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60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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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4-22 19:26
股份回购 - 2024年4月1日完成股份回购,累计回购40128600股,占总股本2.92%[2] - 回购成交最高价3.15元/股,最低价2.79元/股,均价2.99元/股,使用金额119954145.36元[2] - 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减至1335052966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335052966元[4] 债权申报 - 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6月7日工作日8:00 - 17:00[8] - 申报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阳光照明证券与投资部[8]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2024-04-22 19:2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及其签署的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等相关自查文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 胜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全体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 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因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相关独立性要求。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薛跃、王瑞林、刘葳的独立性进行自查, 并将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2 19:26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阳光照明 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特制定《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系指全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2 19:2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 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持续完善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保证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 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浙江阳光 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本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对内部审计的 监管,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 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证券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2 19:26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主要选择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和股 票型基金、部分现存高收益私募产品。 ●投资金额:未来 12 个月用于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按成本计算的初始投资 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上述金额均包含已有的现存投资理财金额和未 来 12 个月的新增金额。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预计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理财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 收益的风险。 一、投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2 19:2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7] - 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 任期届满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3][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遇特定情形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2] - 提前三日提供会议相关资料和信息[32]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披露[32] - 履职遇阻碍可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30]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按规定提供资料[31] - 为履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35][36]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2 19:2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位成员组成,薛跃女士任主任委员[1] 会议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2] 报告审议 - 2023年多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期报告[2][4] 审计评估 - 评估2023年度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良好[7] 内控评价 -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11]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4-22 19:26
资金往来 -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非经营性往来累计发生及偿还金额均为5.50万元[17] - 浙江阳光碧陆斯照明电子非经营性往来累计发生及偿还金额均为0.41万元[17] -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年初占用30.50万元,占用10.99万元,偿还41.49万元[17] -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年初占用905.87万元,占用34.51万元,年末占用940.38万元[17] - 浙江智易物联科技非经营性往来累计发生金额0.12万元[17] - 鹰潭阳光照明年初占用173.69万元,占用41.09万元,偿还75.68万元,年末占用139.10万元[17] - 浙江阳光照明灯具年初占用329.98万元,占用1.69万元,偿还5.11万元,年末占用326.56万元[17] 其他应收款 - 恩耐照明(欧洲)其他应收款4731.32,占比77.95%[18] - 阳光照明美国其他应收款7171.39,占比118.10%[18] - 美国阳光实业其他应收款0.53,占比0.53%[18] - 多乐照明(加拿大)其他应收款0.19,占比0.19%[18] - 公司其他应收款总计13510.00,总计占比292.82%,关联方相关占比279.39%[18] 其他数据 - 某数值为1230.63[18] - 总计另一数值为12851.58[18] 审计报告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19日审核阳光照明2023年度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4][13] - 报告认为汇总表财务信息编制合规,与审计报表无重大不一致[9]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葳)
2024-04-22 19:26
人员变动 - 刘葳于2023年5月25日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 - 报告期内公司因换届选举聘任财务总监[8] 履职情况 - 报告期内应出席董事会5次,出席率100%[3] - 报告期内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3] - 刘葳于2023年9月参加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履职合规培训[5] 公司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7]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7] - 报告期内公司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内控体系无重大缺陷[7]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准则变更原因的会计政策等变更情形[8] 未来展望 - 2024年刘葳将继续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10]
关于对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薛跃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4-08 17:21
违规情况 - 2023年5 - 10月,时任独立董事薛跃配偶秦亦鸣买卖27,500股,买100,175元卖99,450元[1] - 秦亦鸣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相关规定及承诺[2] 处理措施 - 上交所对时任独立董事薛跃予以监管警示[4] 后续要求 - 公司及董监高应重视违规,建专项管理制度[4] - 股东及董监高交易应遵守规则和承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