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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6 03:39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2] - 应收到表决票11张 实际收到表决票11张 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2] 董事选举事项 - 选举董事长史烈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3] -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1票[3] - 关联董事史烈回避表决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 确认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沈林华(独立董事 召集人)、蔡家楣(独立董事)、张雷刚[4] -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0票[4] 制度修订事项 - 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5] -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6] -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7][8] - 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9] -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0] - 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1] -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2] -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3] - 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4][15] - 修订《担保管理办法》[15] - 修订《外派董事管理细则》[17] - 所有修订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0票[5][6][7][8][9][10][11][12][13][14][15][17] 新制度制定事项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6] - 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8] - 所有制定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0票[16][18]
浙大网新:9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5 18:38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1] - 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等文件[1] 业务结构 - 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构成:智慧商务占比67.72%[1] - 智慧生活占比16.7%[1] - 智慧城市占比11.53%[1] - 智慧云服务占比9.56%[1] - 其他业务占比1.63%[1] 市值情况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12亿元[1]
浙大网新(600797)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8:3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会和董事等[4]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5]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等[9]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9]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规定情形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公司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公司应披露[13] - 公司变更名称、证券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4]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时点为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时[14] 报告编制与发布 - 定期报告编制由高管完成,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7]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发布[17][18]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18] 宣传文件发布 - 公司宣传文件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18] 信息更正与豁免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19] - 符合条件的商业机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19] 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2]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准备和递交上交所要求文件,组织完成证券监管机构布置任务[23] 财务负责人职责 - 财务负责人每月为董事会秘书提供财务报表及大额现金进出表,说明重大财务事项[24]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需披露信息[24] 董事会责任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5]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25]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部门建立有效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27] 部门负责人职责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27]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活动[28] 股份买卖申报 - 董事和高管亲属买卖公司股份需申报,公司对违规买卖进行监督并处理[29] 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29] - 已办理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在特定情形下需及时披露[29] 信息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记录和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1][32]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在信息刊登后两个工作日内归档[32] 文件借阅 - 公司董事等借阅信息披露文件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32] 保密责任 - 公司各层级明确保密责任人,董事长、总裁为公司保密第一责任人[34] 泄密处理 - 重大信息泄密时公司应立即披露该信息[34]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将受处分[37]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41]
浙大网新(600797)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8:3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4] 减持规定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应在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需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需委托公司申报相关身份信息[11] 交易限制 - 买卖本公司证券,买入6个月内禁止卖出,卖出6个月内禁止买入[7] - 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规定,上交所视情节处分[17]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违规,中国证监会依规处罚[17]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日实施[19]
浙大网新(600797)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8:31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为公司董事长[4]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不限[11] - 表决方式为书面或通讯表决[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2]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18]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8]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1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18]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不限[25]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32]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2]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为会计专业人士,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3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32] - 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34]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先经其审议并向董事会建议[34] -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需指导制度等[35] - 审核财务信息需关注多方面情况[3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42]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4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9]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9]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5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6] - 下设工作组提供公司经营及被考评人员资料等[49] 薪酬相关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5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51]
浙大网新(600797)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8: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制定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6]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5] 管理部门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0] - 董事会办公室是职能部门[11] - 人员应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等能力[15][16] 其他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1] - 接受调研应遵循规定并披露信息[12] - 制度依法规执行,自董事会通过生效[18]
浙大网新(600797)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8: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1] - 自行判断应披露信息是否符合情形,接受上交所监管[5] 披露条件 - 拟披露信息属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属国家秘密可豁免[3][6] - 需满足未泄漏等条件[3] 申请流程 - 业务部门及子公司填审批表交董事会办公室[4] - 董事会秘书两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登记归档[4] 后续处理 - 已办理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应核实披露[5]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惩戒[5]
浙大网新(600797)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8:3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4]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6] 任职与解聘 - 近3年受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5] 职责与培训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8][9]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3]
浙大网新(600797)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8:31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管理机构与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秘组织实施[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8] 档案管理 - 公司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及时记录,知情人需确认[8][9]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档案信息[10] - 报送档案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档案汇总[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6] 报送要求 - 发生重大事项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签名确认,主体配合[12]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14] - 首次披露至披露报告书期间有重大变化等情况补充提交档案[13] - 首次披露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可更新档案[13]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5] - 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5] 其他规定 - 公司每年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核实处理后2个工作日报送证监局[16] - 公司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保密协议或发告知书明确责任[15]
浙大网新(600797)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15 18:31
舆情管理组织 - 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 舆情工作组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7] 舆情信息分类与采集 - 舆情信息分重大和一般舆情[3]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11] 舆情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等[10][12] - 重大舆情处置有调查情况等措施[13]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违规公司有权处分处罚[18]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