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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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02 19:08
激励计划登记 - 2023年9月20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010.05万股[9] 激励计划调整 - 2024年7月2日同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54元/股[9] 股票回购注销 - 2024年7月2日同意对1名激励对象1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9] - 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6.50万股,资金总额58.41万元[15]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总股本42153166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18元,共派现75875698.80元[12] 审批流程 - 2023年8月11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3年8月28日收到温州市国资委同意实施激励计划批复[8]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02 19:0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七月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障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 董事人数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2 19:08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分别是陈加泽、杨澄宇、叶郁郁、鲁 贤、黄胜凯、徐笑淑、费忠新、车磊、朱欣。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 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加泽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第 二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 系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 1 名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7-02 19:08
股权变动 - 1名激励对象1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2] - 回购后总股本由421,531,660股变为421,366,660股[2] - 回购后注册资本由421,531,660元变为421,366,660元[2] 债权申报 - 债权人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4] - 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起45日内[4] - 申报地点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4] - 申报方式为现场、邮寄或传真[4] - 联系人是证券事务部,电话0577 - 88812155,传真0577 - 88842287[4]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07-02 19:0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18日14点30分在浙江温州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1号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7月18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7项议案,含调整回购价格等[7] 股权与登记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股票代码600113,简称浙江东日[13] - 符合条件股东7月17日9:00 - 15: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可用信函或传真[14] 投票权与表决 - 股东持有100股,应选董事10名时,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有1000股选举票数[23] - 投资者持有100股,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议案分别有500、200、200票表决权[23][24] - 选举董事议案有多种表决方式[25]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7月修订)
2024-07-02 19:0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条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完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分工,以充分保障 关联交易的公允、公正、公开原则,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公司下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7-02 19:08
限制性股票回购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3.54元/股[4] - 回购数量为16.50万股[4] - 资金总额58.41万元,为自有资金[10] 权益分派 - 2024年5月14日披露权益分派,总股本421,531,660股,每股派息0.18元,共派发现金红利75,875,698.80元[8] 股份变动 - 变动前有限售条件股份10,100,500股,占比2.40%,变动后为9,935,500股,占比2.36%[14] - 变动前无限售条件股份411,431,160股,占比97.60%,变动后占比97.64%[14] - 变动前总股本421,531,660股,变动后为421,366,660股[14] 激励计划 - 2023年9月20日首次授予1010.05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95人[7] -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其1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10] 影响说明 -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财务、经营、激励计划及管理团队履职[12]
浙江东日: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7-02 19:08
激励计划 - 2023年8 - 9月完成激励计划系列审议、公示、获批及登记,授予1010.05万股,对象95人[14][15][16] 权益分派 - 2024年5月以421531660股为基数,每股派息0.18元,共派75875698.80元[18] 股票回购 - 1人被解除劳动关系,拟回购注销16.50万股,资金58.41万元[19]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02 19:0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7]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通知[17]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用其他方式[23]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26] - 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30] - 董事回避时相关规定[31] 提案处理 - 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不变不再审议[34] - 部分董事认为有问题可暂缓表决[3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7]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3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1] - 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9] - 规则与章程同等效力,由董事会解释[43]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7-02 19: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9月22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内资股普通股,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366,660.00元[6] - 公司发起人以11,191.65万元按69.69%比例折为国有法人股7,80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6.1%[13] - 公司现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421,366,660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2] - 股东有权自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1]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4] - 股东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时,应在3日内向相关方书面报告并通知公司、公告,期限内不得买卖[34]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后,比例每增减5%,按上述规定报告和公告,报告期及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不得买卖[34] -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10%的股东,应在3日内向公司披露信息和增持计划,并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5]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董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1/3[69]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9]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71]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71]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完成补选[72]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仍有效[73] 交易与财务资助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8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8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8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1]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1]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