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60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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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60026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2 19: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阳光照明[1] - 公司股票代码为60026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阳光照明[14]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卫[1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14] - 公司网址为www.yankon.com,电子邮箱为ir@yankon.com[14]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307.54亿人民币,同比下降17.58%[15]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3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7.12%[15]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06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6.09%[15]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0.95亿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0.72%[15]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同比增长23.08%[15]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99%,较上年增加0.92个百分点[15] 产品销售及发展战略 - 公司整体自主品牌销售占比达到57.28%,同比增长7%[21] - 公司成功实现了从光源向灯具产品的转型,整体灯具销售占比已达76.93%[21] - 公司将设立产品支持项目组,深入市场调研,提升产品竞争力,规划基础款、中端款和高端款产品线以满足不同市场需求[21] - 公司自主品牌定位为Nordlux和MEGAMAN,注重高端设计与智能系统,以及设计与功能并重[21] LED照明市场 - 照明电器行业的产业链结构包括上游原材料供应、中游照明生产、下游照明应用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为LED照明产品设计与生产[24] - LED照明市场规模预计将由2022年的6813亿元增长到2026年的738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26] - 中国LED照明市场渗透率预计将在2026年达到82.0%,行业市场规模进一步加大[27] 公司治理及股东信息 - 公司董事长为陈卫,总经理为陶春雷[76][87] - 公司副总经理包括吴文海、李炳军[72][88] - 公司独立董事包括沃健、宋执环、任明武[7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股东大会批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为1059.53万元[92][97]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2 19:2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 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 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完整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其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2 19:26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阳光 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浙 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作出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以《公司章程》 中的界定为准。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表决,1/2 以上同意方 可当选。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2024-04-22 19:2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中汇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6)上年末合伙人数量: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03 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 7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2 人。 (7)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8,764 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 97,2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 (8)上年度(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59 家、主要行业((1)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19:26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 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据此,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7 号》,规定"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 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据此,公司对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 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十届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2 19:2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阳光照明 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和方案。项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 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批准 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由公司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2 19:26
公司代码:600261 公司简称:阳光照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22 19:2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对内投资系指:购买或处置资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对已有生产设施的技术改造、新建生产设施、购买专利技术 等无形资产。 对外投资系指: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企业股权;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 (四)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七)股票、基金投资、债券; 第二条 各级公司和部门的投资申请必须符合集团公司 投资趋向,包括五个方面:1、智能化的高效工装;2、自主 智能化产品;3、集照明、信息、电器一体的具有室内系统 服务功能的集成化产品以及核心功能器件;4、自主品牌、 自主市场,形成终身客户;5、高端、顶尖人才引进。 第三条 各级公司和部门提出的投资需求,必须组织相 关部门和人员对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进行论证,组织编写《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投资的资金需求进行测算,拟定投 融资方案,各级总经理组织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认为可行的报集团董事长或董事会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应聘请外部机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信息披露制度
2024-04-22 19:2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障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保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以下简称"《制度指 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上市规则》、《信 息披露办法》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或所有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在规定媒体上、按规定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2 19:2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 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浙江阳光照明电 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 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考核对象中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 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