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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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0 17:13
激励计划 - 2023年8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6][7] - 2023年8月收到温州市国资委批复同意草案[7] 回购注销 - 2024年7月同意调整回购价为3.54元/股,回购注销16.50万股[8] - 预计2024年8月23日完成注销[12]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421,531,660股为基数,每股派0.18元红利[12]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4-08-20 17:13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因1名激励对象被解除劳动关系,回购注销其16.50万股限制性股票[2] - 预计2024年8月23日完成注销[2] - 经派息调整,回购价格为3.54元/股[8] 分红派息 - 2024年5月14日,以总股本421,531,660股为基数,每股派0.18元,共派75,875,698.80元[7] 股本结构变化 - 回购注销前,限售股10,100,500股占2.40%,无限售股411,431,160股占97.60%[10] - 回购注销后,限售股9,935,500股占2.36%,无限售股占比97.64%,总股本减至421,366,660股[10]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9 16:49
会议信息 - 浙江东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9位董事均到会[1] 担保议案 - 会议通过对全资子公司温州市雪顶豆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1] - 担保最高债权额含1.35亿元本金及相关费用[1] - 质押担保物定期存单本金不超1.35亿元[2] 表决结果 -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温州市雪顶豆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8-19 16:47
担保情况 - 为雪顶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3500万元,余额0万元[1]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62282.52万元,占总资产16.67%、净资产26.70%[1][8] - 担保方式为存单质押,本金不超13500万元[2] 雪顶公司情况 - 雪顶为浙江东日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1][3] - 2023年资产6937.49万元,营收8356.07万元,净利润1398.62万元[4] - 2024年1 - 6月资产8551.43万元,营收3862.98万元,净利润620.08万元[4] 其他 - 2024年8月19日董事会通过担保议案[2] - 担保符合战略,风险可控,无逾期担保[6][7][1][8]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8 17:05
会议情况 - 浙江东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3名监事全到[1] - 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1] 人员选举 - 胡芃芃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3票赞成[1] 人员信息 - 胡芃芃1973年生,本科,助理政工师[2] - 胡芃芃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关系[2]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8 17:05
会议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4]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人[4]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14] 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202,807,800股,占比48.1121%[4] - 5%以下股东对各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均为0.0000%[12][13]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票数均为202,807,800股,比例100.0000%[6][7][9][10] - 选举胡芃芃为监事得票数202,807,800股,占比100.0000%[11] 人员出席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8] - 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拟任监事1人,出席1人[8]
浙江东日: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8 17:0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7月3日公告[5] - 现场会议7月18日14点30分在温州召开[5] - 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为7月18日[5]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人,持股202,807,800股,占总股本48.1121%[8]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均为202,807,800股,占比100%[10][11] - 选举胡芃芃女士为监事获全票通过[11]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7-08 15:3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7月18日下午14:30,地点在浙江温州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1号会议室[6] -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 - 15:00[9] - 大会发言安排不超过1小时,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5分钟[10] - 会议设监票人两名,由公司监事和股东代表担任[11] - 各项议案由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方式分别表决,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11] 激励计划情况 - 2023年8 - 9月完成激励计划相关审议、公示、批复及登记,首次授予1010.05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95人[14][15][16][17] - 因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条件,拟回购注销1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72元/股调整为3.54元/股,资金总额58.41万元[18][19] - 回购注销后,有限售条件股份从10,100,500股(占比2.40%)变为9,935,500股(占比2.36%),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97.60%变为97.64%,总股本由421,531,660股变为421,366,660股[20][29] 利润分配 - 2024年公司以421,531,6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共派发现金红利75,875,698.80元[18]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可现金或股票分配,现金股利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现金分红优先[35][36] - 现金分红条件为未分配利润和可分配利润为正等,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6] 制度修订 - 为适应监管规则变化,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42] -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71] -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109] 人员变动 - 李少军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报告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139] - 公司拟提名胡芃芃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139]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2 19:0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33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胡芃芃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李少军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职 务,李少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的规 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李少军 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为保证监事 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拟提名胡芃芃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 日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2 人,缺席监事 1 人,符合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7-02 19:08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拟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6.50万股限制性股票[1]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421,531,660股变更为421,366,660股[1] - 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由421,531,660元变更为421,366,660元[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第六条修订后注册资本为421,366,660元[3] -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修订后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21,366,660股[4] - 第五十二条修订后过半数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第一百零六条修订后独立董事辞职有额外履职和补选要求[4] - 第一百一十二条修订后独立董事应包括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第一百一十三条修订后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授权与登记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等事宜[2]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0]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事宜[10]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非担保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5] 利润分配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 - 现金分红需满足未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6]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建设项目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5%[6]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6] - 半年度可供分配净利润为正等条件下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7]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7]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7]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表决同意[7] -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 符合条件且上年度盈利董事会不实施或无现金分配需说明原因及留存用途[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说明原因[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审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9]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须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9]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9] - 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说明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