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轮胎(6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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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8 18:3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7]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7]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8]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2]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2]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属重大事件[1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百分之三十属重大事件[15]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6] 名称变更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7]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提前出现特定情形也需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7] 暂缓或豁免披露 - 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8] 重大事项进展披露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事项变化需披露进展公告[20] 异常情况处理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公司应了解情况并澄清[20]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1]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草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经多环节审核后披露[22] 重大事件信息处理 - 重大事件信息汇总至董事会秘书,按审批情况组织披露[22][23] 责任人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制度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事务[26] 股东配合义务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出现或知悉应披露重大信息时,应通报董事会秘书并配合披露[28] 未履职处理 - 信息报告和披露责任人未履职,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28] 违规处理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30] 涉密信息处理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32]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2]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33] - 拟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34]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内容,消除原因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34] 登记与报送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相关事项并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34][35] 培训记录保存 - 信息披露制度培训记录保存期不少于3年[38]
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8 18:32
投资审议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投资审批流程 - 《项目建议书》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组织论证[9][10] - 经财务部论证通过的投资项目依次经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10][11] - 超出董事长、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投资项目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1][12] 投资管理 - 财务部跟踪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并定期报告[15] - 公司可在4种情况回收投资,4种情况转让投资[19]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原《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废止[21]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依最新规定执行[21] 投资审批表 - 存在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审批表,包含项目名称等内容[22][23] - 投资审批权限有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可选[23]
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
2025-11-28 18:32
新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各类舆情,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领导处理工作[3] - 证券部等负责采集、管理舆情信息并上报[3] - 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配合采集通报情况[5] - 违反保密义务董事会有权处罚追责[9]
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8 18:32
担保规定 - 公司只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特殊情况按制度执行[4]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6] - 担保申请由被担保方提出,经多环节审批[7] 审批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特定比例董事审议通过[10] - 特定情形对外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股东会审议不同额度担保通过比例不同[11][12] 担保要求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5] 管理措施 - 董事会每年核查并披露担保行为结果[12] - 财务部建台账监测被担保人情况[15]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信息[17][18] - 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8] - 未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18] 责任追究 - 擅自越权签订合同等追究责任[20]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0]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执行并通知披露[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4]
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
2025-11-28 18:32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资料保存与制度制定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1] -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11] 报告披露与说明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2]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2] 违规惩处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由审计委员会惩处[14] - 被审计单位人员违规公司将追究责任[14] 制度生效与监督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6][7]
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8 18:32
现金管理资金 - 为闲置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5] 审议规则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现金管理金额或预计收益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审议[8] - 金额或收益更高标准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职责分工 -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经办及核算分析[11][9] - 内审部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计[12] 其他规定 - 达披露标准事项按规定披露[14] - 执行及知情人员做好信息保密[14] - 不得借现金管理规避义务或变相资助[15] - 制度生效及相关权限归董事会[17][18]
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
2025-11-28 18:32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包括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制度原则 - 遵循与市场、业绩、可持续发展相适应原则[2] 薪酬方案决定与批准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管由董事会批准[4] 薪酬组成与支付 - 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以绩效评价定支付[5][6] 特殊情况处理 - 财务追溯重述或违规时追回相关收入[8]
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8 18:3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11] 协议签订与验资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9] - 募集资金到位后及时办理验资手续[6]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3]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3] 账户数量与用途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数量不得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6] -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股东会批准的投资项目,未经批准不得变更用途[7]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5]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披露[22]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2] 检查与报告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其规定为准[3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关注事项 - 需关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多种募集资金相关情况[32]
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1-28 18:32
股份相关 - 1999年4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0,000,00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340,0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5][11] - 2003年7月13日,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受让151,070,000股国有法人股股份,占总股本44.43%[11] - 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6种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出现不能担任情形公司将解除其职务[53]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6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6] - 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20%[8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9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0] - 公司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00]
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1-28 18:32
会议通知 - 例行董事会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6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不定期召开[3] 会议召集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3]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 - 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7] 特殊情况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影响超10年保留至影响消失[9] - 一名董事代出席不超两名,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等[6] - 会议可现场或通讯召开,非现场多种方式算出席人数[7] - 董事未指定期间递交表决结果视为弃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