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城发展控股(0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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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城发展控股(08268) - 完成有关出售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主要交易
2025-09-15 17:2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智城发展控股完成出售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主要交易[2] - 出售事项于2025年9月15日完成[4] - 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权益[5] 财务相关 - 完成日期卖方已收取现金2800万港元(第二期付款)[6] - 代价余额支付视完成资产净值情况而定[6][7]
智城发展控股(08268) - 截至2025年8月31日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09-03 18:26
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1亿港元,股份8亿股,面值0.125港元[1] - 截至2025年8月底已发行股份2.88亿股,库存股份0,总数2.88亿股[2] 期权相关 - 2025年8月行使期权所得资金0港元,股份期权数目均为0[3] - 购股期权计划2025年8月10日届满,新计划29日通过[3] - 新计划月底可能发行或转让股份2880万股[3] 股份变动 - 2025年8月已发行及库存股份增减总额均为0[5]
智城发展控股(08268) - 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2025-08-29 18:51
股东决议 - 2025年8月29日特别大会普通决议案获股东表决通过[3] - 买卖协议相关决议案赞成票176,676,600股,占比100%,反对票0股[4] 股份情况 - 特别大会举行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88,000,000股[5] 会议相关 - 全体董事出席特别大会[5] -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监票员[6] 董事会构成 - 公告日董事会由洪君毅等5人组成[7]
智城发展控股(08268) - 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2025-08-29 18:45
股东决议 - 2025年8月29日股东周年大会所有建议普通决议案获通过[3] 财务相关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等报告获100%赞成通过[4] 人事与授权 - 重选王祉淇、林伟雄分别为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5] -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核数师酬金[5] - 赋予董事配发、购回股份及扩大配发范围授权[5][6] 股份数据 - 截至大会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88,000,000股[7]
智城发展控股(08268) -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5-08-06 21:35
股东特别大会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9日下午5时举行股东特别大会[3] - 确定股东资格出席大会并投票的记录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10] - 通告所载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10] 股份交易 - 批准Latest Ventures Limited向刘泰华出售Colton Ventures全部已发行及缴足股本,代价为目标集团完成日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100%[4] - 授权公司董事处理买卖协议相关事宜[5] 股份登记 - 代表委任表格须不迟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5时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6]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6日至29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10] - 未登记股份持有人须于2025年8月25日下午4时30分前交回过户文件及相关股票[10] 其他 - 如8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或「黑色」暴雨警告讯号于大会日期下午1时正后生效,大会将延迟举行[10] - 通告将自刊发日期起计最少七天刊载于港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9]
智城发展控股(08268) - 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2025-08-06 20:09
公司信息 - 公司名称为智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为8268[1] 股东大会 - 股东特别大会定于2025年8月29日下午5时正举行[2] - 需批准、确认及追认买卖协议及相关交易[2] 代表委任 - 代表委任表格签署及交回有相关要求[5] - 联名持有人投票规则及股东委派代表规定[5]
智城发展控股(08268) - 有关出售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主要交易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5-08-06 20:06
会议与时间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9日下午5时召开股东特别大会[5][64][101] - 代表委任表格须不迟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5时正交回[6][104] - 2025年8月26日至8月29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68][104] - 确定股东资格出席大会并投票的记录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68][104] 财务数据 - 南洋商业银行授出最高4000万港元一般银行融资,未偿还余额不得超3500万港元[17] - 买方需支付按金200万港元,第二期付款2800万港元[15][18] - 目标集团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核资产净值约3750万港元[28] - 2024 - 2025年及截至2025年5月31日两个月收入分别为2.17699亿、1.89476亿、0.41473亿港元[56] - 2024 - 2025年及截至2025年5月31日两个月除税后亏损净额分别为719.6万、1199.5万、218.9万港元[56] - 2025年6月30日,集团有尚未偿还信托收据贷款360万港元,可用银行融资4740万港元[72] 业务情况 - 完成后余下集团在香港有60名雇员,涵盖机电、装修等业务[38] - 稳健工程手头有192个项目,未付合约金额约9.805亿港元[44] - 迪臣工程手头有3个项目,未付合约金额约2.117亿港元[45] - 集团管理的上市股本及非上市债务投资组合公平值约900万港元[46] - 集团在香港拥有两处商务办公室物业,总建筑面积分别为863、658平方呎[49][50] 股权结构 - Masan Multi Strategy Fund SPC-Masan HK Equity Fund SP等多家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3][84] 业务策略 - 集团决定集中资源于机电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75] - 业务策略包括审慎投标、加强建筑部门、聚焦机电及室内装修工程[78] 其他事项 - 买卖协议及其拟进行交易构成公司主要交易[26][63] - 董事会建议股东投票赞成股东特别大会决议案[69] - 公司与树熊证券按每股0.33港元配售4800万股新股份[96] - 迪臣发展以1500万港元现金代价出售物业[96]
智城发展控股建议采纳2025年购股权计划
智通财经· 2025-08-05 21:16
公司公告 - 智城发展控股(08268)董事会建议采纳2025年购股权计划以替代即将届满的2015年购股权计划 [1] - 2015年购股权计划将于2025年8月10日届满且不得再授出任何购股权 [1] - 新计划旨在奖励及回报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有贡献或潜在贡献的适当及合资格人士 [1] - 董事会将召开股东大会寻求股东批准采纳2025年购股权计划 [1] - 新计划需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GEM证券上市规则第23章规定 [1] - 计划获批后将授权董事会根据新计划授出购股权及配发发行公司股份 [1]
智城发展控股(08268)建议采纳2025年购股权计划
智通财经网· 2025-08-05 21:16
公司治理动态 - 董事会建议采纳2025年购股权激励计划以替代即将届满的2015年购股权计划 [1] - 现有2015年购股权计划于2015年8月10日采纳并将于2025年8月10日届满 此后不得再授出购股权 [1] - 新计划旨在奖励适当及合资格人士对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贡献或潜在贡献 [1] 股东大会安排 - 将召开股东大会寻求股东批准采纳2025年购股权计划 [1] - 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新计划授出购股权及配发发行股份 [1] - 计划制定依据香港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第23章规定 [1]
智城发展控股(08268) - 购股权计划规则
2025-08-05 21:10
股份期权计划基本信息 - 股份期权计划于2025年8月29日获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有条件采纳[4] - 接纳要约日期为要约日期后不迟于30天[4] - 期权期限自要约日期起计不得超过10年[7] - 特别决议案需由不少于四分之三票数通过[7] - 本计划及授予期权须待股东通过必要决议案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10] 计划有效期及授予权限 - 本计划有效期至采纳日期10周年公司营业结束[12] - 董事会有权在采纳日期起10年内向合资格参与者授予期权[18] - 董事会决定授予期权的条款和条件时会考虑多种因素[18] - 董事会有权决定期权归属的绩效目标或其他标准[17] 购股权限制 - 单个合资格参与者获授购股权涉及股份总数在12个月内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22] - 向合资格参与者提供超限额购股权需公司发通函并获股东批准[26] - 授予购股权要约接受期限自采纳日期起不超10年[28] - 接受购股权要约需在接受日期前支付1.00港元且不可退还[28] - 向核心关连人士授予购股权需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35] - 向大股东授予购股权致12个月内发行股份超已发行股份总数0.1%需额外获股东批准[35] - 购股权行使价至少为要约日期收市价、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及股份面值中的较高者[36] - 行使购股权需在30天内书面通知公司并全额支付行使价[38] 购股权性质 - 购股权不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29] - 购股权不可转让,除非获联交所豁免[30] 期权归属及发行 - 期权行使后股份需全额缴足并发行股票证书[40] - 一般情况下,期权归属期不少于12个月,员工参与者在特定情况可少于12个月[43] - 计划下所有期权及其他涉及发行新股计划可发行股份总数上限为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的10%[44] - 假设发行股份总数为2.88亿股,计划可发行新股份最大数量为2880万股[44] 计划调整及刷新 - 公司进行股份合并或细分后,计划下可发行股份上限占发行股份总数百分比保持不变[48] - 公司可在采纳日期或上次刷新批准日期三年后,或三年内符合规则时寻求股东批准刷新计划上限[48] - 三年内刷新计划上限需股东批准,控股股东及其联系人等需回避表决[48] - 公司可寻求股东批准授予超出计划上限的期权,且超出部分仅授予特定合格参与者[47,49] 期权失效及相关规则 - 期权在最早满足的特定条件下自动失效[44,45] - 期权或奖励按计划条款失效不视为使用计划上限,取消则视为使用[46] - 资本重组时需对相关规则进行对应更改,但发行证券作为交易对价情况除外[50]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应预留足够股份以满足未行使期权的行使需求[52] 计划变更及终止 - 对计划进行有利于获授人的变更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且需符合相关规则[56] - 对计划特定条款进行变更,需获持有四分之三名义价值股份期权的获授人书面同意或特别决议批准[59] - 获授人会议通知不少于七天,法定人数为两名获授人,其持有的期权对应十分之一名义价值的股份[62] - 公司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终止计划,已授予未行使的期权仍有效[62] - 取消已授予但未行使的期权需获相关获授人书面批准[61] - 公司取消期权后,在可用计划限额内可向同一获授人授予新期权[63] 信息披露及法律管辖 - 公司将在年报和中期报告中披露计划详情及期权授予情况[64] - 计划受香港法律管辖[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