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60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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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600793) -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燕)
2025-04-29 22:47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 年度召开 16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5] - 2024 年度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多类会议[6] 审计相关 - 2024 年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5] - 众华审计显示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有效[19][20] 报告发布 - 2024 年度发布 4 项定期报告和 71 份临时公告[18] - 业绩预告按时发布且无调整[14] 独立董事工作 - 独立董事邹燕出席全部相关会议并审阅报告[5][6][22] - 邹燕认为关联交易公平公允[13]
宜宾纸业(600793) -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宇轩)
2025-04-29 22:47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16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4] - 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多类委员会会议[5] 审计相关 - 2024年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4][15] 信息披露 - 2024年发布4项定期报告、71份临时公告[17] 独立董事意见 - 认为内控有效、关联交易公平公允[12][19] 其他 - 业绩预告按时发布无调整,报告期无承诺[13][16]
宜宾纸业(6007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22:47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开临时会议[2]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3]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不少于24小时[3]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4] 会议举行与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4] - 表决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9]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10]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相关规定[11]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再出正式报告[12]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3]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应暂缓表决[14]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18]
宜宾纸业(6007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22:4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宜 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 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1 — 和上海证券交易 ...
宜宾纸业(6007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9 22: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独立董事在被提名前应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格[4] 提名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不得被提名[7] - 最近三年内受证券交易所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8] 提名主体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9]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5] 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报告在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14] - 特定情形下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监督与罢免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宜宾纸业(600793) - 宜宾纸业2024年非经营性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
2025-04-29 22:47
资金占用与往来 -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15,818.72元,年度利息57,299.28元,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53,976.69元,年末余额19,141.31元[6] - 宜宾什邡息自动化有限公司2024年往来资金利息0.36元,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0.07元,年末余额0.29元[6] - 四川内江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往来资金利息1.79元,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0.90元,年末余额0.89元[6] 应收账款与预付账款 - 000大世界(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累计发生额7A5,占比2289.12%[8] - 系文的反打用公司应收账款累计发生额739.57,占比70.40%[8] - 失仕古汽车因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累计发生额5.06,占比0.19%[8] 其他 - 审计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出具众会字(2025)第00496号《审计报告》[2]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为2670万元[10]
宜宾纸业(600793) - 宜宾纸业2024年在五粮液财务公司存贷款专项说明
2025-04-29 22:47
关于宜宾纸业股份公司 在五粮液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 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专项审核报告 起始页码 1 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在五粮液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 报告编码:沪2 3 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五粮液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4989 号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纸业公司")2024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 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宜宾纸业股 份公司 2024 年度在五粮液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 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编 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宜宾纸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 ...
宜宾纸业(600793)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9 22:45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22.38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34%[1]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1.28亿元[1] - 2024年财务费用节降约1317万元[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收购四川普什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67%股权[3]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4年全年研发投入5072.37万元,申请发明专利14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已获授权,联合高校发表SCI论文2篇[5] 未来展望 - 2025年董事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开展重点工作[12] - 以“双增双节”为抓手,从三大板块挖潜增效[13] - 加强原纸、成品、醋纤市场拓展,提升产品销量[13] - 推进“135”质量提升及班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础管理水平[14] - 执行醋纤产量激励绩效工作方案,保障销售发货需求[14] - 全面优化人员配置,降低人力资源成本[15] - 加强人才引进,为发展引进储备各类人才[15] - 提升员工队伍素质,实施素质提升工程[15] - 推进竹浆模塑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按计划投产[15] - 发挥平台作用,加快竹纤维新产品研发[16] - 推进“产学研”合作,寻求生物基材料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16]
宜宾纸业(600793) - 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5-04-29 22: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公司以2.06亿元现金收购醋纤公司67%股权,现金出资设立金竹新材料[19] 业绩总结 - 造纸板块年均减少蒸汽用量2.85万吨,减少用电1140万度,年碳排放减少10900吨,醋酸纤维板块年碳排放减少9597吨[93] - 造纸板块直接能源总消耗量8.18万吨标准煤,间接能源总消耗量3.12万吨标准煤;醋酸纤维板块直接能源总消耗量6.84万吨标准煤,间接能源总消耗量0万吨标准煤[99] - 造纸板块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82.78吨,氨氮排放总量16.26吨,总氮排放总量29.29吨[105] - 醋酸纤维板块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7.63吨,氨氮排放总量4.50吨,总氮排放总量28.95吨[106] - 造纸板块烟尘排放量20.4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43.6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99.84吨[108] - 醋酸纤维板块烟尘排放量4.09吨,许可年排放量限值27.126吨;二氧化硫排放量7.62吨,许可年排放量限值165.12吨;氮氧化物排放量41.19吨,许可年排放量限值160.8吨[109] - 报告期公司采购竹料约63万吨,竹料采购金额约39,857万元[168] 用户数据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1662人[12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申报专利12件,获授权专利4件(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受理3件发明专利,转化自有科技成果1项[158] - 竹浆粕替代进口木浆粕应用于下游企业中试生产,替代率达15%[163]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建立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ESG执行小组组成的ESG治理架构[40] - 公司定期识别并评估ESG相关风险和机遇,纳入风险管理体系统一管理[42] - 公司重视利益相关方沟通,识别主要利益相关方及其诉求并积极回应[44] - 2024年组织建立和修订完善环境管理制度5项[9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始建于1944年,1997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现为五粮液集团控股子公司[18] - 公司现有浆纸产能54万吨/年,主营业务包括食品包装原纸等生产和销售[23] - 醋纤公司现有产能3万吨/年,有三条醋酸纤维素生产线[26] 公司荣誉与资质 - 公司荣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37] - 公司获得授权专利6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37] - 醋纤公司拥有注册商标1项、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1个、获得授权专利6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署名参与国家标准制定3项[160] 党建工作 - 党委会研究公司“三重一大”事项85项,召开23次[52] - 全年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11次,落实“第一议题”学习2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77篇[53] - 组织观看3部警示教育片,开展实地教学活动[53] - 全年党员立项攻关项目立项8项,完成立项成果申报3项[53] - 全年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59] - 组织填报个人廉洁档案并签订廉洁承诺书700余份[59] - 组织277人开展纪法知识测试,开展关键岗位警示教育21场,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廉洁党课9场[59] - 梳理廉洁责任清单任务18项[80] - 全年开展谈心谈话8次[81] 员工关怀 - 全年举办10期员工课堂,覆盖700余人次[53] - 第三届“金竹杯”职工篮球比赛设置四个项目,150余名职工参赛[131][132] - 全年为1000余名员工开展传统节日慰问和“夏送清凉”活动,慰问生育、结婚等员工140余人,申报救助困难职工6人,为64名患病职工进行互助金申报[140] - 2024年投入职工阵地建设经费13余万元,新建成“职工服务驿站”5个,配备器材设备20余台(套)[143] - 集体合同签订率达100%,2024年收集员工投诉及意见53条,成功解决49条[145] - 截止2024年助力70余名职工完成学历提升,与14名新进大学生签订“师带徒”协议[147] - 2024年推选2人荣获首届“五粮液工匠”称号,1人荣获“南溪工匠”称号,开展2场劳模工匠宣讲活动[150] - 2024年举办3次大型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参与职工近200余人次,组织134名职工参与首届“红旗杯”班组长大赛[151] 社会责任 - 2024年向狮子村捐赠9500株竹苗,带动48户村民发展300余亩竹林,预计带来收入约30万元[171] - 公司向狮子村捐赠太阳能路灯80套[174] - 公司党委选派一名党员干部到兴旺村驻村帮扶,选派一名人才到水口村担任集体经济职业经理人[176] - 公司争取5万元危改资金为村民改造土坯房[180]
宜宾纸业(600793)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4-29 22:45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4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李剑伟、杨铭、严杰、陈思遥[1]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邹燕、周在峰、李宇轩[1] 选举安排 - 换届选举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累积投票制选举[2] - 新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日起算[2] 其他情况 - 公告披露日,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7]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法规要求[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