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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60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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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3220.19万元 同比下降59.10%
新浪财经· 2025-10-29 20:29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9亿元,同比下降16.71% [2]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20.19万元,同比下降59.10% [2]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 [2]
阳光照明(600261.SH)前三季度净利润1.29亿元,同比下降15.21%
格隆汇APP· 2025-10-29 17:49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9.86亿元,同比下降19.02% [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9亿元,同比下降15.21%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元 [1]
阳光照明(600261) - 阳光照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6:5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会议通知及材料提前2日送达,紧急情况有例外[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表决方式多样[12] 战略委员会职责与任期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2]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档案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3]
阳光照明(600261) - 阳光照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6:5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7] 委员选举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1/2以上同意当选[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会议相关 - 提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保证2/3以上委员出席可随时通知[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与权限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人员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1] - 有权委托猎头公司协助寻人,费用公司承担[14] 决议与记录 - 决议生效当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16] - 书面记载,出席委员签字,含六项内容[16]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个人或直系亲属企业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18]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会表决[19] 细则规定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施行,原细则废止[21]
阳光照明(600261) - 阳光照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6:56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产生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并任命,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9]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9]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紧急情况不受限[18][26]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所作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2][3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其形成决议[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12] 审计委员会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换其职务;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暂停行使职权[5] - 会议记录和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30] - 委员每人一票表决权,表决方式多样[39][40] 其他规定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会计资料等相关资料[13]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可传真、电话通知,通知应备附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资料[28][29]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每人每次只能委托或接受一人委托[22][23] - 内部审计人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人员、中介机构或外部专家列席[25][26] - 委员个人或其近亲属与会议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32][33]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36]
阳光照明(600261) - 阳光照明信息披露制度
2025-10-29 16:5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管等[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 暂缓披露期限 - 一般不超过二个月[9] 公开披露信息类型 - 包括招股等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1] 发行与上市公告 - 公开发行证券核准后发行前应公告《招股说明书》[12]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编制并公告《上市公告书》[12] 定期报告类型及披露时间 - 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5]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需披露的重大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21][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22][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29]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2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29] 财务信息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9] 需股东会审议的交易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30] 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的担保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3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34]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3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3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37]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40]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 需董事会决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1] 重大事项流程 - 按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会审议,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47] 信息报告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需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49]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需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49]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应在当日报告决议情况[51] 董事会秘书职责 - 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需进行评估、审核,判定处理方式[52] - 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或查询后,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并如实回复[55] - 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56]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特定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59] - 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制定相关管理制度[61] - 在公司人员违规或决策违规时应提醒并报告监管机构[64] 其他人员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60] - 公司董事和高管有责任保证信息披露部门和董秘知悉重大信息[65] - 总经理等高管应在事项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重大事件[68]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68] 保密责任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76]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收支和内控执行[78]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受处分和赔偿要求[79]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处分责任人[81] - 未经董事会批准披露重大信息,董事会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备案[81] - 公司聘请人员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81] - 内幕交易造成投资者损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1] 时间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83] 指定披露媒体 - 指定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为http://www.sse.com.cn[8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83] - 制度与法律等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8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8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85]
阳光照明(600261) - 阳光照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6:5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通讯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邮件送达董事[2]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全赞同[3]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5] 制度修订 - 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表决全赞同[6] - 修订包括信息披露制度等5项,文件同日在网站披露[6]
照明设备板块10月29日跌0.99%,海洋王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3203.29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9 16:34
板块整体表现 - 照明设备板块在10月29日整体下跌0.99%,表现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上涨0.7%,深证成指上涨1.95%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格利尔领涨,涨幅为5.50%,收盘价20.35元,成交额6281.94万元 [1] - 海洋王领跌,跌幅为3.49%,收盘价7.20元,成交额1.47亿元 [2] 个股价格与成交 - 上涨个股中,*ST星光涨幅5.05%,收盘价2.08元,成交额1.67亿元,恒太照明涨幅1.86%,收盘价10.94元 [1] - 下跌个股中,勤上股份跌幅2.58%,收盘价2.64元,成交额9709.85万元,联或股份跌幅2.04%,收盘价48.98元 [2] - 立达信收盘价17.39元,下跌1.14%,成交额1.05亿元,小松股份收盘价7.86元,下跌1.26%,成交额1.17亿元 [1][2] 资金流向分析 - 照明设备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3203.29万元,而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804.32万元和2398.97万元 [2] - 立达信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904.55万元,主力净占比8.63%,但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出179.16万元和725.39万元 [3] - *ST星光主力资金净流入819.31万元,主力净占比4.91%,阳光照明主力资金净流入365.40万元,主力净占比5.14% [3] - 三雄极光主力资金净流出919.49万元,主力净占比-16.12%,为板块中主力净流出占比最高的个股 [3]
阳光照明(60026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6:2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59亿元,同比下降16.71%[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9.86亿元,同比下降19.02%[4]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19.0%至19.86亿元,去年同期为24.52亿元[17]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20.19万元,同比下降59.10%[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亿元,同比下降15.21%[4] - 净利润同比下降16.7%至1.29亿元,去年同期为1.55亿元[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5.2%至1.29亿元,去年同期为1.52亿元[18]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2.66万元,同比下降161.63%[4]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52.04万元,同比下降64.21%[4]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股,同比下降66.67%[4]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9.1%至0.10元/股,去年同期为0.11元/股[19]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9.5%至12.91亿元,去年同期为16.04亿元[17]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7.1%至6735万元,去年同期为7252万元[18] - 财务费用为净收入1278万元,主要得益于利息收入超过利息费用[18] 其他财务数据 - 投资收益大幅增长222.3%至4643万元,去年同期为1440万元[1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损益为7602.12万元[7]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亿元,同比下降48.5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8.5%,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1.96亿元降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1.01亿元[2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7.1%,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23.07亿元降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21.44亿元[21]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下降8.0%,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1.06亿元降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9793万元[21]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4.6%,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4.28亿元降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4.09亿元[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为负,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2.56亿元扩大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12.28亿元[22] - 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68.5%,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20.72亿元增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34.92亿元[2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63.7%,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1246万元增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2040万元[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亿元,较2024年前三季度的-3.94亿元有所改善[2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54.7%,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1.61亿元降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7283万元[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65亿元,期末余额为9.35亿元,较期初下降57.5%[22]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为9.85亿元,较2024年末的22.97亿元减少13.12亿元,降幅57.1%[13]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4.73亿元,较2024年末的1.90亿元大幅增加12.83亿元,增幅674.7%[14] - 应收账款为6.65亿元,较2024年末的7.50亿元减少0.85亿元,降幅11.3%[14] - 存货为4.75亿元,较2024年末的5.10亿元减少0.35亿元,降幅6.9%[14] - 流动资产合计为36.89亿元,较2024年末的38.70亿元减少1.81亿元,降幅4.7%[14] - 固定资产为8.63亿元,较2024年末的9.00亿元减少0.37亿元,降幅4.1%[14]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50.55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4.40%[5] - 总资产同比增长4.6%至52.88亿元,去年同期为50.55亿元[15] - 总负债同比增长11.9%至17.37亿元,去年同期为15.52亿元[1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5,462名[11] -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76,695,661股,占总股本35.71%[11] - 陈森洁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15,439,778股,占总股本8.65%[11] - 公司前三大股东为一致行动人[12]
阳光照明(600261) - 阳光照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6:25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3] 人数规定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人数前暂停行使职权[4] 会议召开 - 会议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保证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不受通知时间限制[9] - 应由2/3以上(含本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委托表决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两人或两人以上无效[13] 方案批准 - 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7] 子公司薪酬 - 制定公司下属子公司薪酬计划,决议后公司下发通知,子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7] 会议通知 - 通知应至少包含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期限、讨论议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日期[11] - 定期会议采用书面方式通知,临时会议可用传真、电话等方式通知[11] 决议生效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7]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23] 回避规定 - 对董事个人评价或讨论报酬时该董事应回避[25] 委员职责 - 闭会期间可跟踪董事和高管业绩情况[28]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材料[29] 细则说明 - “以上”“以内”“至少”含本数,“少于”“低于”“过半”不含本数[3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同时废止[32] - 修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才有效[32] - 由董事会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