨部门ESG工作小组[4] - 将ESG议题纳入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框架,确保相关策略在各院校层面有效落地[4] - ESG成为事前的战略考量与风险屏障,是其稳健运营能力的前瞻体现[4] 环境(E)维度实践 - 持续推进“绿色校园”建设,将其作为教育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4] - 通过节能减排、资源管理及绿色建材应用等系统性措施,降低校园运营对环境的影响[4] - 将环保责任融入校园文化与育人场景,实现环境责任与教育使命协同发展[4] 社会(S)维度实践 - **员工发展与关怀**:2025年全年员工培训总时数超27万小时,覆盖全员体系[5];女性与男性员工比例约1.61:1,体现包容性发展[5];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严格执行法定工时与假期制度[5];组织多元化团队活动与节日关怀,增强员工归属感与幸福感[5] - **人才培养与社会回馈**:累计资助贫困学生超过31万名,资助总额逾8,000万元人民币[6];2025年教职工参与志愿服务超2.5万小时,向社会捐赠现金及物资超过33万元人民币[6];系统性地投入慈善捐赠、无偿献血、公益教学等多类公益活动[6] - **学生社会实践**:将社会实践纳入常态化育人体系,围绕“百千万工程”、“返家乡”、“三下乡”等项目组织学生深入基层开展实践[6];活动强调“躬身实践、感悟责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服务意识[6] 治理(G)维度实践 - 积极推动廉洁治理与校园安全协同并进,筑牢可持续发展的运营基石[7] - 持续完善反贪污、举报机制及商业道德培训,开展任前廉洁谈话、常态化廉洁教育[7] - 不断提升管理层的合规意识与自我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与思想防线[7] - 旗下院校持续推动廉洁文化进校园,积极响应国家对民营企业廉洁合规的政策导向[7]
中汇集团(00382)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月份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6-01-07 16:30
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1500万美元,法定/注册股份数目为15亿股,面值0.01美元[1] - 截至2025年12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11.99066722亿股,库存股份0,已发行股份总数11.99066722亿股[2] 股份期权情况 - 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上月底及本月底结存股份期权1475.3529万股,本月发行新股数目为0[3] - 2024年购股计划上月底结存股份期权0,本月底结存1.09968658亿股[3]
中汇集团(00382) - 股东週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2025-12-31 17:24
股息与股本 - 宣派2025年8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7.4港仙[2] - 法定股本由1500万美元增至2000万美元,增设5亿股新股份[2] 授权事项 - 向董事授予发行不超20%额外股份的一般授权[2] - 向董事授予购回不超10%股份的一般授权[2] 会议相关 - 股东周年大会于2026年1月26日在香港举行[2] - 代表委任表格2026年1月24日下午五时前交回[5] 财务及人事 - 省览2025年8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等[2] - 重选4位退任董事,授权董事会厘定酬金[2] - 续聘德勤为核数师,授权董事会厘定酬金[2]
中汇集团(00382) - 股东週年大会通告
2025-12-31 17:23
股东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6年1月26日下午五时在香港佐敦道8号1楼举行[3] -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委任代表,代表委任表格需在2026年1月24日下午五时前送交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17] 财务相关 - 审核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等[4] - 宣派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7.4港仙[4] - 公司法定股本将由1500万美元增至2000万美元,新增500000000股新股份[14] 人事安排 - 重选廖榕就等4位董事,廖榕就等4人将在股东大会上退任并符合重选连任资格[4][20] 股份相关 - 董事可配发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份)数目20%[6] - 公司可购回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份)数目10%[7] - 扩大授权后可配发股份增加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份)数目10%[8] - 公司将于2026年1月21日至1月26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20] - 建议末期股息将派付予2026年3月27日营业结束时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公司将于3月24日至3月27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20] - 董事无即时计划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公司正寻求股东批准一般授权[20] - 董事将行使一般授权在适当情况下购回公司股份[20] 其他 - 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4] - 公司将对现有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进行建议修订,并采纳第三份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15] - 待第5(A)及第5(B)项普通决议案通过后,将提呈第5(C)项普通决议案[20] - 通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廖榕就、陈练瑛及廖伊曼,非执行董事为廖榕根,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刚、欧阳伟立及李加彤[19]
中汇集团(00382) - (1)建议发行股份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2)重选退任董事;(3)宣派末...
2025-12-31 17:20
会议与时间安排 - 公司拟于2026年1月26日下午五时在香港九龙佐敦道8号1楼举行股东周年大会[3] - 代表委任表格须在2026年1月24日前交回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3] - 公司将在2026年1月21 - 26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49] - 若股东大会通过,末期股息将派付予2026年3月27日营业结束时在册股东,公司将在2026年3月24 - 27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51] 股本与股份 - 建议将公司法定股本由1500万美元增加至2000万美元,增设5亿股股份[8][44] - 最后可行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包括1,199,066,722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股份,无库存股份[57] - 若第5(A)项通过,最多可发行239,813,344股股份[18] - 待购回授权决议案通过后,公司可购回最多119,906,672股股份,占最后可行日期至相关期限内已发行股本(不含库存股份)的10%[57] - 全面行使购回授权后,已发行股份数目将由1,199,066,722股减至1,079,160,050股[63] 股息 - 董事会建议向2026年3月27日营业结束时在册股东宣派末期股息每股现金7.4港仙[33] - 董事会建议用约人民币80.7百万元(约88.7百万港元)股份溢价账支付末期股息,支付后余额约为人民币448.8百万元[33] - 预期末期股息将于2026年5月29日或前后以现金派付[35] 董事相关 - 执行董事廖先生及廖伊曼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徐刚先生及李加彤先生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若重选将履职至2028年8月31日止财政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26] - 提名委员会建议重选徐刚先生及李加彤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7] - 提名委员会建议重选廖先生及廖伊曼女士为董事[30] - 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年度,廖先生薪酬总额4,704千港元,廖伊曼女士7,687千港元,徐刚先生100千港元,李加彤先生100千港元[83] 章程修订 - 联交所2025年2月10日修订《上市规则》,公司须于2025年7月1日后首次举行的股东大会或之前修订章程文件[37] - 公司建议修订现有章程大纲及细则,使其符合《上市规则》和开曼群岛适用法律[39] - 建议修订及采纳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章程大纲及细则须待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后生效[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