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6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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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铝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8 16:02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 9月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潘利军 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洪岩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2023年9月19日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435万元。超出 ...
华峰铝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3-09-18 16:02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12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14 点 召开地点:公司 1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
华峰铝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3-09-18 16:02
关联交易额度 - 2023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超13435万元[3] - 调整前关联交易金额12608.32万元,调整后26043.32万元[8] 具体关联交易 - 向钱彩霞租赁房屋2023年预计发生额4.32万元[6] - 向多家公司采购商品2023年预计发生额不等,最高1000万元[6][7] 交易相关说明 -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关联交易遵循原则,对公司无重大影响[14][15]
华峰铝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09-06 18:11
股东情况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0,600,600股,比例55.14%[1] - 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20,000,000股,比例12.02%[1] 减持承诺 - 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股东不减持承诺函[1] - 2023年9月7日至2024年3月6日相关股东承诺不减持[1] - 承诺期间新增股份亦遵守不减持承诺[2] 监督披露 -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承诺履行并披露信息[2]
华峰铝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08-31 17:56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6 号),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49,630,000 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 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披露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承接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铝业"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华峰铝业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票上市 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涉及股东为华峰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华峰铝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3-08-31 17:56
股票上市情况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720,600,600股,日期为2023年9月7日[3][4] - 本次限售股上市后,有限售股为0股,无限售股998,530,600股[7] 股东限售情况 - 4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72.17%,锁定期36个月[5] - 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承诺锁定期36个月及减持限制[8][9][10][11][12] 股东持股及变动 - 华峰集团等4股东限售股本次全部上市流通[17] - 本次上市前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 -720,600,600股,上市后为0股[18]
华峰铝业(601702)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8 00:00
公司业绩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1.68亿元,同比增长1.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3亿元,同比增长34.03%[10]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416.84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1.7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为41.31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33.85%[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每股收益为0.41元,同比增长32.26%[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总成本为368.33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下降1.29%[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10.48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下降14.33%[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为0.93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资产减值损失为2.71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250.08%[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41.31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33.85%[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同比增长32.26%[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利润表显示营业收入为337.19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3.94%[4] - 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利润为299,656,278.5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6.8%[1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132,211,672.8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4%[1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819,000,000.0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4%[133] - 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度报告中显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35,531,095.07元,同比增长185.7%[13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在2023年1-6月期间为3,732,560,10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01%[136] - 综合收益总额在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中为313,745,036.8元,同比增长0.08%[137] - 公司本期利润分配中,对所有者的分配金额为99,853,060.0元,较上年同期持平[138] - 公司内部结转中,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金额为0元,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金额为0元[139] - 本期其他专项储备金额为501,918.69元,其中本期提取金额为15,363,617.87元,本期使用金额为14,861,699.18元[14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在2023年上半年度报告中为4,046,305,13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7%[141] - 综合收益总额在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中为308,208,548.7元,同比增长0.01%[142] - 公司本期利润分配中,对所有者的分配金额为75,888,325.6元,较去年同期减少0.1%[143]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长陈国桢先生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71]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7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峰集团、平阳诚朴承诺在特定条件下转让股份[7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期限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6]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78] - 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时公司股本的1%[79] -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的20%,不超过最近一年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的40%[7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薪酬的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获得薪酬的40%[79] - 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80] - 控股股东应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启动条件触发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票的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应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80]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实施方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80] - 公司回购公司股票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增持股票为第二顺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为第三顺位[80] - 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82]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华峰集团、尤小平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2]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否则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华峰铝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08-27 15:40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关 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提交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相关议案资料和了解情况 后,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双 方参照行业价格、市场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定价客观、公允,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 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 ...
华峰铝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7 15:38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 8月1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1号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潘利 军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洪岩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 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 ...
华峰铝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7 15:38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议案资料,并听取有关说明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峰铝业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 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担 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 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此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 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 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涉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 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 ...